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关于平桥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信平人[2007]27号)规定,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乡镇农村小学(寄宿制小学)教师189名(详见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户籍要求:应具有信阳市城区户籍(即:平桥区、浉河区、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上天梯管理区、南湾湖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户籍)或城区户口生源(指信阳市城区户口,因就读统招的全日制高校现户口暂未转回人员);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未在平桥区就业)、参加平桥区“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报考农村小学教师须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职位需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7、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至8月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企业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北厅)。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2016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8月11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票据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专业知识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平桥区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户籍报考要求)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符合户籍报考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6年8月12日下午17:00前向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符合户籍报考要求),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报名时凡符合预征大学生士兵条件的男性大学毕业生除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外,还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未办理兵役登记的请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网址:www.gfbzb.gov.cn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是否同意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凡本人同意参加应征入伍的男性大学毕业生由区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女性大学应届毕业生由市征兵办按相关规定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政策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4、成绩公布:在平桥新闻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进行。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于2016年8月19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小学课本知识,满分100分。

5、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面试成绩在考点张榜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遇有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人员,一并参加体检。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考核时需调取本人档案,凡在规定时间提供不出个人人事档案或档案中出生年月有涂改现象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公示期满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后上岗,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签定在被聘用单位服务期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的协议。新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不得报考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对违约人员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不转个人人事档案。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6—3702769(平桥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376—3800293(平桥区教体局人事股)

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