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磐安县2016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第一阶段) 2016-06-02 10:30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 收藏 0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规定,经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磐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表决,认定陈慧瑛等5人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羊佳丽等13人具有小学教师资格、卢杭婕等3人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请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带身份证于6月6日至6月13日到教育局人事科(二)领取教师资格证(双休日除外)。非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同时领取《教师资格申请表》,交有关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磐安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