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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鲤城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名单-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泉州鲤城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资格种类 任教学科 证书编号 备注
1 吴诗琪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001  
2 李思蓉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20163550232000002  
3 郭晓婷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心理健康教育 20163550232000003  
4 康艺铭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32000004  
5 陈雅玲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32000005  
6 杨雅思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1000006  
7 吴炯彬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音乐 20163550232000007  
8 翁晓君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008  
9 吴丹丹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009  
10 钟志观 畲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010  
11 许煜蕾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社会 20163550222000011  
12 任慧玲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美术 20163550222000012  
13 孙英贻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1000013  
14 翁晓虹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014  
15 林静诒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015  
16 张翠茹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22000016  
17 阮雅虹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17  
18 吴晓璇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18  
19 陈思思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19  
20 吴芸霞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20  
21 杨玉芝 侗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21  
22 金剑 瑶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1000022  
23 吴静仪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23  
24 洪晓霞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24  
25 兰方明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1000025  
26 张蓉蓉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26  
27 何文婷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27  
28 黄彩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28  
29 王燕燕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29  
30 张羽璐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30  
31 张舒林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31  
32 陈婷媛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32  
33 范康婷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33  
34 黄晓雪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34  
35 薛紫仂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35  
36 戴娉婷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36  
37 蔡晓琪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37  
38 柯晓青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38  
39 郑佳艺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39  
40 张婉莹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40  
41 刘锦炜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41  
42 李梦策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42  
43 肖云霞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43  
44 温小燕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44  
45 王紫迎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45  
46 连华勤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46  
47 黄慧慧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47  
48 林惠娟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48  
49 李姗姗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49  
50 庄艺婷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50  
51 邱智凤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51  
52 牛嬿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52  
53 林思华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53  
54 庄小英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54  
55 李香梅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55  
56 陈灿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56  
57 张宇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57  
58 刘丝雨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58  
59 陈雅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59  
60 庹娟娟 布依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60  
61 张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61  
62 王小莉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62  
63 李小情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63  
64 林佩瑜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64  
65 何娇娇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65  
66 沈贤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66  
67 郑娟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67  
68 陈海睿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68  
69 陈小花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69  
70 林馨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70  
71 林民敏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71  
72 林桢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72  
73 陈梦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73  
74 密佳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74  
75 赵惠真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75  
76 蔡晓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76  
77 岳巧宁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77  
78 李雅琴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78  
79 黄娟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79  
80 苏萍萍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80  
81 张馨桐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81  
82 姚紫妍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82  
83 郭智惠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83  
84 王小香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84  
85 杨丽虹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85  
86 陈丽新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86  
87 林英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87  
88 陈丽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88  
89 黄少杰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1000089  
90 李碧梅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90  
91 洪蕾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91  
92 罗菁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92  
93 巫菊萍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93  
94 林秋燕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94  
95 黄小萍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95  
96 林丽珍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96  
97 苏丽辉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97  
98 林丽冰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98  
99 洪文君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099  
100 林伟芬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00  
101 郝慧敏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01  
102 黄婉茹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02  
103 王琪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03  
104 洪雅琪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04  
105 杨梦瑶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05  
106 林倩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06  
107 林梦红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07  
108 魏梅兰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08  
109 刘静倪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09  
110 蒋优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10  
111 欧素君 苗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11  
112 林雅婷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12  
113 李春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13  
114 张莉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14  
115 程美珠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15  
116 林晓娟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16  
117 陈彬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17  
118 康罗兰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18  
119 徐芳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19  
120 陈斯柔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20  
121 李文凤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21  
122 吴心怡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22  
123 许玉麦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23  
124 沈晓燕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24  
125 潘卓娟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25  
126 张煜桦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26  
127 杨雪霞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27  
128 陈芳媛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28  
129 鄢桂清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29  
130 李娜菲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30  
131 苏婉丽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31  
132 吴海燕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32  
133 林缤婕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33  
134 杨莹晶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34  
135 方安娜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35  
136 郭娟娟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36  
137 范斯奇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37  
138 陈虹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38  
139 谢丹华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39  
140 陈满红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40  
141 刘琳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41  
142 李萍萍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42  
143 陈凯丰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43  
144 郑欣欣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44  
145 纪孟岚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45  
146 林斌霞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46  
147 陈一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47  
148 陈芳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48  
149 官俏俏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49  
150 杨婷婷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50  
151 陈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51  
152 林娴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52  
153 张乃晗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53  
154 郑贤兰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54  
155 张晓芹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55  
156 洪晓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56  
157 胡冬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57  
158 刘雅萍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58  
159 刘若晖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59  
160 苏燕如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60  
161 李丽敏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61  
162 游娜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62  
163 林丽珍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63  
164 谢佳君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64  
165 叶佩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65  
166 吴巧灵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66  
167 许丹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67  
168 林佳桑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68  
169 曹悦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69  
170 乔琦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70  
171 黄桂仁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71  
172 上官美琼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72  
173 陈亚瑜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73  
174 陈锦娥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74  
175 陈燕明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75  
176 吴舒雯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76  
177 林睿璐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77  
178 林梦婷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78  
179 张群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79  
180 林月蓉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80  
181 韩依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81  
182 刘瑜真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82  
183 李燕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83  
184 陈雪娜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84  
185 谢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85  
186 李宝琴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86  
187 危玲霞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87  
188 叶婷娜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88  
189 张秀缘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89  
190 唐诗雪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90  
191 李雅洁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91  
192 俞娜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92  
193 温晓露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93  
194 何裕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94  
195 陈梦佳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95  
196 傅思敏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96  
197 管永玲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97  
198 江斐娟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98  
199 闫莹莹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199  
200 颜丽云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200  
201 滕春娥 苗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201  
202 陈晓雅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202  
203 徐萍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203  
204 吴晓青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204  
205 阮金金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205  
206 王文瀛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206  
207 林佳汶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207  
208 谢夏颖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208  
209 吴秀斌 汉族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园 20163550212000209  
210 李沂真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32000277  
211 傅迪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美术 20163550222000253  
212 陈露露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美术 20163550222000269  
213 罗凤凤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品德与生活 20163550222000260  
214 潘晓婷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品德与生活 20163550222000273  
215 张福玲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品德与生活 20163550222000210  
216 谢彬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品德与生活 20163550222000255  
217 黄归凤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品德与生活 20163550222000256  
218 陈娜娜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36  
219 王建姣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39  
220 王亮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71  
221 贝柯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47  
222 张嘉嘉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12  
223 陈惠斌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1000213  
224 张美丽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20  
225 胡丽媛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25  
226 陈芳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27  
227 陈媛媛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29  
228 叶婷婷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31  
229 张雅龄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40  
230 郁瑾瑾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41  
231 蔡晓艳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42  
232 林芷媛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44  
233 陈浩琳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46  
234 陈翠玲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51  
235 陈琦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52  
236 吴佳洪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54  
237 庄悦萍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57  
238 党哲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58  
239 许金安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62  
240 陈莹莹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63  
241 章珊珊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22000274  
242 马志然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音乐 20163550222000211  
243 陈倩倩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22000226  
244 吴淑依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22000232  
245 余春花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22000264  
246 王晓洁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22000265  
247 林晓菲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22000266  
248 胡晓妹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22000272  
249 王温婷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70  
250 罗春艳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30  
251 董茗珏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45  
252 张冬燕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19  
253 李珊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50  
254 林嘉慧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14  
255 许晓燕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15  
256 郑艳玲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16  
257 戴琪玮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17  
258 陈远霞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18  
259 彭玲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21  
260 解颖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22  
261 陈丽钊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23  
262 翁雅雅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24  
263 王婷婷 土家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28  
264 谢春娇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33  
265 王诗捷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34  
266 钟雅婷 畲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35  
267 黄冰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37  
268 刘子微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38  
269 范芳芳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43  
270 林伶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48  
271 蔡白珂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49  
272 林丽璇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59  
273 唐坤妮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61  
274 费琪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67  
275 黄晓娜 汉族 小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22000268  
276 沈芳敏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化学 20163550232000284  
277 林梅英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历史 20163550232000278  
278 廖冰怡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20163550232000276  
279 孙逸帆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美术 20163550232000282  
280 张世楠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32000281  
281 彭佳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275  
282 陈小燕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279  
283 张慧娟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280  
284 董爱琴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283  
285 曾丽婉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285  
286 邵杨悦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286  
287 翁桂梅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品德 20163550232000287  
288 陈亚琳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288  
289 张婉婷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品德 20163550232000289  
290 洪巧媚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历史 20163550232000290  
291 陈媛霏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291  
292 郑幼玲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32000292  
293 林春妹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32000293  
294 俞丽华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历史 20163550232000294  
295 庄美钊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思想品德 20163550232000295  
296 曹燕杰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信息技术 20163550232000296  
297 吕秀莉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历史 20163550232000297  
298 熊雯颖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32000298  
299 陈静珊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299  
300 朱苗苗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20163550232000300  
301 蒋思佳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语文 20163550232000301  
302 郑培珍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302  
303 柯婉诗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303  
304 周少娜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304  
305 曾小娜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305  
306 宋琪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306  
307 廖宁宁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307  
308 谭佳玲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308  
309 刘英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309  
310 汤倩倩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310  
311 吴巧玲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311  
312 李芳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312  
313 薛雨兰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313  
314 李小敏 汉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英语 201635502320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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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安排,2023年我省9个设区市65个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3412人(见附件1、2)。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要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夯实部门主体责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时正常足额发放,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有关政策。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其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市)政府承担。

二、切实解决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县(区、市)政府要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区、市),应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不断规范和加强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服务期)内由县(区、市)教育局(特岗办)代本级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计算工龄、教龄。县(区、市)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保障和维护特岗教师权益。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帮扶力度,在工作和学习上多指导,思想和生活上多关心,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鼓励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继续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教育。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尽快完成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全力保障特岗教师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总结宣传。加大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深入挖掘特岗教师群体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乡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定期总结交流,不断增强特岗教师的职业自信和使命感、归宿感,确保特岗教师安心舒心用心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特岗办)联系。

联系人:周淼、赵芳

电话:029-85370059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附件:
1.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统计表
2.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福建宁德市福安市高级中学2024年招聘教师6名的通告

福安市高级中学地处福安城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现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数学教师3名

高中物理教师3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师范类大学四年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顶岗、实习。

2.性格开朗、大方得体,对学生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职业道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学校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涉金融“三欠”,无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

1.来电报名;

联系人:詹老师 13030966706

     江老师13706028910

2.应聘教师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2556339119@qq.com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9日

四、待遇与福利

1.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工资待遇面议。

安徽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数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16日起同时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报名,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5月23日8: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由贵池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28日12: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8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学科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政策和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为准。

(2)幼儿园笔试科目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教师修养和幼儿教育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0日

上午 8:30—10:30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于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上述人员于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1.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5〕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3219827(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石台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批准,决定开展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人才共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社局(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1名如有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各环节信息,均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同时,报名考生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7685(县教体局)

                0566-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329666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66-60210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石台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招聘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编教师、驻校教官、生活老师14名。

一、招聘计划

1.教师8名(其中高中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历史、日语教师各1名,体育教师2名)

2.驻校教官4名

3.生活老师2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编教师

(二)驻校教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驻校教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学历到高中;

2.限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党员、在部队期间曾担任思想政治工作、有学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生活老师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学校宿舍管理经验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2.限女性,年龄30周岁至46周岁;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福利待遇

1.参照在编教职工,待遇优厚,建立工资增长考核机制;

2.购买五险;

3.招聘录用后的教师,可参与职称评定。

四、招聘程序

1.非编教师

笔试→面试→体检

2.驻校教官、生活老师

面试→体检

五、报名

1.时间:即日起报名,聘满截止。

2.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一张个人生活近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48449713@qq.com(教师岗)、335830454@qq.com(驻校教官、生活老师),邮件及简历命名为“应聘XX+姓名+电话+应/往届+学历+毕业学校”。

应聘教师咨询电话:

13883898356(徐老师)

15223057608(石老师)

15023755792(刘老师)

应聘驻校教官、生活老师咨询电话:

13883864997(张老师)

15736504351(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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