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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8号)、《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9号)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3〕9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
经石鼓区人民政府同意,报衡阳市教育局、湖南省教育厅批准,2023年我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如下:
|
项目计划来源 |
培养类型 |
招生计划种类 |
培养学校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
省 级 项 目 计 划 |
高中 起点 本科 层次 乡村 初中 教师 |
衡阳师范学院 |
物理学(物理科目组合) |
1 |
|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科目组合) |
1 |
|||
|
怀化学院 |
汉语言文学(物理科目组合) |
1 |
|||
|
湘南学院 |
英语(物理科目组合) |
1 |
|||
|
高中 起点 本科 层次 乡村 小学 教师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小学教育(物理科目组合) |
1 |
||
|
长沙师范学院 |
汉语言文学(历史科目组合) |
1 |
|||
|
湖南城市学院 |
汉语言文学(历史科目组合) |
1 |
|||
|
湖南文理学院 |
小学教育(物理科目组合) |
1 |
|||
|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 |
普通 招生 计划 |
长沙师范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1 |
|
|
湖南城市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 |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1.具有衡阳市所辖各县市区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石鼓区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石鼓区教育局的安排,在石鼓区乡村初中、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石鼓区户籍,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3.参加衡阳市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招生当年石鼓区公布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为了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石鼓区2023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录取分数线为:2023年衡阳市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高一新生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如上线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区招生计划数,则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上线人数未达到本区计划招生数,则在原定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适当降分,最多可降10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制度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石鼓区初中起点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石鼓区教育局的安排,在石鼓区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三、招生程序
(一)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1.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衡阳市教育局考试院招生办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或者2023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在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以填报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4.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统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石鼓区教育局审查考生的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石鼓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逐一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5.发放录取通知书。
6.入学与复查。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①户籍在石鼓区且本地就读(指在石鼓区初中学校<含石鼓二中、石鼓三中、石鼓四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
②户籍在石鼓区但在衡阳市范围内异地就读(指未在石鼓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石鼓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报名(石鼓区政府办公楼五楼528室,联系电话:0734-8177102)。
(3)报名要求
①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户口簿(核原件,交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学籍卡(核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填写好《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1份(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见附件2)。
②填表要求。招生工作中所需照片要求为同版的一寸免冠同底彩照。《报名登记表》双面印制,手写,客观准确地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照片。
③填报志愿。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
2.毕业学校审核推荐
①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该生属石鼓区户口,系我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其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同意推荐”),学校负责人签名并盖学校行政公章。
②区属各中学于6月14日前将本校考生报名资料报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审核。其中《考生信息表》用Excel表格编制,汇总后发电子稿到1650826885@qq.com。
3.区教育局审核
石鼓区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和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汇总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填写《考生信息表》,报送市教育局审定。
4.市教育局审定报名考生名单。
市教育局依据前述的有关规定,根据石鼓区上报的《考生信息表》,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定。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5.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由衡阳市教育局中考办审定。
6.体检
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签订协议
石鼓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石鼓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凡《协议书》内容与《协议书》样式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程序。
8.预录取
市教育局、培养学校根据石鼓区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协议书》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
四、相关政策
本公告招生工作未尽事宜以及相关政策说明详情见以下文件:
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8号)
2.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9号)
3.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3〕97号)
附件1.《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
附件3.《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8号)
附件4.《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9号)
附件5.《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3〕97号)
石鼓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日
2023年,我市实施高中(中职)起点和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我市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30人。其中初中起点乡村小学男教师2人,初中起点乡村小学教师帮扶培养2名;高中起点乡村初中教师13人,高中起点乡村高中教师10人;中职起点乡村中职专业教师3人。
|
类别 |
专业/类别 |
计 划 |
起点 |
学历 |
培养学校 |
|
小学教师 |
小学男教师 |
1 |
初中 |
本科 |
湖南第一师范 |
|
1 |
初中 |
本科 |
湖南城市学院 |
||
|
帮扶计划 |
1 |
初中 |
本科 |
长沙师范学院 |
|
|
1 |
初中 |
本科 |
湖南城市学院 |
||
|
初中教师 |
美术学 |
1 |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城市学院 |
|
英语 |
1 |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
本科 |
衡阳师范学院 |
|
|
1 |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
|
物理学 |
1 |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
本科 |
衡阳师范学院 |
|
|
生物科学 |
1 |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
本科 |
衡阳师范学院 |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 |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
|
1 |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
本科 |
怀化学院 |
||
|
音乐学 |
1 |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文理学院 |
|
|
体育教育 |
1 |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城市学院 |
|
|
1 |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
本科 |
怀化学院 |
||
|
思想政治教育 |
1 |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
|
汉语言文学 |
1 |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
本科 |
湘南学院 |
|
|
1 |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科技学院 |
||
|
高中教师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 |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师范大学 |
|
1 |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
本科 |
衡阳师范学院 |
||
|
音乐学 |
1 |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师范大学 |
|
|
英语 |
1 |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师范大学 |
|
|
1 |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工业大学 |
||
|
美术学 |
1 |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科技大学 |
|
|
汉语言文学 |
1 |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
本科 |
衡阳师范学院 |
|
|
1 |
高中历史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工业大学 |
||
|
体育教育 |
1 |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
本科 |
湖南科技大学 |
|
|
1 |
高中物理科目组合 |
本科 |
吉首大学 |
||
|
中职教师 |
旅游管理 |
2 |
中职 |
本科 |
衡阳师范学院 |
|
财务管理 |
1 |
中职 |
本科 |
衡阳师范学院 |
|
|
合计 |
|
30 |
|
|
|
一、初中起点
(一)培养模式
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韶山市户籍,湘潭市内就读初中,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参加由湘潭市统一组织的中考。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韶山市公布的相应专业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6、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帮扶计划)报名的对象应为持有韶山市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三)预报名时间及地点
1、预报名时间
2023年5月30日-6月5日(8:30—12:00;14:30—17:30)。
2、预报名地点
在韶山市内就读的初中学校学生在本校报名,韶山市外就读的初中学生凭就读学校推荐盖章的报名表及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韶山市教育局人监股(办公室3002)报名,联系人:郭德志,联系电话:0731-55682004。
(四)招生办法及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和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我市各类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政策及招生计划。初中毕业学校应向毕业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中考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报考考生中考情况确定我市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
在湘潭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韶山市初中学校就读,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韶山市教育局报名。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可根据本文公布的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填报1个培养类型和1个培养学校。
3、毕业学校审核推荐
考生在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各初中毕业学校应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韶山市教育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4、审核
韶山市教育局依据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5、审定
湘潭市教育局依据前述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定。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6、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
(3)考生总成绩由韶山市教育局在湘潭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
7、体检
(1)韶山市教育局根据本市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2)韶山市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3)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8、签订协议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4份)。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9、预录取
湘潭市教育局根据韶山市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考生需提交下面材料:
(1)预录取考生户口薄(复印件1份)。
(2)预录取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3)预录取考生《体检表》(原件1份)。
(4)预录取考生《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4份)。
以上考生个人报考材料按每生一袋装入材料袋中,分类打捆提交。
10、录取
培养学校对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韶山市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
11、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正式生效;复审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二、高中(中职)起点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
(1)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有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的乡村高中、初中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2、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4)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县市区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参照高考招生有关管理办法,根据我市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中填报。
三、相关政策
1、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省级项目计划所需费用由省县两级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应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7、韶山市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
此公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731-55682004。
韶山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 文档附件: |
| 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doc |
教师〔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时代进程,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乡村教师队伍还存在结构性缺员较为突出、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发展通道相对偏窄、职业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总体要求。紧紧抓住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加强区域协同,定向发力、精准施策,破瓶颈、强弱项,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效率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力争经过3—5年努力,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质量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发教师奉献乡村教育的内生动力
3.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情怀、有担当、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教师担任党支部书记,鼓励书记、校长一肩挑。做好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鼓励乡村学校党组织与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开展联学联建活动。建强乡村学校思政教师队伍。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强化社会实践参与,引导乡村教师真正深入当地百姓生活,通晓乡情民意,增强教育实效。
4.厚植乡村教育情怀。探索小班化教学模式,充分融合当地风土文化,跨学科开发校本教育教学资源,引导教师立足乡村大地,做乡村振兴和乡村教育现代化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培育乡村教师爱生优秀品质,特别关注留守儿童、特殊困难学生。引导乡村教师通过家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注重加强与家长交流沟通,指导开展家庭教育,形成家校共育合力。注重发挥乡村教师新乡贤示范引领作用,塑造新时代文明乡风,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三、创新挖潜编制管理,提高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的使用效益
5.创新乡村教师编制配备。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新课程改革、教育扶贫等情况,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倾斜,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对民族地区、寄宿制、承担较多教学点管理任务等的乡村学校,按一定比例核增编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教职工编制的具体核定标准和实施办法。鼓励地方在符合现行编制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探索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妥善解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在配备时向乡村倾斜。
6.挖潜调整乡村学校编制。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乡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乡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乡村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调整人员编制配置,满足乡村教育需要。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调整力度,原则上以省为单位,每2—3年调整一次,市县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可随时调整。鼓励地方探索教师跨学科、跨学段转岗机制,并为转岗教师提供专业化的转岗培训,缓解英语、音体美、综合实践等学科(领域)教师短缺矛盾。鼓励地方通过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方式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超编学校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要加大现有人员编制跨校结构性调整统筹力度,保障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7.规范乡村学校人员管理。加强乡村教师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安保、后勤等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满足,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对于财政能力确实薄弱的县(市、区),由市级或省级财政统筹。教师配置尚未达标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乡村教育事业,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乡村中小学提供体育、艺术教育服务。
四、畅通城乡一体配置渠道,重点引导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
8.健全县域交流轮岗机制。深入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将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城镇教师校长在乡村交流轮岗期间,按规定享受当地相关补助政策。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心校任教至少1年。
9.加强城乡一体流动。各地应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管理团队+骨干教师”组团输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统筹安排乡镇中心学校和所辖村小、教学点教师交流任教。城镇学校要专设岗位,接受乡村教师入校交流锻炼。
10.多种形式配备乡村教师。结合乡村教育需要,探索构建招聘和支教等多渠道并举,高端人才、骨干教师和高校毕业生、退休教师多层次人员踊跃到乡村从教、支教的格局。创新教师公开招聘办法,鼓励人才到乡村任教。继续实施并完善“特岗计划”,各地应保障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并按时发放工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地方特岗教师计划。组织招募优秀教师到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支教服务,加大对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帮扶。
五、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育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质量乡村教师
11.加强定向公费培养。各地要加强面向乡村学校的师范生委托培养院校建设,高校和政府、学生签订三方协议,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面向乡村幼儿园、小学的师范生委托培养以地方专科、本科师范院校为主,面向乡村中学的师范生委托培养以地方本科师范院校为主,鼓励支持师范院校为乡村高中培养教育硕士。坚持以乡村教育需求为导向,加强师范生“三字一话”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强化教育实践和乡土文化熏陶,促进师范生职业素养提升和乡村教育情怀养成。鼓励师范院校协同县级政府,参与当地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指导,建立乡村教育实践基地,构建三方共建、共管、共享机制,确保教育质量。
12.抓好乡村教师培训。积极构建省、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三名”工作室五级一体化、分工合作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鼓励师范院校采取多种方式,长期跟踪、终身支持乡村教师专业成长,引导师范院校教师与乡村教师形成学习共同体、研究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严把语言关,提升乡村教师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中华传统文化的意识。加大送教下乡力度,推动名师名校长走进乡村学校讲学交流。注重开展“走出去”培训,让更多乡村教师获得前往教育发达地区研修、跟岗学习的机会。
13.发挥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助推作用。深化师范生培养课程改革,优化人工智能应用等教育技术课程,把信息化教学能力纳入师范生基本功培养。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建设教师智能研修平台,智能遴选、精准推送研修内容与资源,支持教师自主选学,为教师提供同步化、定制化、精准化的高质量培训研修服务,五年内对全国乡村教师轮训一遍。加强县域内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城乡学校结对建立智能同步课堂,实现教师“智能手拉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促进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系统数据的转化和应用,更好服务乡村教师发展。
六、拓展职业成长通道,让乡村教师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14.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帽子”不良导向,提高教育教学实绩的评价权重。实行乡村教师和城镇教师分开评审。允许乡村小学教师按照所教学科评聘职称,不受所学专业限制。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当地城镇同类学校标准。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并对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可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15.培育乡村教育带头人。加强乡村校(园)长队伍建设,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中专门设立研修项目,全面提升乡村校(园)长队伍整体素质。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在遴选时向乡村学校倾斜,搭建阶梯式成长平台,确保持续性培养。鼓励各地在乡村中小学遴选优秀教师校(园)长,支持他们立足乡村、大胆探索,努力成为教育家型乡村教师、校(园)长。全面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鼓励各地完善首席教师保障措施。重视乡村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大推选表彰优秀班主任力度。积极探索“多校联聘”“一校长多校区”“乡村校长联盟”等机制,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乡村校(园)长后备人才制度,加快乡村校(园)长职业成长。
16.拓展多元发展空间。乡村教师是乡村人才的重要来源,要加大从优秀乡村教师中培养选拔乡村振兴人才的力度。实施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扩大培养院校范围,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有学习深造的机会。实施教育系统“鹊桥工程”,对两地分居的乡村教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实施,通过在省域内跨区域协商对调等交流方式,解决两地分居问题。
七、提高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
17.提高社会地位。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教师服务慰问活动。建立乡镇党委和政府组织、村委会和乡村学校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和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涉及中小学重大事项时,应吸收教师代表参加,听取教师意见。为更多优秀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多种渠道。
18.提高生活待遇。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在核定绩效工资时,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调整绩效工资结构,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加大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在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在城镇购买住房给予一定优惠。同时,通过改建、配建和新建等渠道建设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各地按照有关规定使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享受医疗救助等政策。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定期对乡村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以学区为单位建立心理辅导中心。
19.完善荣誉制度。国家继续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地结合实际给予奖励。在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中,向乡村教师倾斜。鼓励各地加大育人先进事迹和教学典型经验的宣传推介力度,组织开展集体外出学习交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培训机会和荣誉表彰。
八、关心青年教师工作生活,优化在乡村建功立业的制度和人文环境
20.促进专业成长。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实施多种形式的乡村青年教师成长项目,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健全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结对子、组建学科小组、纳入工作室等方式,主动为青年教师当导师、作榜样,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专业发展能力。继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提供更多学习机会。
21.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在保障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乡村各种文化活动,主动融入当地百姓生活。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婚恋问题,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帮助他们幸福成家、美满生活。
九、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2.明确责任主体。地方党委和政府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效列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日程和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把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作为县、乡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考量内容。加强统筹力度,建立教育部门牵头,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23.加强经费保障。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投入机制。中央财政继续对中西部地区予以重点支持,地方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强化县级政府管理主体责任,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严格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教育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7月31日
眼看着距离考试就只剩50天了,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复习得怎么样了呢?还没开始复习的小阔爱们要赶紧行动起来了哦!
才开始复习的小阔爱们是不是觉得书贼多,肯定看不完了!那么,这时候我们就需要有所侧重的复习,那我们怎么知道哪些才是重要的考点,哪些是不重要的知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个学段、各科的教师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分值知识点分布图表,看完之后重点一目了然~(目前是13大学科的哦,在2017下半年新增加的学科暂时没有科目三)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综合素质 | 单选题 | 29题 | 58分 |
职业理念-占比15%-题型分布:单选题(1-3)、材料分析题(30) 教育法律法规-占比10%-题型分布:单选题(4-12)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占比15%-题型分布:单选题(13-15)、材料分析题(31) 文化素养-占比12%-题型分布:单选题(16-25)、材料分析题(32) 基本能力-占比48%-题型分布:单选题(36-29)、作文(33) 注:括号内数字为题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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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分析 | 3题 | 42分 | ||||
| 作文题 | 1题 | 50分 | ||||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单选题 | 10题 | 30分 |
学前教育原理-占比31%-题型分布:单选题、简答题、论述题 学前儿童发展-占比33%-题型分布:单选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 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占比36%-题型分布:单选题、材料分析题、活动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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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 | 2题 | 30分 | ||||
| 论述题 | 1题 | 20分 | ||||
| 材料分析 | 2题 | 40分 | ||||
| 活动设计 | 1题 | 30分 |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综合素质 | 单选题 | 29题 | 58分 |
职业理念-占比15%-题型分布:单选题(1-3)、材料分析题(30)
教育法律法规-占比10%-题型分布:单选题(4-12)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占比15%-题型分布:单选题(13-15)、材料分析题(31) 文化素养-占比12%-题型分布:单选题(16-25)、材料分析题(32) 基本能力-占比48%-题型分布:单选题(36-29)、作文(33) 注:括号内数字为题号 |
||
| 材料分析 | 3题 | 42分 | ||||
| 写作题 | 1题 | 50分 | ||||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单选题 | 20题 | 40分 |
教育基础-占比20%-题型分布:单选题、简答题 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占比30%-题型分布:单选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 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占比50%-题型分布:单选题、材料分析题、教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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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 | 3题 | 30分 | ||||
| 材料分析 | 2题 | 40分 | ||||
| 教学设计 | 1题 | 40分 |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综合素质 | 单选题 | 29题 | 58分 |
职业理念-占比15%-题型分布:单选题(1-3)、材料分析题(30)
教育法律法规-占比10%-题型分布:单选题(4-12)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占比15%-题型分布:单选题(13-15)、材料分析题(31) 文化素养-占比12%-题型分布:单选题(16-25)、材料分析题(32) 基本能力-占比48%-题型分布:单选题(36-29)、作文(33) 注:括号内数字为题号 |
||
| 材料分析 | 3题 | 42分 | ||||
| 写作题 | 1题 | 50分 | ||||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单选题 | 21题 | 42分 |
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占比68-题型分布:单选题、辨析题、材料分析题 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生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占比32-题型分布:单选题、材料分析题、简答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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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析题 | 4题 | 32分 | ||||
| 简答题 | 4题 | 40分 | ||||
| 材料分析 | 2题 | 36分 |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单选题 | 15题 | 45分 | 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 | 占比30%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 |
| 案例分析 | 3题 | 40分 | 学科知识、教学设计 | 占比45% | 题型分布:教学设计题 |
| 教学设计 | 3题 | 65分 | 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 | 占比25% | 题型分布:案例分析题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单选题 | 8题 | 40分 | 学科知识 | 占比41% | 题型分布:单项题、简答题、解答题 |
| 论述题 | 1题 | 15分 | 课程知识 | 占比18% | 题型分布:单项题、简答题、论述题 |
| 简答题 | 5题 | 35分 | 教学知识 | 占比8% | 题型分布:单选题、解答题 |
| 案例分析 | 1题 | 20分 | 教学技能 | 占比33% | 题型分布:案例分析题、教学设计题 |
| 解答题 | 1题 | 10分 | |||
| 教学设计 | 1题 | 30分 |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单选题 | 30题 | 60分 | 语言知识与能力 | 占比27%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 |
| 简答题 | 1题 | 20分 | 语言教学知识与能力 | 占比27% | 题型分布:单选题、简答题 |
| 教学设计 | 1题 | 40分 | 教学设计 | 占比27% | 题型分布:教学设计题 |
| 教学情境分析 | 1题 | 30分 | 教学实施与评价 | 占比19% | 题型分布:教学情境分析题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单选题 | 8题 | 40分 | 物理学科知识与运用 | 占比40%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计算题 |
| 简答题 | 2题 | 20分 | 教学实施 | 占比20% | 题型分布:案例分析题 |
| 教学设计 | 1题 | 40分 | 教学设计 | 占比27% | 题型分布:教学设计题 |
| 案例分析 | 2题 | 50分 | 教学评价 | 占比13% | 题型分布:案例分析题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单选题 | 20题 | 60分 | 学科知识运用 | 占比30%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简答题 |
| 简答题 | 2题 | 25分 | 教学实施 | 占比30% | 题型分布:单选题、案例分析题 |
| 教学设计 | 1题 | 30分 | 教学设计 | 占比30% | 题型分布:单选题、简答题、教学设计题 |
| 案例分析 | 1题 | 20分 | 教学评价 | 占比10% | 题型分布:单选题、诊断题 |
| 诊断题 | 1题 | 15分 |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单选题 | 25题 | 50分 | 学科知识 | 占比47% | 题型分布:单选题、简答题 |
| 材料分析 | 2题 | 40分 | 教学知识 | 占比16% | 题型分布:单选题、简答题 |
| 教学设计 | 1题 | 30分 | 教学设计 | 占比37% | 题型分布:教学设计题、材料分析题 |
| 简答题 | 2题 | 30分 |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单选题 | 30题 | 60分 | 学科知识 | 占比40%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简答题 |
| 简答题 | 2题 | 24分 | 课程与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 占比45% | 题型分布:单选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教学设计题 |
| 教学设计 | 1题 | 26分 | 教育教学评价理论知识 | 占比15% | 题型分布:单选题、材料分析题 |
| 材料分析 | 2题 | 40分 |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单选题 | 25题 | 50分 | 学科知识与能力 | 占比51%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 |
| 简答题 | 3题 | 30分 | 教学设计 | 占比21% | 题型分布:单选题、简答题、教学设计题 |
| 教学设计 | 1题 | 22分 | 教学实施 | 占比17% | 题型分布:简答题、材料分析题 |
| 材料分析 | 3题 | 48分 | |||
| 教学评价 | 占比11% | 题型分布:材料分析题 |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单选题 | 25题 | 50分 | 地理学科知识与运用 | 占比44%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材料分析题 |
| 简答题 | 2题 | 24分 | 教学知识与运用 | 占比21%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材料分析题 |
| 教学设计 | 1题 | 24分 | 教学设计 | 占比35% | 题型分布:简答题、材料分析题、教学分析 |
| 材料分析 | 3题 | 52分 |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单选题 | 30题 | 60分 | 学科知识与技能 | 占比43%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音乐创编、音乐作品分析题 |
| 教学设计 | 1题 | 35分 | 教学实施 | 占比17% | 题型分布:单选题、案例分析题 |
|
音乐创编题 |
1题 | 10分 | 教学设计 | 占比30% | 题型分布:单选题、教学设计题 |
| 案例分析 | 1题 | 15分 | 教学评价 | 占比10% | 题型分布:课例点评题 |
| 作品分析题 | 1题 | 15分 | |||
| 课例点评 | 1题 | 15分 |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单选题 | 35题 | 70分 | 学科知识与能力 | 占比55%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简答题 |
| 简答题 | 3题 | 30分 | 教学设计 | 占比16%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教学设计题 |
| 案例分析 | 2题 | 30分 | 教学实施 | 占比20% | 题型分布:单选题、案例分析题 |
| 教学设计 | 1题 | 20分 | |||
| 教学评价 | 占比9% | 题型分布:单选题、简答题 |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单选题 | 26题 | 52分 | 学科知识 | 占比33%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简答题 |
| 简答题 | 4题 | 28分 | 教学设计 | 占比24%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教学设计题 |
| 案例分析 | 2题 | 40分 | 教学实施 | 占比22% | 题型分布:单选题、案例分析题、简答题 |
| 教学设计 | 1题 | 30分 | |||
| 教学评价 | 占比21% | 题型分布:单选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 |||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知识点分布 | ||
| 单选题 | 15题 | 45分 | 学科知识 | 占比43%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简答题 |
| 简答题 | 3题 | 30分 | 教学设计 | 占比23% |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教学设计题 |
| 案例分析 | 2题 | 40分 | 教学实施 | 占比21% | 题型分布:单选题、案例分析题、简答题 |
| 教学设计 | 1题 | 35分 | |||
| 教学评价 | 占比13% | 题型分布:单选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 |||
距离2018年上半年笔试仅剩不到50天时间了,除去春节后备考时间更是捉襟见肘。如何在短时间内安排复习计划,确保一次通过考试?来看亿师学小助教有何高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