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右手残疾的唐河县女孩王英晓,报考了心仪的师范类专业,顺利通过高考体检,依靠左手顽强地完成了学业,取得了毕业证书。三年后,她却因体检不合格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触手可及的教师梦就此破碎了。
无法得到教师资格证书
7月22日,王英晓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英语师范专业大专毕业并拿到毕业证书将近一个月了。此时,她的同学们都早已在紧张地准备招教考试了,而她却还整天闷在唐河县张店镇牛二门村的家里,为将来的就业问题而犯愁。
王英晓的愁源于她的右手。王英晓的父亲王书军说,她患有小儿麻痹后遗症,右手功能存在一定缺陷,生活、学习基本上靠左手。家里人从小就鼓励她自立自强,长大后自食其力。经过努力,王英晓顺利地考上了大学。
“家里希望她能够返乡成为一名教师,有个稳定的工作。这对于这个身体残疾的孩子来说,是天大的事。”王书军说。
为了圆教师梦,今年4月份,即将毕业的王英晓在老家唐河县实习期间,就开始了招教考试的准备工作。甚至为了增加成功率,原本贫困的家庭还挤出2000多元,让她报名参加了南阳市的招教培训班。
正当她准备招教考试的时候,让一家人感到“天塌”的事发生了:6月25日,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通知所有在外实习的学生返校,领取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但老师却告诉王英晓,由于她的右手存在残疾,她的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发放,一下子把这个即将看到光明的农村家庭打到了“冰点”。
“我特别绝望,之前学的是师范专业,没有接触过别的行业,现在当不成教师,真不知道自己会干什么。我的身体不好,别的工作也很难胜任,总不能让父母养我一辈子吧。”王英晓说,虽说没有教师资格证书还可以考特岗教师,但未来如果想转成公办教师,还是需要教师资格证书的。
到底“不合格”在哪里
“孩子当初上大学的时候,高考体检合格,且通过了学校的正式招生,招生的时候学校也没有人告知家长和孩子,身体有缺陷毕业的时候不发教师资格证书。”王书军说,报考时体检没问题,而拿教师资格证书却卡了壳,他始终想不通。
就此,记者采访了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吕红梅副主任。
“今年在学校统一进行教师资格证书的体检时,学校将王英晓的材料进行了网上申报,在漯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中,王英晓被体检指定单位漯河市中医院认定为身体不合格。后来,学校考虑到学生的家庭情况,还是将她的材料报到了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证管理中心也认定体检不合格,未予核发教师资格证书。”吕红梅表示,学校对王英晓的情况十分同情,却无能为力,因为教师资格证书不是学校颁发的,体检结果也不是学校认定的。
“我们也调取了学生的档案,王英晓的高考档案中体检报告显示确实正常。实际生活中看,她的右手残疾还是比较明显的。虽然她可以用左手写字,正常的学习也不存在问题,可在教师资格证书的体检标准上,专门提出右手要健康。”吕红梅说。
两个体检标准之争
此后,王英晓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在王英晓提供的河南省教育厅给出的一份反馈材料中,对这一问题做了如下解释:高校入学体检是依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但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是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的。根据河南省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届师范生可在毕业时免试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如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2.提供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4.体检合格。如应届师范生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无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第十七条之规定:严重跛行步态,着装后脊柱严重侧弯、驼背,脊柱、四肢有显著残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残缺、畸形致功能障碍,不合格。
本着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如果申请人体检不合格,认定机构有权驳回申请人的认定申请,不予以认定。
对于这个解释,王书军表示不太公平。他认为,学生报考师范类专业,就是为了今后能取得教师资格,入职教师岗位。但现在入学体检合格,教师资格证书体检却被卡住,两个标准“打架”,让像王英晓这样报考师范类专业的“特殊”孩子很受打击。
吕红梅说,学校也专门查看过省内主要师范类院校的招生简章,除了一些特殊的专业外,都没有注明身体必须满足教师资格证书的颁发条件才能报考,出现这种因为体检标准不同而造成的“特殊问题”学校也难以解决。
“我很热爱教师职业,而且在实习期间我的工作也得到了实习单位的认可,这说明依靠左手并不影响我的工作。”王英晓说,希望有关部门能考虑她的实际情况,圆了她的教师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