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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区2016第二季度招聘教师15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大足区2016第二季度招聘教师15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63名,具体岗位详见《大足区2016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自愿在我区服务5周年及以上,符合岗位招聘的条件(详见《一览表》);
  (六)年龄要求详见《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3日;
  (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招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30日下午5:00止。
  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大足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报区教委下属学校岗位的发送到邮箱(156802083@qq.com),报大足区人民医院的发送到邮箱(xyyzgk2006@163.com),报大足区中医院的发送到邮箱(ybgs2006@163.com),报其他岗位的发送到邮箱(305273927@qq.com)。
  2.现场报名
  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5月31日后在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bj.dazu.gov.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学习学科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岗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免费师范生协议等)。
  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5月31日后在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bj.dazu.gov.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现场确认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23-64381723(区教委人事科)吴强,023-43780260(区人民医院)龚萍,023-43789848 (区中医院)蒋毅,023-43780636(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文德毅。  
五、面试考核
  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于资格现场确认时领取。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现场专业技能测试或答辩的方式,其中区教委下属学校岗位面试方式为讲课或专业技能测试或答辩的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考核中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量化计分方式,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签定就业协议书, 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举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足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需于2016年7月31前把个人档案、政审证明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等交到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楼109室),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同时,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应于考察时提供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考核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相关事宜,可登陆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bj.dazu.gov.cn)查询。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人事关系。 
  2016年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须服务2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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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第二学校公开招聘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第二学校是沣西新城管委会携手百年名校陕西师大附中联合举办的九年义务段公办学校,现有47个教学班,2000余名学生,140余名教职工,其中省、市、区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及兼职中学教研员20余人。学校不断探索素质教育之路,丰富和完善“六融一体”生态德育体系,全力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由于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英语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要求,遵纪守法,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2.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擅长教育研究,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工作积极主动,具备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进取精神。

4.身体健康、性格亲和沉稳,具有较高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2.女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普通话标准,有教师资格证。

3.全国省市区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可优先聘用,以上应聘人员可直接联系张主任(电话:18192006335)。

4.相关待遇:按政策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与陕师大附中薪资体系保持一致;提供专项资金用于教师学习培训;为子女提供相应教育资源。

不符合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 日)。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应聘人员如有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即可完成报名

河南安阳汤阴县2024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18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招聘中学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高中语文2名,高中数学2名,高中英语3名,高中物理3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地理1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生物1名,初中历史1名。

三、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合作办学)。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汤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人才引进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tangyin.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路东段)一楼西事业单位管理股。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引进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即确定为拟进面试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在编在岗人员(包括现仍在报名时填写的单位工作、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而现在有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等情形)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

已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离职且现在没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并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汤阴县组织的各类引进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满分60分。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准备时间10分钟,可带试讲提纲进入面试室。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40分。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我县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6203568(工作时间内)。

附件1:《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表》

附件2:《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名单》

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专业 招聘
岗位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 报考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汤阴县教育局 汤阴县
高级中学
(8人)
高中语文 专技 0101 1 语文类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合作办学)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高中数学 专技 0102 1 数学类
高中英语 专技 0103 2 英语类
高中物理 专技 0104 2 物理类
高中化学 专技 0105 1 化学类
高中地理 专技 0106 1 地理类
汤阴县
体育中学
(4人)
高中语文 专技 0201 1 语文类
高中数学 专技 0202 1 数学类
高中英语 专技 0203 1 英语类
高中物理 专技 0204 1 物理类
汤阴县教育局 汤阴县
实验中学
(3人)
初中物理 专技 0301 1 物理类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合作办学)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初中生物 专技 0302 1 生物类
初中历史 专技 0303 1 历史类
汤阴县
中华路中学(3人)
初中语文 专技 0401 1 语文类
初中数学 专技 0402 1 数学类
初中英语 专技 0403 1 英语类
合计       18          

 

山东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需要,现将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条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残疾人岗位的,须为菏泽市户籍,同时须持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四级肢体残疾,2024年5月13日以前核发)。菏泽市户籍且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八级,2024年5月13日以前核发),比照岗位要求的残疾人身体条件执行。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5月13日以前。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通过初审,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6日16∶00。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还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5月17日16∶00以前及时与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政工科联系(电话:0530-7397566)。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5月17日9∶00至16∶00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政工科(综合楼二楼207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核减、调整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学历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打印件。

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定向、委培毕业生、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应聘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2024年5月13日前核发),同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2024年5月13日以前落户)

(8)具备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4)至(8)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至(3)原件按顺序装订。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面试人员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三)面试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年龄小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和人事档案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简章由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一览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咨询电话:0530-7397566

5.监督电话:0530-3626022,0530-2223693

附件:1.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4.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菏泽市定陶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9日

安徽宿州市萧县师范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萧县师范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萧县师范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数为25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1:《萧县师范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四)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具有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2024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六)教师资格条件: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采取公告发布、现场宣讲、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统一面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xx.gov.cn/)、萧县师范学校公众号(微信搜索:萧县师范学校)上统一发布,并同时向相关高校校园网站推送。

(二)现场宣讲

1.淮北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15:00-16:30

地点: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文津楼A103室

2.阜阳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00-10:30

地点: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汉风楼B217室

3.安庆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0:30

地点: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外语楼208室

4.安徽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10:30

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8室

(三)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从2024年5月9日8:00至2024年5月14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应聘者将所需材料原件按序扫描制成一个PDF文档及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295×413像素,身份证号码命名)放在同一文件夹,命名为:应聘学科+毕业学校+姓名+联系方式,将命名后的文件夹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373640693@qq.com,并注明邮件标题:应聘学科+毕业学校+姓名+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57-5022330)

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萧县师范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

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chsi.com.cn下载打印);

3.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4.免试认定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

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chsi.com.cn下载打印)。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萧县师范学校、萧县教育体育局、中共萧县县委编办、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合格者名单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萧县师范学校”上公布。

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名单公布3日内陈述申辩。

(六)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萧县师范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萧县师范学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七)统一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统一面试。报考人员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ahxx.pzhl.net/)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采用无生上课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备课30分钟,无生上课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萧县师范学校”上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八)体检与考察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体检、考察过程中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确需递补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一次,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萧县师范学校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不服从分配或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被聘后,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的相关岗位工资待遇。聘用时间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实际时间为准。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萧县师范学校、萧县教育体育局、中共萧县县委编办、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萧县师范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5022330、17755770792。

监督举报电话:0557-5151009、5031501。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萧县师范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萧县师范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

 

 

                萧县师范学校                          萧县教育体育局

               中共萧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日

山东省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须知!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1日至12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从容应考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2024年5月6日至12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进入候考室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二)备好个人证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入场。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具。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面试室、备课室,如有违反,将认定为考试作弊。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请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雨伞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尺子、圆规、眼镜盒、水杯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或物品丢失情况发生。

(四)做好健康监测。考前3天起,请考生自主开展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主动联系考点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备(联系方式见附件),按照相关要求在考点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备用考场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请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以最佳的状态迎接考试。

二、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一)遵守考试时间。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请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入场,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二)诚信守纪考试。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需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考生面试时,应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面试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面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后期的录音、录像回放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注意:考生试题清单、备课纸、草稿纸等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携带手机等设备拍摄涉考内容,通过qq、微信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传播,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由司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三)严惩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科目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三、防范涉考骗局,谨防上当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业务咨询电话:0531-86162753、82598783,涉及考试所在市相关事宜的,可咨询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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