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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南县2016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6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连南县2016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67人公告

为适应连南县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67名。根据《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定)》(清府办〔2012〕91号)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中小学各专业教师共64人,幼儿园教师3人。具体专业名额如下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遵纪守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身体健康,愿意为连南教育服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报考。

1.学历。

(1)中小学教育阶段教师: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连南户籍的大学生和在连南县“三支一扶”支教期满的大学毕业生本科学历可为非全日制,但大专学历须为全日制)。

(2)幼儿教育阶段教师:面向全国招聘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专业对口,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3日。

4.报考者统一参加连南县教育局组织的考试。

5.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和本科学历其中之一是师范类),报考者直接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按规定直接签订《就业协议书》。

6.本县在编在职教师不受理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连南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0楼),联系电话:0763-8665851。

3.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者在报名时间内持下列材料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后如实填写并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暂无毕业证的由在读院校出具所学专业、学历层次的证明原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暂无教师资格证的由在读院校出具是否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原件)。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交)。

(7)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8)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资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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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占总分50%)

1.考试时间:招聘教师考试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下午2︰00—4︰00。考生在5月14日上午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连南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应考时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未进考室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2.考试地点:连南民族初级中学(地址:连南县城育才路10号)。

3.考试内容:考核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

4.分数线: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5.招聘教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在连南教育信息网、连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县教育局公开栏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占总分50%)

1.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上午9︰00-结束(当天完成),考生于8︰00到场抽签确定顺序号。地点在连南民族初级中学(连南县城育才路10号)。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的1:3确定。如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面试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确定。考生面试时只报顺序号,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4.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考生总成绩在连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南县教育信息网及教育局公示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时间:2016年5月25日。

2.确定体检名单: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入围者先在连南县教育局11楼会议室集中填写体检表,然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考生自理,体检考生当天早上要空腹,带一寸相片一张)。

4.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七、聘用和签约

1.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及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名单于2016年5月31日公布在连南县教育信息网、连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连南县教育局公开栏。

2.被聘用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6月10日前携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连南县教育局人事股签订就业协议,并于6月25日前交回一份给连南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3.聘用人员需与教育局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

八、报到和分配

1.报到时间另行通知,被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连南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同时,往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0日前到当地人社局或教育局办理转移人事档案,如无法如期办理转移人事档案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连南县教育局根据学校教师缺额情况和聘用人员情况,制定招聘教师分配方案。再按规定程序办理列编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的教师,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教师工资从报到之日起计发,补录人员按照规定执行。

2.新招聘的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往届本科、大专毕业生如安排到乡镇农村学校任教,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师〔2008〕7号)规定的,享受上岗退费政策待遇。

十、其他事项

1.对不按时参加体检、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者(或不能按时提交毕业证、报到证的),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及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的成绩仍需达到合格分数线。

2.若有些专业仍有指标空缺,且该专业已无递补人选,可根据学校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进行补录。

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本次公开招聘监督、投诉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763-8666119。

原标题:连南县2016年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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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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