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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2016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9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连云港2016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9人)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聘189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连云港市赣榆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分单位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四)具备岗位要求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
  (五)具备《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8日- 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三)报名地点
  赣榆区教育局东一楼学生资助中心大厅(从赣榆汽车站乘坐601或4路公交车到教育大厦下即可)。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或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网(http://edu.ganyu.org/)下载并填写《连云港市赣榆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好后并粘贴2张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照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岗位要求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专科毕业生须出具户口簿或  户籍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考察时提供)。
  3.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 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核减的岗位调剂到小学语文、数学学科使用。部分紧缺专业及学科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赣榆教育网(http://edu.ganyu.org/)和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公布。
  四、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赣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考试程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其作为一个合格教师的基本素质,重点考查其语言表达能力及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
  (1)岗位代码A05、A06、A07、A08、A09、A10、A11、A12的岗位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
  (2)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操作流程见面试通知单。
  4.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代码A06、A07、A08、A09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若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教育网(http://edu.ganyu.org/)、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赣榆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榆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详见附件2)。
  (二)聘用人员经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区纪委: 0518-86223020
  区教育局:0518-86213372
  区人社局:0518-86229831
  九、招聘政策咨询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6212686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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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江苏连云港2016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9人)江苏教师资格江苏教师资格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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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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