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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息烽县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实施细则-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息烽县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息烽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家“特岗计划”教师4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息烽县)》(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相应学科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报考招聘职位规定的招聘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4.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在编教师(含2013、2014、2015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3.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特岗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及城关镇)农村中小学校 (含村小、教学点)。
  四、招聘程序
  “国家级”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息烽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并填写。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5-1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11-12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息烽县教育局报名(附件3)。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毕业证(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普通话证原件与复印件、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2016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如考生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息烽县教育局(地址:息烽县永靖镇虎城大道虎城大厦13楼组织人事科)。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15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在5月11日–12日“现场审核确认”时咨询息烽县教育局领取试教公告。
  体检时间:2016年5月17日—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招聘职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在5月15日下午17时后关注息烽教育网(http://www.xfxjyw.cn/)。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区(市、县)落选的,根据各地录取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区(市、县)内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市(州)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息烽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9月1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或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县教育局于5月23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5月24日前须将本县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按附表3格式)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的纸质档和电子档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gzsfchu@126.com),经省审核后于5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31-6月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区(市、县)教育局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毕业证(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普通话证原件与复印件、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2016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如考生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对报考考生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同级人社部门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6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6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息烽县教育局(地址:息烽县永靖镇虎城大道虎城大厦13楼组织人事科)。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请考生在6月13日后关注息烽教育网(http://www.xfxjyw.cn/),报考考生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进行考试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县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科、学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于6月24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3)报同级人社部门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在6月29日下午17时后关注息烽教育网(http://www.xfxjyw.cn/)。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体检。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在7月2日下午17时后关注息烽教育网(http://www.xfxjyw.cn/)。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招考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试教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被录取者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息烽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于7月5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县教育局于7月12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8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贵阳市教育局确定后息烽县教育局通知。培训合格后,由贵阳市教育局发给《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教育局将依据聘任合同签订的约定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息烽教育网和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贵阳市教育局人事处:0851-87989391
  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851-87728975
  七、监督投诉
  市教育局和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7989400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7722455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息烽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息烽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表:
  1. 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息烽县)(点击下载)
  2. 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
  3. 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暂无)               
                  息烽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贵州省息烽县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实施细则互动交流 贵州教师资格贵州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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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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