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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黄南州2016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黄南州2016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青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8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32号)和青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青教师〔2016〕17号文)精神,黄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2016年黄南州中小学教师160名。其中:同仁县42名、尖扎县34名、泽库县50名、河南县34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正常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

面向本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其中临聘教师(黄南州户籍或黄南州生源)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具体要求为: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此次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

(四)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若考生以临聘教师身份跨专业报名后,经现场审查又不符合临聘教师认定条件的,将按照“提供虚假信息”进行处理,并将立即取消该考生的招聘资格。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

(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发布公告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黄南州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7月9日9时-14日12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操作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1、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后,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7月19日—21日到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地点:黄南州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办事大厅)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并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4、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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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时间、资格复审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内容、时间

1、笔试内容 报考藏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文)(占笔试成绩的50%)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类综合应用能力(占笔试成绩的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各门分值150分。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小于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时除报考“藏语言文学”岗位的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文)考生外,其他岗位一律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计分。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向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按时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及民族语言文字能力测试工作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小于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实际技能操作(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报考了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英)两种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分别用藏语和汉语(英语)两种语言文字备课并用藏语和汉(英)语两种语言说课或讲课,分值各占50%。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5、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则保留两位小数。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藏语文)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政审

(一)体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费由考生承担,自行体检无效。

(二)政审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黄南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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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事项

(一)“临聘教师”界定 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州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的临聘教师。临聘教师身份证明须按统一的格式(见报名指南附表)填写完整,并到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二)合同履行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聘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作期限,在合同期内参加公开招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2016年7月14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者将取消招聘资格。在2016年7月14日后开具证明无效。

(三)加分条件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四类人员”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各类服务项目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16年7月14日。

特别注意:

1、所有加分项目的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2、退役士兵、各类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优惠加分条件。

(四)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 所有考生报名时须年满18周岁,为报名工作最后一日(1998年7月14日以前出生)。符合本省(黄南州)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黄南州)落户时间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在青海省(黄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的考生服务年限截止到2016年7月14日。

(五)学历认定 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进入面试后的所有考生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六)专业认定 《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招聘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学前教育专业的不能报考。《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通用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

(七)放弃岗位和岗位递补的处理 公开招聘中现场资格审核、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中仅递补一次。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黄南州人民政府网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要求。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3–8722188

黄南州教育局 0973–8726908

附件

青海省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证明

2016年度黄南州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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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教育系统2026年“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吸引热爱教育事业、学业成绩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高校毕业生到常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1名教师(进编,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2026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普通高校2025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的人员;
  3.2025年1月1日后研究生毕业并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4.部分普通高校(见附件2)202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不限户籍,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6年1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四)学业优异,除博士研究生外,其他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二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2.在“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3)本科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或三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3.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
  4.在“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或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
  5.在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相应学科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竞赛)一等奖。
  (五)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于2026年1月16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名时暂未取得的,如已参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或有免试认定的,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职校教师岗位,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七)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
  (八)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课程成绩单等),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教育局(jy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https://jsfz.czedu.cn/fmszp/czzp/zhaopin.jsp
  2.报考研究生岗位(含高中和职业学校)的人员,每人可报考同1门学科不超过3个岗位(选择不同学校);报考本科岗位的人员,每人可报考同1门学科1组岗位(无需选择具体学校)。
  3.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
  2026年1月12日12:00—2026年1月16日12:00
  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提示:因需上传材料较多,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上传)
  4.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1月12日14:00—2026年1月16日17:00
  5.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6年1月12日—1月17日期间的9:00—16:00
  6.对资格初审结果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1月12日14:00—2026年1月17日18:00
  7.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结束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8.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2026年1月17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材料上传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在对应位置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其中:未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职校教师岗位除外)。其中,在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认定证明,并按公告要求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奖学金证明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大赛)获奖证明。
  5.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其他材料
  (1)最高学历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2)报考英语岗位的人员提供英语等级证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为师范类的本科生,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见附件4);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和《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于2026年1月22日10: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6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其中: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须预约教育素养评价的具体时段。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研究生岗位采取教育素养评价和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上传材料的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试考核地点: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88号,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指引)。
  (三)教育素养评价
  1.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综合素养。
  2.时间:2026年1月24日(按照打印准考证时预约的教育素养评价具体时段)
  3.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教学素养评价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笔试
  1.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学科知识。
  2.时间:2026年1月24日8:30-10:00,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教学能力考核
  1.人选确定
  (1)研究生岗位在教育素养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教育素养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选;本科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选。
  (2)学科岗位招聘数量为2人及以下的,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选为10人(同分均入围);学科岗位招聘数量为3人及以上的,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选为15人(同分均入围);入围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须与报名信息中一致),以便招聘单位在2026年1月24日通知后续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教学能力考核资格。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员根据上述规则一次性确定,如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2.内容和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研究生岗位考核方式具体以招聘单位的现场公告为准;本科岗位考核方式为模拟上课。
  3.时间:2026年1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研究生岗位按照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10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本科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在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其中:本科岗位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其中,实行“县(区)管校聘”无校籍管理的地区,由相应地区的教师管理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学校工作。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职校教师岗位,未能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七、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22,88807030,85681313,8880577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1366。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部分普通高校
  3.“双一流”建设高校
  4.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说明

  常州市教育局
  2026年1月8日
广西自治区上林县初中学校招聘2026年春季学期顶岗实习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上林县初中学校需招聘顶岗实习教师6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及岗位情况

(一)招聘会场次及时间地点安排

  

         时  

  

第一场

2026年110日(星期)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9:00—12:00

2.面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备注:如果本场招聘面试活动未能按计划完成招聘任务,将视网上报名情况继续安排下一场招聘面试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区内外高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遵守实习协议。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实习协议”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招聘活动前5天内,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岗位”为文件名发送到2026年上林县各初中顶岗实习教师招聘邮箱详见附件1),通过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有效证明(学生证或学籍在线报告)及复印件前往应聘面试点审验并参加面试。(报名截止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各场次招聘面试日前一日上午10时止)。

2.现场报名:在每次招聘活动当日,应聘人员持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有效证明(学生证或学籍在线报告)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与签约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自行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为试讲,每位应聘人员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试题于面试前10分钟告知应聘人员(每个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10分钟)。

3.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择优录取方式。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4.签订实习协议。根据招聘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实习协议。

五、相关待遇及其他规定

(一)顶岗实习教师待遇:由县财政按2500元/人·月发放生活补贴,以实际工作时间结算

(二)校内提供集体住宿(个人用品、用餐自费)。

(三)顶岗实习教师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一周(5个工作日)内,顶岗实习生本人自费到县内正规保险公司缴纳个人人身意外险200元/人·年。

不明事宜,请与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上林县初中招聘2026年春季学期顶岗实习教师岗位计划表

     2.上林县2026年顶岗实习教师招聘报名表

上林县教育局

202616

北京市房山区四〇一学校2026年招聘教师10人公告

四〇一学校2026年教师招聘公告

教师岗位及实习岗位招聘

招聘岗位

中学语文教师:2名

中学英语教师:2名

中学体育教师:3名

中学数学教师:1名

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

中学音乐教师:1名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具备良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4.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5.工作学习能力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创新意识较强,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招聘对象

1.2025年—2027年应届毕业生

(1)2025-2027年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或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相应学科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2.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级及以上教师资格优先。

(3)在职教师应聘年龄40岁以下,教学成果突出,经验丰富;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特级、正高级教师优先,且年龄可适当放宽。

3.实习教师

(1)京籍:2025年—2027年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

(2)非京籍:2025年—2027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

(3)实习教师与学校签订实习工作告知书,在实习结束后学校开具实习证明。

报名方式

简历投递。

投递邮箱:

slyxiaozhang@163.com。

邮件标题和简历名称为:实习学科+姓名+毕业院校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我们将电话通知您适时参加面试及试讲等考核。

学校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四〇一学校创建于1957年,其前身是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子弟学校。2009年6月属地化管理,房山区教委直属校。是一所涵盖小学、初中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善。

学校在“以身许国,敢为人先,严谨求实”四〇一精神的浸润下,秉承“教人求真,学做真人”的办学理念,以“让每个学生获得真正的成长,成为具备‘善、智、蕴、美’优秀品质的尚真学子”为育人目标,努力构建学校“尚真”文化体系,致力于打造“体验科学、快乐成长”的办学特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为支柱,扎实推进“尚真”课程体系建设。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办学质量和社会满意度。

我们热切盼望对教育充满热情、寻求实习机会的年轻朋友们能够加入我们的团队。我校将向您提供专业的教育教学培训、丰富的资源以及成长过程中的支持!

欢迎2026-2027年应届毕业生来学校实习!

快来报名吧

开启你的教育新征程!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上午10时发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在浙江省参加此次面试且查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月20日期间,向面试所在考区提出成绩复核在线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各考区将在1月27日前,通过电话等方式将成绩复核结果反馈给考生。考生应登录面试所在考区公布的在线申请地址(具体见下表)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如因考生提供的信息差错等原因导致成绩复核无法进行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5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

在线申请地址及咨询电话

所在考区

在线申请地址

咨询电话

杭  州

http://www.hzjyksy.cn/

0571-85866677

宁  波

0574-87323004

温  州

0577-88638081

嘉  兴

http://jxksy.zjjxedu.gov.cn/

0573-82079438

湖  州

0572-2030793

绍  兴

https://www.wjx.top/vm/tcvd5gd.aspx#

0575-85223982

0575-85133359

金  华

0579-82469622

衢  州

0570-3080623

0570-3089341

舟  山

0580-2027329

0580-2037312

台  州

0576-88582070

0576-88501928

丽  水

0578-2111736

浙工大

0571-85290485

根据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包括是否考生本人信息,是否有漏评、漏登、漏统,合分是否有误。

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1月6日

上海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通知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通道即将开通,考生可密切关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

考生如对本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申请登记方式进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成绩复核网上申请通道。考生可于2026年1月7日10:00至1月20日16:00期间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考生可于2026年1月22日10:00至1月31日16:00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评分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分;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成绩的合格情况,不得查阅评分表。

附件:网上申请成绩复核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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