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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幼儿园工作新规程-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权威解读幼儿园工作新规程

  《规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的规章,1989年颁布试行稿,1996年正式颁布。在过去的20多年中,《规程》不仅在加强和规范幼儿园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成为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提升保教质量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幼儿园教育的内外环境和条件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规程》需要在新的形势下进行调整,不断推进幼儿园内部管理和办园行为的规范化,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不断提升。 
  【主要特点】  

  为幼儿园的行为规范编制密网

  注重与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的衔接
  新《规程》修改了相关表述,使文件间的概念与内涵保持一致。如:幼儿园“工作人员”改为“教职工”,“医务人员”改为“卫生保健人员”;“体格检查”表述为“健康检查”,与《幼儿园教职工配置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文件保持一致。 
  新《规程》增加的相关内容要求,与近年来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新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相互呼应与衔接。 
  明确一些笼统、模糊的表述  
  新《规程》将多处笼统、模糊的要求进行了具体化。如:有关幼儿园规模原有“不宜过大”的提法,明确为“一般不超过360人”;原有“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半”,改为“正餐间隔时间为3.5—4小时”,不仅明确了两餐是指正餐,时间间隔也更合理;原有的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加上了括号注释“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而且结合新《规程》第二十二条可以明确得知:这2小时户外活动中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
  类似的还有,幼儿园教育的原则和要求中“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具体修改为“综合组织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教育内容”等,明确了“各方面”内容的范畴。 
  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
  新《规程》中细化和完善的制度主要包括:晨检、午检制度,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幼儿用药安全和食品安全制度,信息管理与公开制度,教研制度等。调查中发现,已经有近七成的幼儿园建立和实施了晨检、午检制度,本次也写入了《规程》中。 
  此外,新增加的幼儿用药安全制度包括建立患病幼儿用药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而且,新《规程》还特别增加了相关信息管理与公开制度,接受广大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主要包括: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登记、信息管理等制度。 
  为了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新《规程》还要求幼儿园“建立教研制度,研究解决保教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引导教师在研究中不断提高保教能力。
  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能使幼儿园的内部管理更加缜密,更好地提升保教行为规范,强化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 
  调整部分重点要求
  根据幼儿园教育活动在实施中被窄化理解,等同于集体教学和以往的上课等一些问题和偏差,在新《规程》中将其修改为“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扩展了教育活动的概念,突出了教育活动的丰富性、灵活性和多样性。 
  原有《规程》中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的“一致性”原则,导致了实际工作中对幼儿生活环节和生活活动的一致性要求和幼儿的统一行动,如集体排队如厕、排队喝水等一些不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常规要求,本次修订将“一致性”予以删除,强调了生活照料因人而异,适应和满足个体需要的基本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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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幼儿的良好发展保驾护航
权威解读幼儿园工作新规程
(图:王萌萌)

  重新表述幼儿园定位与任务
  把幼儿园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原有《规程》中将幼儿园的定位表述为“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新《规程》中则表述为“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这样的调整是对幼儿园教育在基础教育中的地位的进一步提升,强调了幼儿园与小学和中学教育不仅是相互连接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而且在其中发挥着扎根蓄势的重要作用。 
  把促进幼儿良好发展作为核心任务。多年来,幼儿园教育一直承担着促进幼儿发展和解放劳动力的双重任务。但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推进,原有单位办园已经剥离、撤销或转制,其功能任务、招收对象均已改变。此外,在调研中也发现,幼儿家庭教养模式也发生了重要变化,即使孩子进入了幼儿园,大多数幼儿都有稳定的家庭照料者,幼儿园担负的解放劳动力的任务不再具有普遍性。因此,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共同促进幼儿良好发展已成为当今幼儿园教育的核心任务。 
  强化安全管理意识与责任
  努力建立全面安全防护体系。当今幼儿园安全形势复杂,恶劣气候、异常天气造成的自然灾害增多,幼儿自救能力低;一些不法分子往往把没有自卫能力的幼儿作为其发泄不满的对象。为此,新《规程》专设“幼儿园的安全”一章,试图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职责要求,明确要求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要求教职工具有责任意识和防护能力。新《规程》明确了在紧急情况下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是每一位幼儿园教职工的责任。教职工不仅要具有高度的安全和责任意识,还必须具备防险救护的基本方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国际经验,进行安全演练是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方式,因此,新《规程》要求幼儿园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并定期进行多形式的演练。 
  凸显幼儿的主体地位
  强调了幼儿的身心健康。在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中,增加了“促进心理健康”的要求,扩展了以往狭义的健康概念。在第四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中还增加了“幼儿园应当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幼儿感受到尊重和接纳”。在第五章幼儿园的环境创设中还特别新增了创设良好的精神环境的新要求:幼儿园应当营造尊重、接纳和关爱的氛围,建立良好的同伴和师生关系。 
  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与特点。原有“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改成了“根据幼儿活动的需要绿化、美化园地”;原有“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单独设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和家长接待室等”修改为“有条件的幼儿园应当优先扩大幼儿游戏和活动空间”。这些修改充分体现了对幼儿主体地位的高度尊重。新《规程》还明确提出要注重幼儿的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新增“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克服和禁止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等。 
  尊重幼儿游戏权利,保证幼儿的游戏条件。新《规程》提出在游戏中“鼓励和支持幼儿根据自身兴趣、需要和经验水平,自主选择游戏内容、游戏材料和伙伴,使幼儿在游戏中获得积极的情绪情感”,凸显了对幼儿游戏需要、游戏自主性和愉快游戏体验的高度重视。而且,在环境创设中还新增加了保障幼儿游戏条件的具体要求。 
  尊重个体差异,实施个性化保育和教育。原有“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的提法改为“充分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教育活动应当“为每个幼儿提供充分参与的机会,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还增加了“为在园残疾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这些新要求旨在关注和重视个体,促进每个幼儿的良好发展。 
  在新《规程》中,儿童已经是成为主体的儿童,教育正在成为对个体具有适宜发展性的教育。幼儿园教育不仅重视了童年的快乐生活,也关照了后继学习与终身发展。 
  提高任职资格和职责要求
  对于幼儿园的教职工,新增了“具有良好品德”的要求(第三十九条),将原有的“身体健康”改为“身心健康”,明确规定:教职工患传染病期间暂停在幼儿园的工作。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普遍提高主要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和工作职责要求。如园长的学历从幼师(中专)提高到大专以上;其工作经验从广泛的“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具体到“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在工作职责方面对园长提出的新要求包括:规范自身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用人,负责开展幼儿园的“教育研究”,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等。 
  专业的师资是保教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新《规程》普遍提高主要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工作职责要求,旨在全面提高幼儿园师资的专业素质,不断实现保育和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和专业化。 
  最后特别需要提到的是,深入领会和贯彻新《规程》必须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统筹考虑,兼顾国家和地方不同层面的相关要求,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必须将各级各类幼儿园纳入《规程》要求的规范管理体系,更需要建立严格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机制,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跟踪督导,引导和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不断提升办园行为规范和保育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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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当教师,不必要的限制条件该改改了

“我是刚满月宝宝的妈妈,也是肢体残疾人,右脚掌缺失装着假肢,我特别想当老师……”据报道,四川泸州27岁雷女士称,她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因有假肢体检不合格,当老师的梦想遇阻。记者联系泸州市江阳区教体局证实,按照四川现行的教师资格体检办法,雷女士确实没办法通过教师资格认证。

笔试和面试都已成功,仅因右脚掌安装假肢未能通过体检,最终无缘教师资格证,这样的遭遇令人叹惋。从公开报道看,像雷女士这样因身体原因而无法拿到教师资格证的现象,并非孤例。如此前“残疾女硕士因体检未获教师资格认定”“无臂乡村教师代课18年无法转正”等现象,都一再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

根据《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等材料,肢体有明显残缺,影响功能者,如短臂畸形、断腿、双手拇指残缺或手拇指健存其他四指残缺,或者一肢体不能运用者(包括装配假肢)等情形,都视为不合格。据此,雷女士体检不过关,确实有着相关规定依据。

但也要看到的是,上述规定是在2004年左右制定,距今已超过20年。放在当前的现实之下,其合理性或需要重新审视。

一方面,随着残疾人数量增加,以及教师资格准入范围扩大,若依然固守原有的标准,残疾人就业空间或有被进一步挤压的风险。

比如,如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和教研人员也需要取得教师资格证,而一些培训可以在线上进行。这种情况下,“一刀切”地对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设置过高的身体条件要求,明显已与社会实际情况形成更大的冲突。

另一方面,随着科技、医学的进步,一些残障人士本身可以借助辅助工具,将从事教师职业的“不便”降到最低。如雷女士“右脚掌安装假肢后行动自如”。这种情况下,也不应再以过去的标准来评估残障人士能否胜任教师职业。

正因为原有体检标准与现实存在越来越大的隔阂,关于优化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相关呼声早就有之。

如2021年,教育部就对《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考试、体检认定标准中对残疾人不合理限制的提案》作出答复。其中明确,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残疾人的具体状况,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型,服务对象的类型,充分调研,吸收各省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规定中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教师资格制度。

事实上,早在2013年,修订后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就对于部分肢体、视力及听力等残障群体从教取消了相关限制。而当前残疾人因身体原因而无缘教师资格证的现象依然时有出现,表明相关“好的经验做法”的推广,需要加速。

要注意的是,针对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的优化,相关建议中还有一点值得重视,那就是呼吁应出台全国统一的标准。毕竟,教师职业的准入门槛,本身就与地域关系不大,如果继续实行一个地方一套标准,更容易放大公平争议,从而为一些群体的权益保障增加不确定性。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各地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不妨严格对照这些法律法规,在更好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最大限度避免制度层面的歧视上,给予与时俱进的优化,让雷女士这样的遗憾更少点。

过去几十年,通过高考已有不少残疾人接受了高等教育,这是社会残疾人权益保障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他们中的一些人渴望从事教师职业,在身体条件并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多给他们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也是与之相配套的一种权益保障的延伸。

同时,剔除一些对残疾人不必要的、公平存疑的限制条件,为他们打开更大的从教大门,本身也有助于传递以人为本、平等、包容的价值观。这也未尝不是一种更鲜活的社会“大教育”。

提升语言文字科研和服务能力水平 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时代新征程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为建设教育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提升语言文字科研和服务能力水平,做强主责主业,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语言政策与规划研究,提升咨政服务能力水平。积极发挥引领和组织作用,深入研究和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新时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政策、方略和实践研究,加强语言政策、战略、规划的前瞻性研究和区域、国别研究,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形成发展、各民族语言文字接触融合相关研究,组织开展语言文字专项调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监测及分析研究,推动构建中国特色语言国情国力调查体系,充分发挥语言文字智库作用,加快提升服务决策的能力水平,为语言政策与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有力科研支撑。

  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提质增效。加快构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评体系,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测评服务需求和开展相关监测评估急需,引领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规律和教学规律研究,积极配合有关司局组织指导开展学前儿童国家通用语言能力提升监测、民族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评估等,加强测评数据的分类研究,精准查找、分析各类群体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点难点,有效反馈于教育教学和学习,不断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和学习的质量及效率。

  积极推动语言智能研究,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语言智能研究领域的科研协作,培育建设语言智能科研创新团队,促进跨部门、跨领域、跨专业科研合作交流,研制机器合成普通话评测标准,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紧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语言数据资源调研分析,推动相关规范标准研制和高质量语言数据建设,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发展。开展人工智能时代语言生态、语言功能、语言学习、语言交际等发展变化的监测研究,为加强科学引导和有效监管、治理、服务提供有力学术支撑。

  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试服务,促进推广普及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普通话水平测试服务能力,健全完善测试管理制度、业务制度和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测试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测试及管理、服务数字化建设和科研创新,加强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测试服务。加快编制《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有序推进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试点和实施。继续组织开展汉字应用水平等级测试,根据服务需求研发和推行新的测试。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满足群众的测试需求,以测促学、以测促教,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高质量发展。

  加强语言服务资源建设,满足群众语言服务需求。规划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课程体系和学习资源建设,创新举办中央普通话进修班、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考核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班,打造形成系列精品培训课程,重点面向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开展公益培训服务;面向学前儿童、青壮年农牧民、中小幼教师等群体的实际需求,组织研发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资源。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接续推进数字语言资源和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丰富中国语言文字网“语言服务”“语言资源”板块及内容,推动数字语言资源共建共享,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加强语言文字交流合作,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传播。巩固深化在港澳合作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鼓励港澳师生学习普通话及参加测试,积极支持香港“资助教师参加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持续实施,发展壮大港澳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联合开展港澳普通话教师、中小学校长培训,加强普通话教育教学科研交流合作。做好合建澳门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工作。推动两岸语言文字学术交流,建设好中华语文知识库网站,促进两岸语言文化交流。有序推进普通话培训测试服务向海外延伸,加强与国际中文教育、华文教育的对接互动,准确定位、合理布局,推动构建全球普通话水平测试体系,打造中外语言文化交流品牌,促进中文国际传播和使用,促进中外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教育报》2024年11月14日 第01版

作者: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 党总支书记、所长 刘朋建

山西省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开展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即确认”业务培训

为全面建设清廉机关,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长治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取到体检医院进行现场确认,实现申请人不用跑就能完成教师资格认定。2024年6月14日,在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八楼会议室,开展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即确认”业务培训,这是今年我局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通过“码上办理 免费寄证 智能审批”高效办成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

拿教师资格证却不想当老师,证书会作废吗?

一、教师资格证有效期

所谓教师资格证有效期,仅针对在岗教师,需要每5年注册一次。当一个在编老师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是未及时注册,就会失去教师资格。

这是国家出于对教育质量、教育水平严格把控所出台的政策。也是对在编老师贯彻教书育人、终身学习等师德的一种约束。

2013年9月,教育部组织实施了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试点,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已经在岗的教师不用参加资格考试,但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

2013年08月21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就对在编老师的定期注册审核进行了详细规定。

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正式实施,打破教师终身制且五年一审。

二、哪些人需要定期注册?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目前定期注册的对象还是以公办学校的在编老师为主,部分地区可以将民办学校的教师纳入其中。

也就是说在编老师需要5年注册一次,对于只考了教师资格证并没有成为编制教师的同学来说,如代课教师、培训机构教师、考证党,教师资格证长期有效,不用担心有效期的问题。

三、如何进行注册?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指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在每年下半年进行,12月31日前结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申请首次注册合格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申请首次注册所需材料

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

③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④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定期注册合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期注册不合格情况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不需要定期注册。所以就算拿到证不从事教育行业,也不要担心证书会作废!

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学历、学籍和学位答疑

(1)学历信息核验问题
自2024年开始,核验学历需要通过学信网APP进行精准扫码授权。以往核验过的学历也需要重新核验。
核验步骤:
1)手机下载学信网APP,点击APP“我的”—“关于”—“检测更新”,按提示升级到最新版本。
2)登录本网站账号后,点击 “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学历证书信息”,通过“新增”选择“授权学信网学历”,根据页面提示使用学信网APP扫码授权后进行学历核验。
具体可参考本网站首页“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相关说明。
如果按系统说明操作不成功,可尝试重新下载学信网APP或者换一部手机重复上述步骤。如果重复以上操作仍不能成功,请发邮件至jszgwb@163.com,提供本人学信网学历核查结果截图、学信网手机APP扫码报错截屏或者本网站问题截图,以及本人账号、学历证书编号、学习形式、毕业时间等各项信息,并提供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收集信息后协助您解决学历核验问题。

(2)无法核验的学历情况
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学历信息,并且学历中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核验的信息一致的,可以完成在线核验。
以下情况系统无法核验:
a.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 。
b.早期取得的毕业证书。
c.取得毕业证后,个人身份信息有过变更的学历。
d.港澳台学历和国外留学学历(需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以上情况可以选择适当的核验类型进行学历证书信息添加。添加完成后的学历核验状态是“未核验”,需要您向认定机构提交证书原件、相关证明或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人工核验。具体以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要求为准。

(3)学历信息修改问题
学历信息的修改,仅限于“未核验”状态的信息,或在核验过程中自行录入的信息的修改。
如发现系统已核验的信息与您的证书信息不一致,请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您的学历信息,如查询结果与认定系统核查结果不一致,请发邮件至jszgwb@163.com,邮件正文说明情况,提供账号信息、证书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作为附件。
(4)学历证书丢失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丢失,但其学历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则不必再出示学历证书原件。
未核验的学历信息,需要您向认定机构提交证书原件、相关证明或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人工核验。具体以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要求为准。
(5)学籍信息同步问题
学籍信息同步适用于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此项操作需要在报名过程中完成。
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学籍信息,并且学籍中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核验的信息一致的,可以完成在线同步。
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的学籍信息,系统不能同步。需要通过“录入学籍”完成学籍信息添加。
学籍同步步骤:
1)手机下载学信网APP,点击APP“我的”—“关于”—“检测更新”,按提示升级到最新版本。
2)在报名过程中同步,“请选择是否在校生”选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应届毕业生”或“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选项,点击“同步学籍”,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扫码授权后进行学籍同步。
具体可参考本网站首页“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相关说明。
特别提示:报名中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的申请人,还需在“个人信息中心”新增或重新核验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信息,具体可分别参考学历信息核验问题和学位信息核验问题详细说明。

(6)学位信息核验问题
无学位的申请人在进行学位信息添加时,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历符合认定要求的,无学位不影响认定。
本网站暂不支持学位信息的在线核验。请根据认定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认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学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人工核验。具体以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要求为准,无需再与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电话或邮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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