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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中小学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中小学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信人〔2007〕19号),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3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本公告学历、职称条件中的“以上”含本级;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7、本县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二、招聘名额

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30名,其中高中教师60名,小学教师270名(详见附件:2016年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步骤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至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息县人社局一楼(息县城关镇息州大道五一水库东100米)。

3、报名办法: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职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一张进行报名,并填写统一印制的《2016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须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到报名点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进行现场数码照片采集,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4、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职位要求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现场采集照片。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签定审核合格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不同意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对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7、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持本人身份证及考务费票据到人社局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25日9:00至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3)笔试方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息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期满两年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退役士兵和预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2016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向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我县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县或国家从我县统招的息县生源大学生,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招聘岗位人数在四人以上(含四人)的可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试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分职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如有并列现象,同时进入面试。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16年8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进入面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人社局一楼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时间:2016年8月29日。

综合高中食品生物工艺、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应用、电子商务专业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5)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方式:一高、二高教师职位和乡镇中心校职位、第一学区、第二学区、第三学区职位、综合高中学前教育职位面试方式为说课;综合高中食品生物工艺、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应用、电子商务专业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操作。面试成绩等面试人员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当场宣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的考生在面试现场领取体检通知单。

面试分值:面试分数100分。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或相同面试方式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见体检通知单

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工作由监察局、人社局、教体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息县人社局、教体局公示栏内和息县人社局网(/)、息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xxjy.xyjyw.cn)进行公示,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聘用

(一)调剂补录。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递补后仍空缺的职位,如需补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调剂补录意见,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同专业报考层次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同意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补录。

(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后,根据报考职位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对公示有异议且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组织分配及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签定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人事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凡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均在息县人社局网、息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公开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都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5856326(教体局)7632676(人社局)

2016年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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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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