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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葫芦岛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杨杖子开发区教育办、东戴河新区教卫局、觉华岛联合学校、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关于2016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 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按照省《通知》要求,我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由市教育局负责,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再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考试面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要求按照《关于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9号)办理。2016年上半年暂不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请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葫芦岛市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类别
  鉴于从2016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纳入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为便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考、面试、认定等工作,将申请人员划分为二类:第一类为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笔试合格人员,第二类为参加省统一考试笔试合格和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不同类别人员按不同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现场确认、面试和认定。
  四、面试报名、现场确认、面试、认定的安排
  (一)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人员
  1、理论考试合格,面试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 2016年5月16日-5月20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2、5月21日-22日面试,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6月20日—6月27日网上(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认定申报。
  4、6月28日-29日到葫芦岛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携带如下材料:
  (1) 申请人在网上注册后,由本人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 思想品德鉴定表(自己下载并加盖相应公章)。
  (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行打印)。
  (4)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小2 寸照片2张。
  (二) 参加省统一考试笔试合格和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1、网上报名
  时间为5月 6日—— 5月25日。申请人登录网站(http://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在“认定机构”选择葫芦岛市教育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所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30日-31日,地点:葫芦岛市教育局人事科(渤海船院应届师范毕业生在本学校确认)。
现场确认时携带如下材料:
  (1) 申请人在网上注册后,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 思想品德鉴定表(自己下载并加盖相应公章)。
  (3)《 教育教学实践手册>(辽宁教师培训网资格认定栏下载填写,打印时调整好格式及页边距)。申请人必须有在葫芦岛地区与申请教师资格相对应的公办学校20周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4) 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身份证、户口登记薄及复印件。
  (6)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小2 寸照片4张。
  以上证书原件确认后当场返回,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3、面试时间、地点有关事宜以现场确认时通知为准。
  4、省考合格幼儿园申请者2016年6月20日—6月27日及时网上(www.jszg.edu.cn)申报,6月28日-29日现场确认,携带材料同省考。
  五、体检
  面试合格申请人及时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费用、地点以现场确认通知为准。
  六、缴费
  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教育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执行,其中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国考、幼儿园面试者网上缴费,其余人员现场缴费。
附件:点击下载>>>(未发布)
1、《关于2016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7号)
2、《关于2016年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9号)
3、《辽宁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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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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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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