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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8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垫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8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往届)毕业生 21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垫江县2016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纪律处分记录;
  3.体检合格,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
  5.按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教师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16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1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含县属中小学校)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已拟聘的2016年应届本科生(含免师生)、硕士研究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未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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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按报考条件要求对口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按照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简章发布
  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垫江县教育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cqdjwpzl.x9.fjjsp01.com/all/pstart!index.action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8:30—-5月23日24:00。
  报名联系电话:(023)74669348 74616156
  2、现场初审确认
  现场初审确认时间:2016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现场初审确认地点:垫江县教委五楼会议室。
  现场初审确认所需材料
   ①网上打印《重庆市垫江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大学盖章)1份(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2016届应届毕业生已考未发放者可暂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委托现场初审确认者,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等确认所需相关材料。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予以确认报名,未确认者,报名信息作废,现场初审确认报名者按相关规定,每人每科缴纳考试费50元。
  3、打印准考证
  2016年5月26日上午9:00-5月27日上午12:00,在报名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1、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现场确认)比例须达到1:3(其中音乐、地理、语文C组、数学B组、职教专业课、特教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费。
  2、 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即所报考学科普通高中段学科知识,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特教、学前教育类的学科知识为普通高中段语文学科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考生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
  3、 面试
  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招聘岗位名额在15名及以上的按照1:1.5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按有关规定收费。
  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职教专业课、学前教育学科面试为说课和技能考察,分值为100分,说课占40%、技能考察占60%。其余学科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说课前备课30分钟,说课10分钟。说课内容为高中段必修课教材,其中:职教类为职高对应专业课教材、特教类为九年制义务教育聋教材、学前类为学前教育教材。说课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技能考察内容由评委现场确定。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垫江县教委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2016年5月29日。考生须在2016年5月29日早上7:0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
  面试地点:垫江县职教中心
  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均不另行通知。不按时到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面试缺额不予递补。
  4.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5. 体检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1:1)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学历高者、应届生优先。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组织实施,并结合教育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2016年7月11日早上7:30,考生到垫江县教委内坝集中。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垫江县教委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不按时到场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后果自负。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予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签订拟聘协议(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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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于在2016年7月12日当天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垫江县教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323室进行资格复审,2016年7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邮寄到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档案室。
  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考试考核总成绩并结合附件招聘岗位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单位及人员。当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学历高者、应届生优先。
  资格复审、考察时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或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7. 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聘用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8.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有关合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同时明确违约责任,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协议书或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聘用。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1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报考职教专业课的教师资格证除外),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委共同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必须严格按照简章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垫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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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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