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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耒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耒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耒办发[2016]22号)要求,结合我市高中学校教师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0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一。
三、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报考耒阳一中、二中、四中教师岗位的,且具有5年及以上耒阳市高中学校任教经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一中、二中、四中高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此次报名可不限教师资格证,但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作工勤人员聘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耒阳市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含2016年拟聘用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应聘。
2016年耒阳市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体检合格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如报名应聘,须提交书面放弃初中、小学考核聘用承诺)。
#p#副标题#e#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耒阳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7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和方式:到耒阳市教育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大厅现场报名,报考者需要进行现场数码摄像。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所需资料:
a.《2016年耒阳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
b.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c.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d.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1份;
e.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f. 35周岁以上的需提供耒阳市高中学校任教经历证明(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g.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6年耒阳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报名。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收费:报考人员须缴考试考务费200元。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9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耒阳市教育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范围
本次高中教师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耒阳一中、二中、四中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合计算综合成绩。耒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合计算综合成绩。
一中、二中、四中教师岗位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会计岗位的面试为上微型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会计岗位除外)的面试为上微型课和实际操作(上微型课占50%,实际操作占50%)。
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实际操作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成绩四舍五入。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6年9月17日。
②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方式: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标准化闭卷考试,统一规范化阅卷评分。
④笔试内容:
    A:一中、二中、四中高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10%,专业知识为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阶段教材内容,占90%。
    B: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限120分钟。
⑤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耒阳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到市招聘办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计分是否准确等。查分收费标准按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设立7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②面试方法:一中、二中、四中高中教师岗位上微型课的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二年级教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上微型课和实际操作的内容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应学科教材。上微型课的时间为40分钟,其中准备(备课)为30分钟,上课10分钟。上微型课的总分为100分。实际操作以试题规定的内容及时间为准,实际操作总分为100分。
③面试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实际操作时间、地点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耒阳教育网及耒阳市教育局院内公开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p#副标题#e#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若出现不合格的,由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耒阳教育网、耒阳市教育局院内公开栏公布。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
0734-4320590(教育局)  
0734-4354019(人社局)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审批聘用
拟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工作的主要资料和拟聘用对象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等有关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必须在所聘学校服务5年以上,方可人事异动。
五、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耒阳教育网、耒阳市教育局院内公开栏公示。
2、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实际操作、体检、考核及调整、补充等事项通知,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耒阳教育网、耒阳市教育局院内公开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现场报名时留下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如须要与报考者取得联系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耒阳市教育局行政介绍信(调令)后15天内未到所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5、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耒阳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要求
1、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耒阳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2、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耒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下载
附件一:2016年耒阳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考岗位、职数一览表.doc
附件二:市职校岗位报考具体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三:2016年耒阳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耒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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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耒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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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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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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