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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师资队伍结构,解决师资缺口,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经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同工同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此次济南高新区共有15所学校,拟招聘聘用制教师141人(见附件1)。招聘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有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6年6月1日前取得)。师范类考生报考时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时,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资格要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同时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5.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项条件的具体要求见附表1。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在应聘范围之内。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9:00-6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6月1日11:00-6月4日24:00

缴费时间:2016年6月1日11:00-6月4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高新区网站(www.jctp.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由于本次招聘与济南市教育局2016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笔试时间相同,报名时考生只能在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岗位和济南高新区招聘岗位中限报一个岗位。已保存报名信息并且尚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6月4日上午11点之前继续修改或完善报名信息。11点停止修改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因本次招聘属非事业编制招聘,所以对特困生、低保人员不再减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6月29日9:00至7月2日开考前半个小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调整。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初定2016年7月2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参加笔试考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的岗位计划面试前在济南高新区网站予以公示。

面试人选在济南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面试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未按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如递补人员也放弃面试资格,则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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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供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查:

1.笔试准考证;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携带毕业院校开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其他考生一律携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

6.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面试人选按照所报考的岗位名称,现场分别提交上述材料,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查。审查合格后,将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以及《诚信承诺书》、《师范类专业证明》原件留存备查。
(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告。进入面试人选携带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个别岗位面试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面试成绩仍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岗位面试方法: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方法:面试除采用说课方式外,另加专业技能测试,并且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50%。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应聘人员完成指定的操作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

每组面试考场考官不少于7人,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每个面试考场设一名社会监督员。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面试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参加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察体检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高新区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社会事业局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需要复检的按照医院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社会事业局报人事部门审核后,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执行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济南高新区2016年招聘聘用制教师,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联 系 人:张明媚 张福玲 孟凡生 梁红雯 姜汉明

咨询电话: 0531-88871196或88871583

监督电话: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0531-88871627

原标题:济南高新区2016年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1.2016年济南高新区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2016年济南高新区招聘聘用制教师应聘须知.doc

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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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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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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