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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教育局2016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教育局2016教师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全县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射阳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幼儿园)现决定公开招聘教师95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职位的要求和条件,详见《射阳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至7月8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射阳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下载),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学位要求的不需提供学位证书。2016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应届毕业生已申请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报名时需提交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该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办理中”的证明,需注明申请学段、学科及本人身份证号,没有教师资格要求的不需提供)。

⑤《射阳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核。所有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招聘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听候通知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生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均于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6.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7.凡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职位,应聘者被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三、考试形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射阳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4.县教育局、人社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弃权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射阳教育网、射阳人事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报考职位代码为13-15的人员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上微型课占45%,自弹自唱占30%,舞蹈占2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形式:报考职位代码为01-12的人员面试采用说课形式,职位代码为13-15的人员面试采用上微型课、自弹自唱、舞蹈的形式(其中自弹自唱为指定内容,舞蹈自备曲目,自带伴奏U盘,可着舞蹈服饰,舞蹈时间3分钟)。说课或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某一课时。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核定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职位代码为13-15的,取微型课成绩高者,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其他职位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射阳教育网上予以公示。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射阳教育网、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射阳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五、选岗聘用

根据报考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为序依次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选岗次序),根据选岗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所有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已通过拟聘公示但未能在规定期限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等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射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阳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

射阳县人社局:0515-82320936

射阳县教育局:0515-82359681

七、招聘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355120(射阳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0515-82352671(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射 阳 县 教 育 局

2016年6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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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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