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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30名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30名教师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毕业生”。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恩阳区恩阳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毕业生” 30名(含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考核招聘具体职位计划见附件:《巴中市恩阳区201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毕业生”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3.报考者的学历和所学专业以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为准,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完全相符;不符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见《职位表》。
4.各职位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规定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6.报考人员需信守承诺,承诺聘用后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在各类考试中徇私舞弊受过处分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9:00至2016年4月20日17: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科(恩阳中学办公楼207室)。
3.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就读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是否师范类、教师资格等情况证明。
4.资格审查:由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根据规定审查报名资格。经资格初审合格者,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 填报志愿:凡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考生,根据《职位表》自愿选择一个岗位编码填报志愿。
6.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恩阳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对拟聘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由区教科体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小组,临时抽签确定出题人员和面试考官,面试量化计分,总分100分,现场公布成绩。
(三)体检
1.人员确定
依据招聘类别及招聘人数,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告知。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同类别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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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由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统一组织力量对体检合格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专业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
(五)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2016年巴中市恩阳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巴中市恩阳区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聘用,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恩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其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为增强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区监察、保密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并查实,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7—3365569 
监督电话:0827—3369225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信息在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上公告,因没及时查看网站相关信息公告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和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核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也不提供辅导资料。
附件:2016年巴中市恩阳区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毕业生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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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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