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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织工作。现将2016年上半年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笔试成绩合格
    本市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需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工作单位在本市且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持有2013年7月1日前办理的有效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或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有效本市非临时居住证)。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大四)以上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大四)以上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请参考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点击下载
二、面试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准考证下载
(一)面试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上半年面试网上报名时间:4月19日0:00–24日16:00。
#p#副标题#e# (二)面试报名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上海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注1: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16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参加2016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①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②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③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此时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第二步: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采集指纹信息,须由考生本人前来。
    1.现场确认时间:4月19日—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包括23、24两天双休日)。
    2.现场确认地址:卢湾高级中学(斜土路885号)卢湾教育文体中心一楼。
    注2:现场不提供修改信息服务。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外省市户籍工作单位在本市的社会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未迁至本市的也可报考)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大四)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中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印有“学生证”字样的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作认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大四)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材料同(3)。
    (5)以中专、大专学历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另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选报的不用提供此类材料)。
    注3: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已去办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回执资料)或社保卡或驾照或军官证或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学校学历证书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4.采集考生指纹。将指纹输入面试测评系统,用作考生面试签到身份确认。
    友情提示:
    1.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2.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p#副标题#e# (三)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于2016年5月18日—20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三、面试日期
    2016年上半年国考面试日期为:2016年5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科目及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4.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详见附件。
五、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二)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成无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按照安排从面试题库系统试题组中任选其中一道试题,幼儿园学段面试考生为二选一道试题,计算机打印出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备课时间5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六、面试项目
    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同中学教师):

序号 幼儿园教师 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1 职业认识 职业认识 职业认识
2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3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4 交流沟通 言语表达 言语表达
5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6 了解幼儿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7 技能技巧 教学实施 教学实施
8 评价与反思 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

#p#副标题#e# 七、面试结果查询
    2016年6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对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八、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九、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tce.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于每年2月下旬、8月下旬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秋季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十、咨询联系方式
    1.网上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在线咨询→业务咨询→我要提问,工作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相关信息发布。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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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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