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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石城县实验学校2016公办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赣州市石城县实验学校2016公办教师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石城县实验学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办教师工作,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经报县教育局、人保局、编委办同意,结合选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计划(共计8人)

选调学科 人数 选调学科 人数 选调学科 人数
初中语文 2 初中政治 1 初中物理 1
初中数学 2 初中地理 1 初中历史 1

说明:具体选调以县编办核定的编制数为准,若选调计划超过编制数,则学校有权根据学科需求,取消部分学科选调计划。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大专以上学历,县内公办在编在岗教师,有3年以上初中教学经历。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但符合免试(免面试)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服从学校安排,被聘后至少在实验学校工作三年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有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3)原定向分配到边远山区任教未到合同年限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分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入闱、说上课(即模拟上课10分钟左右)、综合考核、确定聘用、签订合同、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7月14日(节假日照常上班)。

2.报名地点:石城县实验学校门卫室。

3.报名时须交验以下材料:①报考信息表(报名前各人自行在实验学校网站http://www.scxsyxx.com/下载其报名信息表,并按要求填写,内容齐全真实,也可直接到学校门卫室填报名);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⑤符合免试的相关佐证资料;⑥小2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材料统一交学校值班室。

4.所有教师报名时必须书面承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如无空额时愿意高职低聘。

(二)资格审查

1.审验报名所需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名单。

2.审验符合免试人员的相关证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免面试:

(1)近三年内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近五年内优质课竞赛获得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

(3)石城县第一、二届“名师工程”中的教学名师、教学能手。

(4)县直学校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老师,不必进行说上课,经实验学校面试合格的,可以直接调入。

3.说明:每个教师限报一个岗位。

(三)面试(100分)

1、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8:20开始

2、形式:分科进行面试。当场抽取面试题目,5分钟内完成作答。

3、面试内容:师德规范、文化素养、所报科目的专业素养、班主任工作,学生管理等。

4、评分规则:实行100分制,面试的最后得分为各科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确定。

(四)确定入闱

符合免试的人员直接入闱,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闱名单。入闱名额按1:2比例确定(含免试人员),具体入闱名单在石城教育网和实验学校网站上公示,或电话通知。

(五)模拟上课(100分)

1.时间:2016年7月16日或17日,具体时间另定。

2.地点:石城县实验学校。

3.内容:八年级下册相应学科的1至2单元内容,提前40分钟抽签备课,说上课时间10分钟左右。

5.评分规则:实行100分制,最后得分为各科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确定。

(六)聘用

1.按应聘者所报岗位的模拟上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选调名单。上线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分数,业绩优秀者优先。根据县编办核定的学校编制数,确定拟聘对象。

2.按办学合同规定,在各学校选调不超过2人,同一学科限1人,城区除外。选调是城区编的保持城区教师身份,农村教师编的保持农村教师身份。

3.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与石城县实验学校签订《石城县实验学校聘任教师合同书》。

4.聘用人员岗位设置参照选调进城教师的相关规定办理,如无相应岗位,则高职低聘。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石城县实验学校2016年公办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董事长任组长,学校监事长、校长任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周青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群英同志任副主任,学校其他行政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选调方案报县人保局、编委办、教育局等部门审批及备案。

(三)本方案解释权在石城县实验学校2016年公办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即时在石城教育网、实验学校网站公布。

校 长 室:5716111
学校发展中心:7182580
值班室(门卫):5713269

石城县实验学校

201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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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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