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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工业园区2016年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苏州工业园区2016年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要求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2016年江苏省教师资格的申请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认定)范围权限
苏州工业教育局认定的教师资格类型有三类:
1、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幼儿园教师资格。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申请学科只能在网上报名系统设定的学科目录中选择一个学科。
注: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姑苏区报名点受理各自所辖区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报名。(详见附件一:《苏州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权限范围一览表》)
三、网上报名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人事关系在苏州(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和在苏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未转户籍的在苏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自愿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4月20日(注:由申请人按规定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填报申请认定信息)
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安排,今年上半年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的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切记:在网上申请填报时,所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在苏就读高校所在地)对应的网上认定机构。如: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在苏就读高校所在地)在昆山市,网上认定机构选择昆山市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苏州大市范围内均选择苏州市教育局。
务必请认真查阅附件一,网上报名如果选择认定机构错误,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认定权限,将无法受理。
五、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1)通过全国统考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报名;
(2)参照省过渡政策申报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报名。
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注册,并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3.依照省过渡政策申报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4.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信息。
5.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6.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进入申请人登录页面进行登录,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您的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7.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8.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并自行填写、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含报名号等申报的核心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装订,2份)”,以及在园区教育网(www.sipedu.sipac.gov.cn)或苏州教育网(http://www.szedu.com)下载并自行填写、打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1份)、“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1份)、“粘贴相片页”(1份)(见附件三)。其中: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申请人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要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进行思想品德鉴定。①在职申请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填写;②非在职申请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证明时应写明有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证明。以上材料均要加盖公章核实。
(3)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按规定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并盖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供申请人员参加体检时使用,申请人员应在“体检表”上填好网上统一报名号。(体检通知见附件二)
9.报名结束或每次登录系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游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p#副标题#e#六、网报现场确认
1.苏州工业教育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 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三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512-66681130,66680135;
3.友情提醒:请务必到“园区教育网www.sipedu.sipac.gov.cn”的“人事师资–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或苏州教育网www.szedu.com”公示公告栏查看《网上报名须知》;
4.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含报名号等申报的核心信息);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正反打印、装订);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凭工作单位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机构>证明材料);
(5)符合相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注意:2002年及以后取得专科、本科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议,申请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时,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仅201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必须持学校出具的①《2016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②学业成绩单(由教务处出具并盖章)(注:本科至少提供七个学期成绩)。
(6)按照过渡办法进行认定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还需要提供所申请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或相应免考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单科成绩合格证明,或申请人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由市级以上考务部门盖章认可。)
注意:对跨专业申请音乐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
已取得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教育学类专业毕业生在申请相应学段综合实践学科教师资格时,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但必须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中在职教师需提供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
(7)体检表1份(体检医院:园区体检中心(园区疾病防治中心)(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茜路58号);具体体检通知以及下载检查表格请看《网上报名须知》附件二和附件三);
(8)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10)通过国考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省考的过渡人员提供我省《补修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渡期内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人员要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有关证明。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③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或成绩单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并有教育实习合格证明。
④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⑤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11)按照过渡办法进行认定的以下三类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正式测试时间由相关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另行通知):
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
②师范类更换学科申请人;
③相应师范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2)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 宽33mm×高48mm。)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放好。
 附件二:体检通知
 附件三:需下载相关材料
苏州工业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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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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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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