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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徽州区2016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徽州区2016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现就徽州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计划

      2016年徽州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7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历要求;
     (四)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徽州区教育局于2016年6月12日在中国徽州网(http://www.huizhouqu.gov.cn/)、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hz.gov.cn:86/qz021/)、徽州教育网(http://www.ahhz.gov.cn:88/jyj/)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考务等其它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徽州教育网发布,请考生登录网站查询、查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在徽州区教育局(文峰路43号)三楼办公室。
      2、报名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徽州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到徽州区教育局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如实填写报名表。
      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共90元)。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若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招聘计划数如有变化,将于2016年6月28日在徽州教育网发布,由应聘人员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p#副标题#e#      五、笔试
     笔试工作由徽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和成绩统计
     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目,每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综合常识、写作、职业能力测试、2016年1—6月份时事政治。
《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范围:《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
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及《专业知识》成绩均达到55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7月6日(星期三)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徽州区教育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登录徽州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徽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人员确定
      依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徽州教育网公布。
     (二)面试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考生备课30分钟后,试讲2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有关事项
      面试相关信息在徽州教育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每人80元。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并在徽州教育网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在徽州教育网公布。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体检、考察工作由徽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徽州教育网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编外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对未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十、编外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幼儿园。
(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基本工资(扣除“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奖视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
    十二、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徽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3511387(徽州区教育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9-3582529(徽州区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1、2016年徽州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计划表.xls
      2、徽州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报名表.doc

                                  黄山市徽州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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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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