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昆明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昆明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

为做好2016年春季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1. 户籍在昆明市(含所辖县区)的人员;

2.工作单位属昆明市辖区内的非昆户籍人员;

注:工作单位属昆明市辖区内是指与昆明市辖区内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经相应劳动保障部门鉴定及登记备案。

3.昆明市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户籍未迁至昆明市的外省市生源在读本科、专科、专升本和研究生)。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二)学历要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昆明市(含所辖县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合格。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附件一)。

四、报名认定流程

(一)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1日–5月26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为申报系统开放时间(注意: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系统不开放。已报名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也务必在此期间进行网络申报教师资格认定)。

2.报名网址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选择认定机构–昆明市教育局并在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选择认定机构–昆明市教育局并在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注:网上报名步骤详见附件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说明》。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1)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到设在本校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其他申请人到设在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现场确认点详细名称、具体地址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详见网上报名系统。

2.现场确认时间

(1)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5月13日—5月27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节假日除外)。

(2)各普通高校现场确认时间以各高校通知为准。

注:请各位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恕不办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p#副标题#e#

3.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①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含本人信息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必须A3纸双面打印,申请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注:对申请人学历材料相关事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④经昆明市辖区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

注:体检时间为近三个月内,体检表上必须有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本人相片,且必须有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结论。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注:思想品德鉴定(附件2)中第8栏(有无犯罪纪录)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可在表上相应位置直接加盖公章证明,也可单独出具无犯罪纪录证明)。

⑦本人户籍证明(户口在昆明的提供)或者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户口不在昆明但工作单位在昆明的提供、且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盖章鉴定);

⑧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1张(办证用),照片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补充以下材料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②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1份)。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补充提交云南省省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或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和没有参加教育教学实践的师范类申请人,提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1份)。

注:已报名参加昆明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5月13-26日登陆原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各现场确认点咨询电话

(1)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3149820,具体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二楼(可坐地铁到驼峰街站下或菊花村座170路公交车到市委站下,往前走约150米左右可到)。

(2)昆明市(含所辖县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学生(含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报教师资格请咨询本校确认点,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云南师范大学: 65912286;

云南民族大学:65910083;

云南大学:65034273;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65843366;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68313312;

云南农业大学:65227647/65227085/65227807(农大体育学院);

西南林业大学:63863048;

云南艺术学院:65937305;

昆明理工大学: 65192846(莲华);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68357477;

云南财经大学:65113284;

昆明学院:65098081;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64577159;

昆明医科大学:65349403;

云南中医学院:65918043;
#p#副标题#e#

5.认定结果告知时间、方法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安排

(1)社会考生现场确认通过时,可当天领取认定结果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领取认定结果及教师资格证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五、温馨提示

1.报名前请详细阅读《网络申报操作说明》(附件二)。

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具体事项请咨询相应教育局电话。

昆明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

3.如需了解更多教师资格相关信息,请登陆以下网站的“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阅:

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

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

原标题:昆明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

点击下载>>>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说明.doc

昆明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8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