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东省东营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8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东营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8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现将2016年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9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9:00—5月11日17:00

查询时间:2016年5月9日11:00—5月12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专业证明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5月9日11:00—5月12日17:00

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及学历证件等信息资料,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招聘单位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5月9日11:00—5月1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6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6年5月25日9:00—5月28日14:3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市政府大楼1308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p#副标题#e#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中小学教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不含写作,下同)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每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分别按40%和60%计入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科目详见附件。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00 学科专业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全部笔试科目,其成绩方可有效。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评、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科目或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鲁组发〔2014〕34号),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受聘人员应按照招聘简章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履行合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拟聘用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按有关要求取得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否则不予聘用。

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对中小学招聘合同制教师的有关管理规定

中小学合同制教师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东人社发〔2015〕4号)等文件规定,参照在编教师有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八、其他

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46—8711238(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46—838756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6—8326611(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46—8385501(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

点击下载>>>

1.2016年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16年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须知.doc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2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