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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2016年公开招聘幼师专科学校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徐州2016年公开招聘幼师专科学校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等规定,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教师(含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学历、年龄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学位者,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四)身体健康,具备在所报考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本公告附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1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洞山校区综合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
  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报名方式:现场集中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1张;填写《徐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现场填写承诺书;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本公告附件,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通知考生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6年6月24日9:00—11:30凭本人身份证到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洞山校区实训楼四楼407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理论。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满分的50%,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各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不超过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项目为: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老年保健与管理教师岗位:答辩、课堂教学。
  体育教师岗位:答辩、课堂教学、体能、专业技能。
  幼儿园教师岗位:答辩、活动设计与说课、专业技能。
  辅导员岗位:案例分析、情境模拟。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老年保健与管理教师岗位:笔试占30%,答辩占20%,课堂教学占50%。
  2.体育教师岗位:笔试占30%,答辩占20%,课堂教学20%,体能10%,专业技能20%。
  3.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占35%,答辩占20%,活动设计与说课占30%,专业技能占15%。
  4.辅导员岗位:笔试占40%,案例分析占30%,情境模拟占30%。
  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招聘考试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面试办法现场告知考生,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老年保健与管理教师岗位按课堂教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教师岗位按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幼儿园教师岗位按活动设计与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辅导员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按规定向社会公示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和所学专业、拟聘岗位、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者,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者,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特别说明
  本公告在2016年度内有效。本次招聘未招满的岗位,在2016年12月25日前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接受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基准日期仍然为2016年6月30日),在此时间段内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随时按本公告规定启动公开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九、联系方式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516-87893608
  联系人:李老师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处:0516-87893369
  联系人:杜老师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举报电话:83732198
  附件:徐州幼专2016年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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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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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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