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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伊川县2016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伊川县2016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高中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使用正式编制为新建伊川滨河高中公开招聘40名教师。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录高中教师在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录原则

根据招录计划,通过公开考试,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伊川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三、招录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录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为人师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5、具备教师任职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纪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专业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40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7名、英语7名,物理7名、化学4名、生物4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4名。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8日— 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伊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地址:伊川县城豫港大道与酒城北路交叉口)。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4、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5、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6、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考人员从伊川教育网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伊川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现场进行数码照相和指纹采集;

5、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专业招聘计划, 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6、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6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7、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对象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伊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者;在伊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伊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考生自行打印填写《2016年伊川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委、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证明(见附件4);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共青团洛阳市委、县委出具的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证明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附件5);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伊川政府网、伊川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伊川县西场学校。

3、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考场,进考场前要进行指纹验证。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聘用专业计划的1:2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采取从我县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15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以内)。面试满分为100分。

4、评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现场进行打分,分数当场公布。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

4、参加面试的考生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5、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高低、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在伊川教育网上予以公示。

八、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 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九、考核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因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及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2、资格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通知,在伊川教育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伊川教育网网址:http://www.ycjyj.com。

人社局咨询电话:0379-68366368;

教育局咨询电话:0379-68334310。

本方案解释权归伊川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

点击下载>>>

河南省伊川县2016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附件1-5.zip

1、2016年伊川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2、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2016年伊川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

4、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5、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伊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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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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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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