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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山区2016年编外教师招聘6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蚌山区2016年编外教师招聘66人公告

蚌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66人(初中13人、小学53人),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考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星、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学历放宽至本科。

3、必须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的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⑵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⑶现役军人;

⑷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曾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⑸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⑹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教师先期服务学校及岗位(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2日–2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蚌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政府9楼)

公交乘车路线: 138路、125路老年康复医院站下;

126路路航华路·东海大道站下;

106路戴湖小区站下。

3、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人社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即专业测试)每人每科80元。

4、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同底版的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有教学方面获奖的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6、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最低比例为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数。#p#副标题#e#
(二)测试

测试: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轮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教案编写及教师素养。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明的为准,并且在蚌山区政府网上(http://www.bengshan.gov.cn)公布。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5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5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低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面试的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进行面试,如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缺额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为面向听课专家(无学生)上课,按招聘学科分别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蚌山区政府网上发布。

3、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以各学科招聘岗位的1:1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拟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则按本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按程序组织人员,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如在体检及考察环节中出现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缺额按本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按程序考察后确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学科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招聘人员采取区招局聘校用管理模式,区教育和体育局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合同期限定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双方协商,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须服从分配,首个聘期内要在农村学校服务不低于两年。

五、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与同类在编在岗教师相同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先期服务学校由考生自主选择,总成绩高的优先选择(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

六、监督检查

整个招考聘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或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43608、3137132

监督电话:3137162、2051113

附件:

2016年蚌山区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表.xls

2016年蚌山区编外教师招聘教师先期服务学校及岗位.docx

蚌埠市蚌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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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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