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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2016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成都市武侯区2016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7名(其中,高校毕业生中招聘57名,在职教师中招聘6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情况详见《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高校毕业生应聘岗位表》和《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应聘岗位表》(见附件1、2)。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6年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分配学校岗位计划表(高校毕业生)》和《2016年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分配学校岗位计划表(在职教师)》(见附件3、4)。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校毕业生应聘条件
(1)2015、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2015年的高校毕业生须尚未落实接收单位,人事档案关系保留在高校或人才交流中心且尚未正式派遣。
(2)本科毕业生在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在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英语教师,应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要求:小学所有学科教师和中学语言类(语文、英语)学科教师应达二级甲等,其他中学学科教师达二级乙等。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在职教师应聘条件
(1)教学经历要求:到2016年8月31日止,具有连续2周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且2014年9月至今仍从事教学工作(其中报考初中及以上岗位应具有相应学段的相应学科连续2周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且2014年9月至今仍从事相应学段的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并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
(2)年龄要求: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职称(即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或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类赛课活动二等奖以上的获得者、或地市级名优师、或区(县)级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或担任班主任期间该班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可放宽至197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普通话要求:小学所有学科教师和中学语言类(语文、英语)学科教师应达二级甲等,其他中学学科教师达二级乙等。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基本要求:2015、2016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5月3日00:00至5月10日23:59。
资格审查2016年5月3日09:00至5月11日17:00。
网上缴费2016年5月3日09:00至5月12日23:59。
#p#副标题#e#(三)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高校毕业生应聘岗位表》、《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应聘岗位表》、《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分配学校岗位计划表(高校毕业生)》和《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分配学校岗位计划表(在职教师)》等信息。
1.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岗位
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 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内,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5.费用减免
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之后于2016年5月19日的工作时间内到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2号楼3单元6楼602室,028-85092518、18302818340)审核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缴笔试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供面试前校验原件使用;并于6月1日至6月4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岗位。
2.应聘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将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学经历、所获各级各类奖励情况、职称在资格审查表中的“个人简历”、“受奖惩情况”等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业务考核)。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以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含业务考核)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p#副标题#e#(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周六)上午。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6,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4。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6年5月13日24:00前通过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武侯区教育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5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2号楼3单元6楼602室,电话:028-85092518、18302818340)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日)、考核合格,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在5月18日至5月20日交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2号楼3单元6楼602室,电话:028-85092518、18302818340),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加分情况将于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25日在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进行公示。若有异议于5 月27日12:00前反馈至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2号楼3单元6楼602室,电话:028-85092518 、18302818340),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6.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24日24:00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dwh.gov.cn)、武侯区教育网(www.whjyw.com)公布,并同时公布进入校验原件审查人员名单。
8.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前校验原件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1.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6月2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校验原件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含业务考核)。
2.比例: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所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4的比例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校验原件。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p#副标题#e#3.方式: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聘用合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校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一套。应聘人员在校验原件前提供报名时打印的《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高校毕业生或在职教师)(见附件5,一式三份)并分别在规定地方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正面同底照片,在校验原件时与上述材料一并递交审核。
2015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地的未就业证明。省外免费师范生需提供生源地教育厅出具的异地就业同意证明。公立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报考,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函原件(附件6)。
中小学临聘教师、民办学校教师报考,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截至2016年5月3日,由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查询单、本人档案存放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原件。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后,除聘用合同收存复印件一套外,其余两类材料收存原件。
4.校验要求:校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逾期未参加校验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校验原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
5.领取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凡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缴纳面试答辩费80元(校验原件通过后现场缴纳)。通过校验原件且缴纳面试费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单、《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材料,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含业务考核)
1.面试时间:2016年7月9日、7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业务考核。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知识面等。业务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
领取了《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面试比例:面试比例1:4,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7月5 日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dwh.gov.cn)、武侯区教育网(www.whjyw.com)公布。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2016年7月19日24:00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武侯区教育网同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
五、填报志愿与体检
(一)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7月27日。
2.填报志愿地点:另行通知。
3.填报志愿要求: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按所在学科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在递补通知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填报剩余岗位,否则继续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
#p#副标题#e#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考核)或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考核)合格者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武侯区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如系2015年、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须服从对工作单位和岗位的调配。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五)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接受成都市武侯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武侯区纪委监察局:       028—85556382
武侯区人社局监察室:     028—85044017
武侯区教育局监察室:     028—85569313
咨询电话
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028-85092518、18302818340
微博发布:登录新浪微博搜索并关注“武侯人才”查询考试最新信息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武侯区教育网(http://www.whjyw.com)
附件:
1.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高校毕业生应聘岗位表
2.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应聘岗位表
3.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分配学校岗位计划表(高校毕业生)
4.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分配学校岗位计划表(在职教师)
5.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
6.同意报考函

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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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2026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启事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是由北京师范大学与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合作着力打造的一所高品质十二年制公立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80余所附属学校中在体制创新、理念引领、模式建构、质量提升等方面能发挥引领作用的旗舰校。学校总用地面积为13.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5万平方米。拥有教学、科技、运动、艺术、生活等五大中心。

目前,学校拥有17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642名,教职工500余人。依托北京师范大学雄厚的人才资源优势和教育影响力,学校吸引并培养了一大批肯拼善战、能力超群的优秀教师。在职骨干教师多数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大赛奖励;新入职教师大多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等“双一流”名校,硕士研究生比例近60%。学校将“全面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丰富学识、健康身心、担当精神的优秀学子”作为育人目标,开设了基础、拓展、专长三大板块六大门类,诸如高中物理奥赛、机器人编程、航模、辩论等229门素质拓展课程,学生的个性化成长需求能得到充分满足。短短七年的办学实践,学校以其先进的办学理念、高端现代的办学设施、雄厚的师资队伍、优雅的校园环境、丰富的课程体系,尤其是全体教师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优异的教学质量赢得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誉。中高考成绩迅速跃居全区前列,高中录取分数线迅速攀升。学校已经彰显出“既有好成绩又有高素质”的突出特色。

二、岗位需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 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2月15日至2007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5.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6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

五、教师待遇

(一)身份类别:合同制教师;

(二)学校拥有薪酬分配自主权,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方案,待遇优厚;五险二金测算标准与公办校一致,二金即为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充公积金;

(三)可提供教师周转公寓;

(四)在职称评定上,享受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五)可参与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提供的国内外培训交流机会;

六、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试讲、综合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5年12月15日,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8:00至12月19日17:00。

审查时间:2025年12月19日18:00至12月20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的以报考的最低学段为准。

报考人员请按岗位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至小程序(按应聘学段上传),并以“学段学科+姓名”命名,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2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提供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2026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2024、2025届未就业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上传“教师资格证”,2026届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先提供笔面成绩或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师范生免试认定教资的,可由所在学院出具文件(经办人签字盖章),报考时可视为同等效力;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至少提供以下证书之一:持有《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证书》(TEM-4)、持有同等英语水平的雅思(不低于 6.5 分)、托福(不低于90分)大学英语六级(CET6)测试成绩达到550分以上;

(7)报考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的应聘者需要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相关证明,如党员证、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等;

(8)非2026届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5年12月15日以后打印的《社保未缴纳证明》;

(9)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短信或邮箱提醒报考人员,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及时查收信息。

说明:我校将对收取的所有简历进行择优筛选。

(三)线下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试讲、综合面试等三个环节。为节约考生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尽量于同一天内完成考试的全部环节;如报考人数较多,将分开安排(具体以邮件或短信通知为准)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试题(教育基础知识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学科知识。

笔试60分钟作答时间,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试讲环节人员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试讲环节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试讲环节的人数达不到5: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试讲环节的实际人数进行。

(2)试讲

试讲按所报学科“模拟授课+评审专家提问”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试讲成绩达不到合格线,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职业素养。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综合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考试时间:2025年12月中下旬至2026年1月(具体时间将以邮件或短信通知)。

3.考试地点

(1)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

(2)如任一高校或任一地区的高校报名达到一定人数,符合开考比例,我校将派出专家评委至该校或该地区组织考试。

4.资格审查

参加考试,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复审,需携带资格审查初审时提交至小程序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证书原件,有工作经验的考生同时携带社保证明(复印件)等全部资料,现场审查后返还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试讲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试讲比例要求的,按照该岗位进入试讲的实际人数进行试讲。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的相关材料,需按顺序用档案袋装好。

5.注意事项

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过简历筛选人员应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等以下资格审查的纸质材料,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试讲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试讲比例要求的,按照该岗位进入试讲的实际人数进行试讲。

6.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3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体检等有关安排将于综合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通知到本人。

附: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个人简历模板、承诺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侯老师

联系方式:022-68592007

QQ咨询群:

(小学群)1033665486

(初中群)1032429203

(高中群)1063650688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解释为准。

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附件1.合同–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2026年度附件1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计划表09.18.xls

附件2.个人资料信息必填.doc

附件3.承诺书.docx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为促进甘井子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26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第二批)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12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6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同一岗位多个招聘单位的,聘用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进行选岗。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谈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面谈成绩仍并列的,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二、招聘对象

国内各师范院校和设有师范专业的大连本地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应届毕业生以及各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2026届毕业生及2024届、2025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6.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7.所有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

9.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lsdjyw.lnnu.edu.cn)等高校网站、甘井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lgjz.gov.cn/#/index)和甘井子教师教育网(http://www.gjzsx.cn/templ/)发布。

(二)现场报名

第一阶段报名:

时间:2025年12月18日、19日、22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楼101室(甘井子区东纬路9号)

第二阶段报名:

时间:2025年12月23日、2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本科招生与就业处115室(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在两个阶段中任一阶段完成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3个的,要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甘井子教师教育网发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谈、面试资格或应聘资格。

2.报名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①《2026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签字,A4纸打印。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所有报考人员都要提交《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④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2025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各阶段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⑤最高学历已完成学期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⑥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

⑦《毕业生推荐表》(2026届毕业生提供);

⑧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加盖院系公章、院系负责人签字);

⑨若最高学历为本科,且毕业证、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中均无法证明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均需提供师范专业证明(附件5,加盖院系公章、院系负责人签字);

⑩本人的《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分别按序装订。

(四)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当日,资格初审结束,符合条件者全部进入面谈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谈人选和面谈通知将于12月25日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甘井子教师教育网发布。

(五)面谈

12月28日于辽宁师范大学进行面谈。面谈以现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仪表仪态、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时间不超过3分钟。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岗位数小于等于3个的,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最后1名人选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谈成绩合格人数不足竞争比例的,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选及面试相关事宜将于12月28日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甘井子教师教育网发布。

(六)面试

12月29日、30日于辽宁师范大学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基本教学素质与方法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除中学心理岗位外,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以现场方式进行,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幼儿教师岗位另加才艺展示(注:才艺展示所需器材由考生自备),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各岗位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详见《各岗位面试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附件6),教材由考点统一提供,试讲具体章节面试当日抽签确定。

中学心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以现场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8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谈成绩高者入围,面谈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将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甘井子教师教育网发布。

(七)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在本岗位面试结束后,立即进行现场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放弃签约的,按照递补规则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考生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八)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入围人员还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递补规则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根据《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甘井子区教育局委托甘井子区检察院对拟入职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九)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甘井子教师教育网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服务期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2.请考生随时关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甘井子教师教育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用人单位随时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咨询电话:0411-8815995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13:00-16:00。

4.进入辽宁师范大学报名的校外考生请执行入校有关规定(附件7)。

5.本公告内容由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2026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第二批).xls

附件2:2026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x

附件4: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附件6:各岗位面试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xlsx

附件7:辽宁师范大学对校外考生入校说明.docx

附件5:师范专业证明.doc

青岛市即墨区2026年“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即任教从教,加快推进教育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即墨区拟开展“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一批优秀教育人才充实到我区公办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90人(具体岗位选聘计划详见附件3),聘用学校为青岛市即墨区局属中小学。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2026届国家部分重点院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6届国家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且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含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和青岛市初中起点免费师范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

4.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须在2026年8月20日前取得);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报考高中学校的考生如已取得研究生学历,本科所学专业需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

8.本科生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报考年龄相应放宽1岁。

(三)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8.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9.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选、综合测试、选岗及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公告公示栏目,了解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现场报名为准,每人限报1个岗位。有意报名者请务必于2025年12月24日前将《2026年青岛市即墨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至邮箱jmqjszp@163.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名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如 “高中语文教师张三”。网上预报名不进行信息反馈。

选聘部门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赴有关高校和在青岛市集中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现初步拟定时间、地点如下,如选聘站点有变化,相关公告将在即墨政务网公告公示栏目发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请在南京站报名的考生填写附件6,同“报名表”一起发送至邮箱jmqjszp@163.com。

日程安排表

选聘

站点

时间

地点

具体安排

备注

西安

2025年12月25日-26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12月25日现场报名

12月26日初选

 

长春

2025年12月29日-30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楼106

12月29日现场报名

12月30日初选

 

武汉

2026年1月5日-6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2楼招聘大厅

1月5日现场报名

1月6日初选

 

南京

2026年1月8日-9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思楼302

   1月8日现场报名  

1月9日初选

由学校8号门(位于学林路)进入,导航至学思楼,请填写并报送附件6。

青岛

2026年1月14日-15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青岛市即墨区第三实验小学惠欣路分校(青岛市即墨区通北三路66号)

1月14日现场报名

1月15日初选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提前打印好);

2.身份证;

3.就业推荐书;

4.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网签的不需要提供);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需在有效期内);

6.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的,需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考试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必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个人专业成绩证明材料(现在读高校入学以来完整的考试成绩单);

8.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未获奖的无需提供);

9.在校期间的任职证明(可由院校出具,未担任干部的无需提供,详见附件5);

10.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请勿将任何原件装订在内。

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

(二)初选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发放初选通知书,组织初选。初选通过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初选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不进入综合测试。初选结束后,根据初选成绩,各岗位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初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情况,同等条件下,参考以下条件确定优先进入综合测试人员:

1.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专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

2.获得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在校就读期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需一年以上。

5.在校就读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6.高中阶段曾在学科奥赛省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与所应聘岗位专业对口);或取得的其他所报考学科专业素养能力有效证书。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集中在青岛市即墨区进行,采用模拟讲课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模拟讲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选岗及考察体检范围。

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公布初选通知书编号)、综合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即墨政务网公告公示栏目(http://www.jimo.gov.cn)进行公告,请随时关注。

(四)选岗及签约

对综合测试通过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中选择不同学段的岗位需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选择高中学校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要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总成绩相同者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考生选岗后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总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五)考察体检

人员选岗后根据所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等额组织。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和体检通过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与具体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以从进入考察范围中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即墨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四、纪律

本次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本次选聘期间,相关公告信息均在即墨政务网公告公示栏目(http://www.jimo.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8512620(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2-88518776(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附件:1.国家部分重点院校名单

2.2026年青岛市即墨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2026年青岛市即墨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4.党员身份证明模板

5.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模板

6.入校申请

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甘肃省金昌市2026届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考核公告

为做好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就业工作,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金昌市2026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6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纳入定向培养的2026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17名。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金昌市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配合, 统一开展考核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学业综合评价优良。

(四)须于考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有刑事、治安处罚及失信记录的;在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的;未能在考察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七)已确定被高校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如个人不参加面试考核,须向金昌市教育局书面提交情况说明,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其他无故不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违约。

四、考核程序

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3:00-5:00。

地点:金昌市教育局一楼108室。

考核对象根据《公告》要求,填写《金昌市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报名表》,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和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2张。参加考核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核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由考核小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考核

时间: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上午8:00开始。

地点:金昌开放大学(金昌市教育局后楼)

面试时间为15分钟(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采用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说课、答辩、专业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参加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的考核对象需加试5分钟的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可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为考核对象最终考核成绩,考核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签订协议根据考核对象考核成绩,分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签订协议时因考核对象主动放弃签约岗位的,视为违约,不再单独安排就业岗位。签订协议时因考核成绩并列影响择岗的考核人员可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择岗并确定签约对象。经金昌市教育局和培养高校同意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省属公费师范生,按照签订的《金昌市省属公费师范生培养补充协议》执行。

体检考察统一组织签约对象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协议。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拟聘用对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不少于2人。考察中重点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考察方式包括审核拟聘用对象人事档案、查询信用报告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考察对象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备案聘用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负责省属公费师范生公示和备案聘用工作。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延安路11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金昌市教育局 张老师  0935-8216891   18609458038 

附件1.考核对象名单.xlsx

         2.金昌市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报名表.xls

金昌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6日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2026年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教育强市,服务钦州市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提供教育人才支撑,及时补充钦州市灵山县中小学教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学、职校教师84个岗位共135名,名额分高校批次招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5)。

  二、招聘对象

  2026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7日至2007年12月17日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七)除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可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5年12月17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5年12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公费师范生教师);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钦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之后,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有线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的时间和安排如下表:

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教师招聘场次安排表

序号

高校招聘场次

报名方式

招聘地点

备注

1

广西师范大学

线上预报名: 2025年12月17日8:00至

2025年12月26日18:00

雁山校区

 

现场报名:2025年12月27日8:30-12:00

2

南宁师范大学

线上预报名:2025年12月17日8:00至2025年12月26日18:00

武鸣校区

 

现场报名:2025年12月29日8:30-12:00

3

广西民族大学

线上预报名:2025年12月17日8:00至2025年12月26日18:00

相思湖校区

 

现场报名:2026年1月5日8:30-12:00

4

北部湾大学

线上预报名: 2025年12月17日8:00至

2025年12月26日18:00

滨海校区

 

现场报名:2026年1月7日8:30-12:00

提示:

1. 非上述高校在校生的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上述高校对非本校人员进出校园的管理要求,并根据招聘日程时间安排自行前往相应考点应聘。

2. 按照招聘日程安排,此次招聘活动从首站开始放出全部岗位进行报名考试,所有岗位招满即止,请考生自行酌情选择应聘考点。

3. 若实际招聘中出现较多岗位空缺等情况,将适时增设招聘站点。请及时关注钦州市教育局官网、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动态。

4. 现场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当日公布为准。

(1)线上预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进行预报名,使用手机扫描《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教师线上预报名二维码》(附件6),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应聘人员线上预报名后,须按现场报名方式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核验,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按照《安排表》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报名。

  2.线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须按要求附上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提交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出示本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出示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的,需要在此项目作出简单说明);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内的,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并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应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1份(附件4),并在考核阶段完成举证,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已经线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只需现场核验材料即可,无须再进行现场报名,以免重复报名。每名应聘人员仅可选1个考点、1个意向岗位,不能重复参加不同考点的考试。

(2)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开展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当场按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岗位。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由工作人员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改报本人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组织考试

招聘机构将按《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教师招聘场次安排表》在相应的高校组织笔试、面试。

根据有关规定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连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形式如下: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个小时,试卷卷面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面试。面试采取“模拟教学(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模拟教学(试讲)10分钟,专业答辩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模拟教学(试讲)部分占70分,专业答辩部分占30分。

  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试须知:

  1.笔试须知。

(1)笔试考场安排以现场通知为准。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笔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4)考生笔试成绩将于当天笔试结束后面试前公布。

  2.面试须知。

(1)考生面试事宜在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备课室统一提供教材、笔、备课稿纸或考官组要求提供给同一岗位考生的备课器材,考生不可以自行携带上述物品。面试室提供普通教室、黑板、粉笔、黑板擦。试教时考生仅能用粉笔在黑板上板书,使用黑板擦擦黑板,不可使用多功能设备。

(4)外语类岗位用外语进行模拟教学(试讲)和专业答辩,其他岗位用普通话进行模拟教学(试讲)和专业答辩。

(5)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除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生非考试物品暂放处暂放(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通讯设备或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要关闭存放)。如违反此规定将非考试物品带入候考室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6)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相应的候考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按抽取科目顺序→抽取同一岗位的考生顺序→考生确认签字的顺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考生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必须将备课试题、教材交还给备课室工作人员。

(8)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逗留。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备课稿纸、草稿纸,不准返回候考室及备课室,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10)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备课室。

(11)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四)考核、体检

1.组织实施。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确定人选。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ls.gov.cn/)公布。

  3.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工作原则上须于考核通知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考核工作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

  4.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要求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聘用

按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灵山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核查。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批准聘用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市教育局、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ls.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详见附件5。

(三)港澳台居民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本次专场招聘活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钦州市教育局、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提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和防护,自觉预防流感等疾病,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灵山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777-6428351,6428848,13507775620,1500787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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