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省2016年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16年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教师资格管理机构: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6〕1号)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总体工作安排,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16年我省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核实:

时间安排:4月—6月。

1.各市(州)、区(市、县)教育局完成对定期注册工作部署、注册机构设置、人员培训;

2.向辖区内所有的公办学校布置定期注册工作;向教师宣传、动员并提出定期注册工作要求;

3.清理、核查所有在编在岗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对《证书》和《申请表》遗失或损坏的填写《四川省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损坏登记表》(附表1);对《证书》和《申请表》所载信息不完全或信息错误的填写《《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数据更正表》(附表2)。附表1和附表2由市(州)教育局注册机构审核、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备案。对无《证书》、《申请表》、其他证明资料的,今年暂缓办理定期注册;

4.各县(市、区)教育局,对附表1和附表2的信息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的规定,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做相应处理。由市州教育局统一领取空白《证书》,县(市、区)教育局制作新《证书》并发放给相关的教师。

二、第二阶段,定期注册:

时间安排:10月—12月。

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14〕60号)要求的注册对象、注册程序、注册要求,开展定期注册工作。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上述安排,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注册机构的建设、人员及工作设备的配备和注册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保证定期注册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注册机构要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妥善解决并向省教育厅人事教师工作处或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告,加强沟通,保证正常工作平稳进行。

联系人:安锦阳     

联系电话:028-86138701      传真电话:028-86138703

电子邮箱:scjszgzx@163.com

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3月16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为做好我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川教资发〔2023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者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按照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定期注册范围内依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或符合定期注册对象要求的民办学校聘用一年以上的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标准;

4.首次注册上一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新进学校的人员首次注册,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申请定期注册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标准;

2.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注册周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1.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影响到当年度教育教学考核的。但经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进修学习、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病假、产假等情形除外;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二学年以内,恢复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达到注册条件的,在下一年度申请注册;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二学年及以上恢复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重新首次注册。

2.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360个国家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的(含虽然完成培训学时但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未完成360个国家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的,达到规定学时或学分后的下一年度申请注册。

3.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合格等次的;

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除外),从考核合格起重新计算注册周期,注册周期内考核合格,再申请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不合格,影响恶劣的;

2.在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4.无故未申请定期注册的。

三、办理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申请人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4.申请人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师德表现证明”或“师德考核评价合格证明”;

6.申请人五年的年度考核表或年度考核证明;

7.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证明复印件;

8.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部分材料可由学校为教师统一出具,不需要教师本人提供,具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在工作通知中予以明确。《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和所有复印件,须经所在学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申请首次注册的,只需提供123458项材料和首次注册前一年度考核表。

四、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

根据定期注册机构工作要求,准备申请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109日—1031日。

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机构受理

根据定期注册机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机构核对申请材料是否完备、真实。

(三)机构审核

定期注册机构审核申请材料,作出定期注册结论。

(四)结果送达

定期注册机构在教师资格证书和定期注册申请表加盖注册结论章发放给申请人

注意: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办理范围、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参见各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机构工作公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由申请人自行申报填写,信息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2.在定期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持有假证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3.《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能提供原认定时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在网上能够查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的,先按补办程序补办证书,然后再注册教师资格。

4.一人一年只能对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3921

四川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18〕12号)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注册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至9月4日17:00;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日9:00至9月4日17:00

3.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

4.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24:00

(二)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

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户籍为四川省内的外省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具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详见附件1)的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学段。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2022年9月2日9:00至9月4日17:00,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并阅读考试承诺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考生按相关提示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要求见下)、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若在后续面试审核、考试以及资格认定阶段发现考生重要信息存在虚假填报或填报不实的,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需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不得经过特殊处理(PS)、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非正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通过审核。

(二)考生信息审核

笔试报名需要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在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不对考生报名条件和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笔试的,若在后续面试审核或资格认定阶段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可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并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按要求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和考区后再次提交。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于2022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的文件规定,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所有科目报考费均为70元/科次。

五、成绩查询

2022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12月9日,请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提交成绩复核书面申请(见附件3),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再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复核结果后通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七、疫情防控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4)等文件规定,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减少聚餐聚会,不参加大型活动,提前回到参考地备考,非必要不离川。请考生随时关注疫情形势和考前防疫公告,因未遵守有关防疫要求未能正常参考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八、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再次确认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面试、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避免造成笔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的情况。

(二)所有考生报名前均需重新进行注册,该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科目成绩。此次报名新增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且需要先接受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无法接收验证码,可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400-7797-255。

(三)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新的密码将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注册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请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四)本次笔试共设置25个考区(21个市(州)考区和4个高校考区:四川师范大学考区、阿坝师范学院考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区、四川民族学院考区),因考位有限,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某考区组考上限,该考区将关闭。成都考区覆盖“大成都”范围(包含都江堰、蒲江、邛崃等地),考位将随机编排。四川师范大学考区只接受本校在籍考生报名,其他考生报名审核将无法通过。

(五)我省开设的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特殊教育”等学科,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六)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七)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已获得笔试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只需选报未通过科目(课程代码见附件5)。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八)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不带“A”科目相同。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但若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具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

2.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市(州)咨询电话

3.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4.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18日

四川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结合我省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实施,我省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批次网上报名将于6月13日上午8:00至6月22日下午18:00开放,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由各认定机构确定。

其他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4月6日

四川教师资格面试即将报名 明年1月5日开考

  3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9年1月5日至6日进行。面试报考费为每生280元。

  在报名条件方面,包括: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预计12月11日可查询笔试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此外,需满足如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等要求。

  提醒考生注意,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而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在报名流程方面,分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几个阶段。其中,考生在2018年12 月11日9:00至12月15日24: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考生在2018年12月16日至18日(每天9:00—17:00)在规定的面试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考生注意:通过现场审核确认后,当即就可进行网上缴费。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9日24:00,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月6日。此外,考生现场审核时需提供材料分3类,其中以户籍在四川省内的社会考生为例。需提供: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面试科目设置方面,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等11个学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包括: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共18个学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共17个学科。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高中相同,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在考核内容方面,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

  最后,面试成绩预计于2019年3月5日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预祝各位考生金榜题名!

四川省犍为县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准备事项通知
犍为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相关准备事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全省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将于下半年全面启动,为确保我县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前期《教师资格证》核查情况,现将注册准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一)完成时限:7月6日。
  (二)填写对象
  1.所有《教师资格证》信息正确的人员;
  2.《教师资格证》信息错误但未在档案中查找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人员。
  (三)填写程序
  1.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犍为外校任教的教师在犍为外校填写;其余学校的教师在编制所在单位填写。信息正确的人员,其所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上信息应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上所载信息一致;信息错误但未查找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上所填信息应为更正后的正确信息。
  2.认定。《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在县外的,由教师本人带《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到其认定机构加盖公章;认定机构在本县的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时间加盖公章(另行通知)。
  二、《教师资格证》错误信息更正
  (一)完成时限:7月6日。
  (二)更正对象:《教师资格证》信息错误人员。
  (三)更正程序
  1.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信息错误人员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此表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内“变更后证书信息”下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栏暂不填写。
  2.更正错误信息。认定机构在县外的,由教师本人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到其认定机构进行信息更正;认定机构在本县的,先将《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电子文档用FTP上传至“局政工人事股”-“王晓霞”-“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在文件名前加上单位索引号),待系统更正后再行更正《教师资格证》信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教师资格证》遗失补办
  (一)完成时限:9月1日。
  (二)补办对象:《教师资格证》遗失人员。
  (三)补办程序
  1.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教师资格证》遗失声明。
  2.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带上填好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两份)和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1张本人小二寸标准照,到认定机构申请补发。
  请各校(园)按照要求和时限认真完成相关工作、上交相关材料,确保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工作顺利实施。
犍为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29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