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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教师资格面试报名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教师资格面试报名通知

关于2016年第二期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
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网络报名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人〔2014〕86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的通知》(闽教人〔2015〕42号)的文件要求,2015年至2016年由我中心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工作。2016年第二期“两学”合格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是最后一次改革过渡期面试,2017年起,不再组织针对已取得“两学”考试合格证人员的面试工作。
    2016年第二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网络报名时间为:8月15日-8月26日,请广大考生安排好网报时间,逾期不得补报。考生若有事项咨询,请在7月15日之前或8月5日之后来电咨询。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7月6日

 

一、报名对象
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省,准备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面试:
(一)2014年底前取得我省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考试合格证。
(二)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
(三)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并已取得高一层次非师范类专业学历的在职在岗教师,拟按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
二、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
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具体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如下: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8月26日。
面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具体日期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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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形式和环节    
(一)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两项。试讲主要考查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答辩主要考查职业道德、教学理念、心理素质、仪态仪表、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教师基本素养。
(二)面试环节
1.备课(30分钟)。考生根据规定的试讲教学内容(中学、小学、幼儿园类现场提供教材,中职类自带教材)备课并思考。
2.试讲(15分钟)。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进行试讲(教案不评定成绩)。
3.答辩(5分钟)。考生根据现场抽取的问题思考并回答。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以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填写、提交《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表》(以下简称《面试报名表》),并在指定位置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面试报名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网上报名通过后,“网报系统”会自动生成《面试报名表》,核对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面试报名表》(“网上报名通过”并非审核通过,还须审查纸质材料通过后,方为报名有效)。
(二)现场审核、确认
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分别于201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不能代报或函报),并缴纳考务费。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1份;
2.通过“网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的《面试报名表》一式2份(A4纸张下载打印);
3.相应层次的《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教育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人员,前往现场确认时需携带自考毕业证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并已取得高一层次非师范类专业学历的在职在岗教师,还应提供第一学历和高一层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审验有关材料后,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面试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不退还考务费(若未参加当期面试,也不退还考务费)。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和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分别于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公告
面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 (网址http://www.fjjszg.com/ )查询成绩。
六、收费标准
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25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每人次290元。
七、其它事项
(一)联系地点: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人:
      张老师、郭老师、叶老师  电话:0591-83781304
    来电咨询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 网址:http://www.fjjszg.com/。考生可不定期登录了解现场确认地点及有关考试最新信息。
(四)2016年是我省最后一年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2017年1月起不再组织。请符合过渡期面试条件的人员及时报名参加面试。
从2017年1月起,此类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微信扫一扫关注“福建教师资格考试”(微信号:fjntce),即可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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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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