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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莒县2016年专业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莒县2016年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着力解决大班额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教师7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7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以及“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普通高中任教,其他大学的第一批或提前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1名、政治5名、物理5名、化学6名、地理6名、生物5名、历史6名、体育3名、信息技术3名。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倍的学科计划,调整到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中。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范围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2.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其他大学第一批或提前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4.研究生读研前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研究生所学专业或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一致;“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其他可以报名的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同并取得学士学位。

5.参加报名的毕业生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6.报考语文学科的考生须具备普通话省级二级甲等以上。

7.在职人员须提交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按计划聘用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违法生育、违法收养子女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时间:2016年5月21日—5月23日。地点:莒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局办公楼三楼东)。报名须提交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和就业推荐书)、二代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第一批或提前批录取证明等相关材料和面试费70元。

(三)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交的相关材料,统一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形式是模拟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普通高中段教材内容,(请自备教材,教材版本届时登录莒县教育信息网查看面试通知)。5月26日至27日领取面试准考证,5月28日面试讲课(根据各学科报名人数当天面试不完的学科顺延到次日),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体育专业除讲课15分钟外,还进行跑、跳、投和技巧等技能测试,讲课成绩和技能测试各占50%。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对因弃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未进行考察和体检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一)考察。

由县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县编办审核批准后,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不低于8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查询莒县教育信息网(www.jx-edu.com)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莒县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教师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莒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3—6207710 622216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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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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