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省考试管理中心: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陕价费发〔2015〕89号)和省教育厅厅务会议纪要(第6次)精神,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笔试收费标准由省考试管理中心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陕价费发〔2015〕89号)相关规定,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以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抄送省教育厅。其中,考务费按照中央考试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费用标准(不含实践操作和面试)按照《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附件规定执行。
      二、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面试收费标准由各市(区)教育局依据国家规定,按照不得营利合理补偿的原则,根据考试人数、考试成本等据实核算确定,并以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
      三、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调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两年。考试单位最终向考生每科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该科考试的笔试和面试费用之和,除此之外,不得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各市(区)教育局、省考试管理中心要如实核算考试人数、考务考试成本等,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监督检查。
      五、上述规定自发通知日期起试行,试行期2年。

陕西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1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提示

各位考生朋友们,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3年9月16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

9月1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需仔细阅读考生须知,按照准考证上的提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按时参加考试

考生应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赴考路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持证参加考试

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准考证上的姓名或照片信息有误,请于9月15日12点前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所报考区的考试机构进行修改。

4.遵守考场规则

考生需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与随身物品检查。

5.严禁携带手机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入场,应服从考点安排主动上交手机,按要求集中存放,若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或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电子通讯设备,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

6.按要求填写答题卡

考生须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本人承诺(诚信考试,从我做起)、规范作答。

最后祝愿各位考生朋友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示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3311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自202336日起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核对准考证信息,姓名与身份证不符、照片信息有误的,请于31012点前到所报考区考试机构及时更正,逾期不再受理。准考证上身份证信息与所持有效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做好个人健康管理。考生是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个人防护及考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参加考试。考前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入场时须主动报备,考点将根据考生情况安排相应考场。

  三、佩戴口罩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及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点要求,除身份核查外,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遵守考场规则。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按准考证标注的座位号就座,未在规定位置参加考试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五、严禁携带手机入场。进入考场,主动上交手机,按考点要求集中存放;考试过程中,若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座位,无论使用与否,将以考试作弊处理。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32

更多政策咨询
添加小编咨询

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陕西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退费公告

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经结束,因防疫管控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申请退费成功后,已通过的科目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一、受理时间

1031日—114日(现场受理时间为每日8001700,网上受理时间截止到1141800)。

二、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被限制出行未能参加本次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见附件1),准考证。

2.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须至少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四、提交方式

1.省内高校在校考生申请退费的,114日前联系本校相关部门申请登记,由学校核实后统一上报所属市(区)考区。

2.社会考生申请退费的,114日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报考区(可以委托他人现场提交或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通过扫二维码登记,相关联系信息见附件2),各考区考试机构进行核实,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电子版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身份证号”,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五、其他事项

1.申请退费的考生须为本次所有报考科目全部缺考。

2.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费申请书,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退费的,由本人承担;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属在校生的将向学校反馈,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属社会考生的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经核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附件1 考生退费申请表.docx

附件2

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联系(申报)方式

箱(二维码)

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西安市

xa2022xjzbs@163.com

02987805950

铜川市

5976983@qq.com

09193192302

宝鸡市

            57bf9de39f853bbb495e70051f494c6

09172790616

咸阳市

            wpp

02933283268

渭南市

           

09132021201

榆林市

1152933728@qq.com

09123530372

延安市

554174081@qq.com

09112118285

汉中市

hzcrgk@163.com

09162255449

安康市

374111765@qq.com

09153211736

商洛市

390502652@qq.com

09142322792

杨凌示范区

1365856450@qq.com

02987033912

陕西师范大学

jsjy@snnu.edu.cn

02985310496

西北大学

47832550@qq.com

02988373436

陕西科技大学

2958714843@qq.com

02986132531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408726397@qq.com

02981530059

西安文理学院

425789919@qq.com

02987288453

西安翻译学院

354949519@qq.com

02985898902

西安思源学院

603089813@qq.com

02982601816

西安欧亚学院

maqiang@eurasia.edu

02988298792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503649608@qq.com

02968084629

西安工商学院

273989547@qq.com

02963609546

陕西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试防疫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尽快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健康承诺书,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配合防疫检查和考生身份验证。

2.疫情防控按属地政策执行。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为防止滞留异地耽误考试,考生应提前返回所报考区属地,按属地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考试。

3.关注考区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及相关公告(微信、微博、手机短信通知)(各市区防疫政策见附件),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去人口密集场所,按要求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4.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考试的,考试结束后,请关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neea.cn/)退费公告,退费成功后已通过的科目有效期延长半年。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26

附件

市区疫情防控政策

西安市:https://mp.weixin.qq.com/s/1Kjc8m0bXniMj0V4rkmyfg

铜川市:http://jyj.tongchuan.gov.cn/html/zwgk/xxgkml/tzgg/202210/21712.html

宝鸡市:http://jyj.baoji.gov.cn/art/2022/10/20/art_1518_1558895.html

咸阳市:http://jyj.xianyang.gov.cn/xwzx/tzgg/

榆林市:https://mp.weixin.qq.com/s/wAZfbEk35J-1T7Ed3nf6MQ

渭南市:https://mp.weixin.qq.com/s/R2uPHCOb2OcygFv7CIyjtg

延安市:https://mp.weixin.qq.com/s/d3T0a9PR4xld7mQfiuyZUw

汉中市:http://ksglzx.hanzhong.gov.cn/ksglzx/ks01/202210/29b1255e56da4e728d45f794e048077a.shtml

安康市:https://jyj.ankang.gov.cn/Content-2479016.html

商洛市:http://jyj.shangluo.gov.cn/info/1053/31298.htm

杨凌区:https://jyj.yangling.gov.cn/zsks/jszgks/1584475601778532353.html

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退费公告

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已经结束,一些考生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经研究并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同意,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申请退费成功后,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全额返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半年。

一、受理时间

51618日(现场受理时间为每日8001700,网上受理时间截止到181800)。

二、退费对象

仅受理因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被限制出行未能参加本次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见附件1),准考证;

2.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须至少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四、提交方式

申请退费的考生须于518日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报考区(可以委托他人现场提交或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联系信息见附件2),考区考试机构进行核实,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电子版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身份证号”,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费申请书,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退费的,由本人承担;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经核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25月15日

附件1

考生退费申请表

附件2

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联系方式

    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西安市 xajzmstf@163.com 02987805950
铜川市 5976983@qq.com 09193192302
宝鸡市 bjgkckk@163.com 09172790616
咸阳市 xyszsb@163.com 02933283313
渭南市 760553592@qq.com 09132021201
榆林市 1152933728@qq.com 09123530372
延安市 554174081@qq.com 09112118285
汉中市 hzcrgk@163.com 09162255449
安康市 83871433@qq.com 09153211736
商洛市 slzbckk@163.com 09142322792
杨凌区 1365856450@qq.com 02987033912
陕西师范大学 jsjy@snnu.edu.cn 02985310496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