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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2016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招聘-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市青浦区2016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招聘

为加强体教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结合青浦区体教结合工作发展需要,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5名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体育事业。

    (二)年龄要求

    1、年龄一般控制在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2、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相应学位。

    (四)专业要求

    1、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具有地市级以上运动队专项训练3年及以上经历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五)教师资格要求

    1、应届生: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

    2、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2日—5月3日。

    2、网上下载报名表格

    应聘者可在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体育局和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等网站公告栏中下载并填写《青浦区招聘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报名表》(附件2)。

    3、现场递交材料

    (1)应聘者本人带上填写好的《青浦区招聘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本人简历、运动成绩、工作资历证明和相关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到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竞赛训练科(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场路378号)现场递交材料。

    (2)递交材料日期为2016年5月4日-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30),邮寄应聘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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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提交材料注意事项:提交最高学历证书须同时提供如下材料之一:①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资格审核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参加笔试。

    五、笔试、能力测试和面试

    1、笔试

    (1)应聘者参加体育学科专业测试。测试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测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合格名单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原则,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名单,并于2016年5月31日在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体育局和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等网站公布。

    2、能力测试和面试

    笔试合格者,将参加能力测试(包括学生管理、运动队管理、带训能力、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应变能力等内容)和面试,时间:2016年6月12日-16日。

    六、录用办法

    1、根据应聘者笔试(40%)、能力测试和面试(6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

    2、入围者参加由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的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心理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心理测试;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体育局和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等网站公示拟录用名单(2016年7月中旬),公示期为七天。

    4、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2016年7月中旬)。

    5、办理入编手续:办理入编手续须按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者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21-59208539(体育局竞赛训练科林老师)

    监督电话:021-69713877(教育局纪检监察室高老师、朱老师)

    八、附件

1、《2016年上海市青浦区招聘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2016年上海市青浦区招聘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报名表》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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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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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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