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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2016初中教师招聘-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2016初中教师招聘

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因工作需要,拟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12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编制性质

计划招聘初中教师12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思想品德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等级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及教育和人社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位证书。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涟源市在编教师、未转正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及2016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网公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7月14日上午12时。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育局人教股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本人在网上打印的学历查询单、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报名。

①在职教师须持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

②2016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在籍学习证明可以参加报名。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等有关证件必须在进入考察程序前交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2)所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6年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如实填写《2016年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花名册》。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予以取消,在报名时间截止日下午5:00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21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教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试讲两部分,笔试和试讲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试讲成绩各按50%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笔试、试讲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笔试、试讲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现行相应科目的初中教材(70%左右)和高中教材(30%左右)。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7月22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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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参加试讲人员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试讲入围对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依次顺延);如果出现1︰1比例确定试讲对象的,须经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娄底市人社局批准,但其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试讲名单及有关注意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网公布。

(3)试讲前备课40分钟,片断教学(讲课)15分钟。试讲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初三教材内容。

(4)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网公布。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网公布。

3、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相应岗位参加了试讲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计划生育证明和居住地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②受过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但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壹次。

(六)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工作的主要资料和拟聘对象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娄底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报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教育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拟聘人员在收到办理聘用手续的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的岗位等级聘用,以该拟聘人员的原聘级别与任教单位的对应岗位有无职数来确定。若拟聘人员与任教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聘为同一专技岗位等级低档或最低档),如不服从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涟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本公告由涟源市长郡蓝田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4982856)、涟源市教育局(0738-445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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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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