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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院教师队伍的学历和职称结构,提高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的比例,并吸引具有行业企业经历的优秀人才,切实做好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65年,学院先后获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4万人,设有农业与环境工程技术系、经贸系、管理系、机械与汽车技术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有59个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招生专业和招生方向。

二、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公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34人,其中,教学岗位32人,教辅岗位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四)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增人计划和招聘公告后,将招聘信息发布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农垦信息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23日止。公告时间段不受理报名,只有报名时间段受理。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为7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4日17:30止,请务必在此时间段报名。岗位序号1—6号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时间延期至2016年10月31日17:30止。

2.应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并将附件3和附件4进行压缩后,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zrsc@188.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设定为“岗位号+岗位名称+姓名”(如:18+物流管理专业教师+张三)。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通过邮件报名的考生,注意查收由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回复的确认考生报名成功的邮件,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之前进行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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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4.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0771-4213055;陈老师,0771-4289383。

(三)资格审查

1.初审。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初审结果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手写的《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通知。

(四)考试与考核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考试原则上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自治区农垦局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开考。

各岗位具体的考试、考核方式详见《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方式及面试计分比例》(附件2)。

1.笔试

(1)在附件1中,岗位序号9号、12号、22号、27号、28号岗位需要先进行笔试。

(2)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4)笔试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将在广西农垦信息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并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

2. 面试

(1)按照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环节由试讲(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即技能测试)等部分组成。面试的每个部分实行100分制,按权重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每个部分成绩均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及面试计分比例详见附件2。

(4)对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经主管单位同意,并经人社厅核准后,可进入面试程序。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即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农垦信息网、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校务公开栏上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3.考核

学院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3)根据考核结果,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优先录用具有硕士学位、高职称、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和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农垦信息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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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上报上级人事部门核准,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作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3.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按照《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和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策学院公开招聘相关重大事项。监督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纪检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人事处副处长担任,成员由人事处干事组成。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公开招聘相关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信息公开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并监督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接受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和指导。

(三) 违纪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

本方案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1-4

1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才需求信息表

2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方式及面试计分比例

3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4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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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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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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