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川教[2013]56号))文件精神,县教科体局、人社局制定的《南江县2013年批次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2013年批次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聘用工作公告于后: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严格实施有编聘用,坚持定校定岗、岗职相符、择优录用。
二、聘用对象
我县2013年招募聘用的、服务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身心健康的自愿在我县农村中小学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特岗教师。
三、聘用程序
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要求,通过考试,按照考试成绩在提供的岗位内依次自主选岗。
(一)考试
1、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6年7月11日凭本人身份证和2寸照片1张到县教科体局人事股报名,办理准考证,签订工作承诺书。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川价费[2003]243号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50元/人。不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相关知识。
3、考生凭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不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在县教科体局网站公示考生成绩。
(二)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教师有特殊规定的则另按《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科体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转聘特岗教师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定。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特岗志愿者服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政审。县教科体局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县人社局审查转聘特岗教师的个人人事档案、招聘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四)选岗
由县教科体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选岗,县教科体局分类别和专业公布拟聘学校及岗位(学校教师需求计划在选岗前公布),特岗教师根据个人学历情况、教师资格、所学专业和本次考试总成绩的排名分类依次选岗。若个人总成绩相同的则随机抽签排列选岗顺序。
(五)公示
在南江县教科体局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间受理电话举报和现场举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办理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科体育局通知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规定时间未到或未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招聘体检、政审中不合格及各环节自动放弃人员,服务期满的就业问题我县不再另行解决。
四、纪律和监督
聘用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保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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