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重庆市巴南区2016年公开招聘136名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巴南区2016年公开招聘136名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36名,具体招聘学校和岗位详见《重庆市巴南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享受了乡镇教师生活补助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农村学校在招聘音乐、体育、美术等岗位时,可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学历。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5日);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中职教师岗位不受此限制);
    7.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职、信息技术岗位的不受此限制);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
    10.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p#副标题#e#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务必按自已的所学专业、学历、教师资格种类、普通话级别等比照各招聘岗位的条件来报考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本次公开招聘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6日-3月2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旧址(鱼洞化龙路339号)。
    区教委咨询电话:66227003;联系人:唐老师;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66239580;联系人:刘老师。
    (三)报名手续
    1.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院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此外,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巴南区2016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并先行填写),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科)。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上半年修订)》。
    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费。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6年4月8日9:00-17:0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为本学科专业知识。除财务会计、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信息技术岗位外,其余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本学科高中课程标准所涉及的内容。专业科目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育岗位只进行《公共科目》的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4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初定于2016年4月12日起在“巴南教育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最低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2.面试主要采取说课、本学科专业技能实作考核等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说课和专业技能实作考核(其中说课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实作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财务会计、信息技术岗位的面试为专业技能实作考核。其余岗位的面试主要为说课。
    3.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材料报区教委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重庆市巴南区教育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
    其余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则以专业技能实作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专业技能实作成绩都相同,则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其余学科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两项成绩都相同,则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巴南教育网”上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及以后环节的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于2016年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交巴南区教委政工科进行资格复审。
    (三)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巴南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p#副标题#e#     八、聘用及福利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
    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巴南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下载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