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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县2016年城区中小学考调教师实施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黔西县2016年城区中小学考调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黔西县教师流动管理办法》(试行)(县通字〔2012〕59号),结合黔西县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实际,决定面向全县25个乡镇学校公开考调部分公办在职在编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城区计划考调171名教师,其中高中9名,初中47名,小学115名,各考调职位详见《黔西县2016年城区中小学考调教师职位计划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二)在乡镇(不含城关镇拆分的四个街道办事处)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的公立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截止2016年8月31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各乡镇报考的教师人数不得大于本乡镇教师数的10%且报考教师人数不得大于本校学科教师数的二分之一。
  (四)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未任教人员(含借出人员)按其教师资格证报考相应学段职位。
  (五)报考小学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高中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须与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一致)。
  (六)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离职进修教师学习期未满的;
  (二)离职进修教师扣减学习时间后教龄不满5年的;
  (三)经县教育局行文聘用到民办学校任教,现还在聘期内的公办教师; 
  (四)受过党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
  (五)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六)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五、考调方式及报名要求
  (一)考调方式:采用面试(上课)方式进行(教具自备)。
  (二)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 日— 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黔西县教育局人事档案股。
  (四)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 报考教师仔细阅读《报名表》、《实施方案》后,持单位签字同意报考的《报名表》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2. 报考教师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之前须慎重考虑所报考职位,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调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3. 报名时,必须承诺“同意参加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服从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
  4. 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数不达1:1的,减少考调计划。
  5. 收取考务费100 元/人。
  六、面试
  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
  面试顺序签抽取时间:2016年6月17日中午12:30开始(具体时间安排见面试方案)
  面试(上课)时间:2016年6月18—19日
  面试(上课)教师按所抽上课时间提前1小时到面试(上课)地点抽签确定上课内容。
  面试(上课)地点:黔西县第七小学
  面试(上课)内容:报考学段学科知识
  面试(上课)时长:15分钟(无学生参与)
  面试(上课)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上课)。
  面试(上课)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根据所报考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拟调环节,若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不大于计划考调数,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调动环节;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末位并列者,重新组织面试确定进入调动环节人员。
  未参加面试(上课)的教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和调动
  (一)公示
  根据职位计划考调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动对象,由考调办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考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考调。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调动的,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二)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调动对象,由县教育局出具人员调动的函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考调人员到调入学校重新参加新单位岗位聘任。
  进入调动环节的报考人员,放弃调动的,连续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调。调动后逾期不到新单位报到或报到后中途私自离开新单位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1930(黔西县教育局人事档案股)
  0857-4246135(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1118(黔西县人社局纪检组)
  0857-4243274(黔西县教育局纪检组)
  (二)在考调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黔西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办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面试时间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报考教师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公布的考调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教师未关注网站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教师自负。
  (四)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办另行通知。  
  附件:1. 黔西县2016年城区中小学考调教师报名表
2. 黔西县2016年城区中小学考调教师职位计划表

黔西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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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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