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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政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政策

1、《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者《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考试合格证》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使用截止时间统一为2015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使用。凡持《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者《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考试合格证》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于2015年春季、秋季批次申请教师资格的,仍按原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从2016年起,我省不再组织中小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
2、从2016年起,我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不再需要参加原规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也不再组织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
3、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但所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都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从2016年起,湖南省每年进行春季和秋季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受理、认定工作。4月15日—30日、10月15日—30日受理,并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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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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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各位考生:

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6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考生在9月11日—16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3.当前,我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考生要提高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8日

湖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各位考生:

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考生在3月6日—11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3.目前,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且春季是流感多发季节,建议考生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27日

湖南省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公告

各位考生: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考试顺利和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

 1.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10月15日-10月28日),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

 2. 考生应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提前实名申请电子健康卡。

 3.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取得我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考区当地防疫部门最新规定为准)。考生应留意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最好是在考试开始前24小时至12小时的时间段内完成核酸采集,以便在考前获得适时检查结果。

 4.所有外省入(返)湘考生请参照湖南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入(返)湘人员要求执行(具体要求以考区所在地最新防疫政策为准)。

 二、参考要求

 1. 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考点入口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也可截图或彩色打印纸质稿方便查验),接受体温测量。

 2. 考生每单元考试进入考场时,均须将一份填写完整的《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交给监考老师。

 3.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够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考生赴考点途中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要全程佩戴好口罩。监考老师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时,如因佩戴口罩而影响相貌比对时,有权要求考生摘下口罩进行身份识别。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其他事项

 1.异常情况不得参加考试。①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②体温异常(现场测温37.3℃及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③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处于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

 2. 由于疫情形势存在不确定性,各考区疫情防控政策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调整(各考区疫情政策发布渠道见附件2)。因此,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参考考区的防疫政策和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最新防疫通知和要求,避免因自身不符合当地防疫政策而导致无法参考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规定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3. 与考试有关的相关信息、通知和要求,我院将第一时间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hneeb.cn/hnxxg/)或者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

   1.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点击下载)

   2 .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防疫政策发布渠道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4日

湖南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防疫须知

湖南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通告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我院对在我省参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违规考生给予了相应处理,并制作了《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违规处理决定书)。现根据《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定》(湘教考监字〔2021〕21号)关于违规处理决定书送达的规定,将电子送达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违规处理决定书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电子送达系统一经开通,违规处理决定书即视为已送达,电子送达系统开通日为送达日期。请相关考生于3月29日(电子送达系统开通日)起3日内登录“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电子送达系统”(网址:https://www.hneao.cn/jcwx/Ks/Main/Index),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和报名时所留移动电话号码,对送达的违规处理决定书进行查收。

  二、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自本通告发布或者考生收到我院发送的考生违规处理决定送达短信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不接受现场受理复核申请,考生提交的陈述、申辩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请发至指定邮箱(地址:hnksy@hneao.edu.cn),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

  对以上告知内容,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31-88090301)。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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