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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湖北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 [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湖北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资格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考生应本人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注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禁止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资格的现场审核工作将在面试报名环节进行。
      3. 笔试报名时间:9月6日至9日16:00
      4. 网上审查截止时间:9月9日16:00
      5.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1日
      6. 考试日期11月5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类别 \ 时间 11月5日(星期六)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3)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报考。
(三)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p#副标题#e#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1.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及审查。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网上审查。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在24小时后再次登陆,查看报名信息是否已经通过网上审查。如果审查已经通过,考生应及时网上缴费;如果审查未通过,考生应按照标注的原因,对有关材料进行修改后,再进行提交。
      各考区应指定专人负责在当日内对已完成报名的考生信息,进行网上审查,仅审查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姓名是否含有数字、字母、符号等,考生的学历是否符合要求,其他的内容(包括考生的学籍、籍贯、学历等)后置到面试报名环节进行审核。
      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成绩合格者,在面试报名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2. 网上缴费
      (1)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上可在线支付的银行列表(见附件2)。
      (2)根据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
      (3)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生当次报名考试资格,请广大考生注意。
      3. 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报名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 特别提醒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禁止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24小时后再次登陆,查看报名信息是否已经通过网上审查,并依据审查结果进行相应操作。
      考生在网上审查和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所报考的考区电话咨询。

考区 名称 负责部门 咨询电话
4246 武汉市江北片 江汉大学 027-84226093
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 027-85736311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杨汊湖标准化考场 027-85620977
4247 武汉市徐东片 湖北大学 027-88661712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027-86806537
4248 武汉市南湖片 华中师范大学 027-67868052
武汉工程大学 027-87992205
武汉东湖学院 027- 81931261
4249 武汉市光谷片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027-87943560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027-83769582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027-81979072
武昌理工学院 027-81652184
4202 黄石市 湖北师范学院 0714-6538752
4203 十堰市 十堰市招生考试服务部 0719-8672086
4205 宜昌市 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 0717-6441534
4206 襄阳市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0710-3617108
4207 鄂州市 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711-3386011
0711-3386022
4208 荆门市 荆门市招生考试局 0724-2443849
4209 孝感市 孝感市教育考试院 15387210137
4210 荆州市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 0716-8102517
4211 黄冈市 黄冈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局 0713-8877088
4212 咸宁市 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715-8271716
4213 随州市 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0722-3590598
4228 恩施州 恩施州教育考试院 0718-8222066
4294 仙桃市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728-3320620
4295 潜江市 潜江市招生考试院综合考试办公室 0728-6230519
4296 天门市 天门市招生考试院 0728-5342091

      (5)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完成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报名与审查。
#p#副标题#e# 四、成绩查询
      12月上旬,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查询结果由当地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笔试成绩从合格日期开始,2年内有效。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查询。
      2.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附件:3.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8月29日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p#副标题#e#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名称
1 招商银行
2 建设银行
3 工商银行
4 平安银行
5 民生银行
6 兴业银行
7 农业银行
8 广东发展银行
9 北京银行
10 邮政银行
11 华夏银行
12 交通银行
13 浦发银行
14 光大银行
1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16 渤海银行
17 中信银行
18 中国银行
19 上海银行
20 银联支付

 
附件3: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序号 市州 学校
1 恩施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2 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 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4 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5 咸丰县中等职业学校
6 宜昌 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7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8 长阳县职教中心
9 秭归县职教中心
10 黄冈 黄梅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11 蕲春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12 武穴师范学校
13 麻城师范学校
14 黄石 黄石市女子艺术学校
15 大冶市职业技术学校
16 黄石艺术学校
17 襄阳 襄阳旅游服务学校
18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19 襄阳市工业学校
20 枣阳职教中心学校
21 十堰 十堰高级职业学校
22 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23 郧阳科技学校
24 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
25 随州 湖北现代教育集团学校
26 荆州 荆州教育学院
27 洪湖师范学校
28 公安县职业教育中心
29 荆门 荆门市职业教育集团(湖北信息工程学校)
30 钟祥市职业高级中学
31 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32 武汉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33 武汉市中等职业艺术学校
34 东西湖区职业技术学校
35 武汉市第三职业教育中心
36 黄陂区职业技术学校
37 鄂州 鄂州中等专业学校
38 鄂州电子信息技术学校
39 咸宁 咸宁市崇阳县职教中心
40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41 浦圻师范学校
42 孝感 孝感师范学校
43 孝感市工业学校
44 汉川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45 安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46 天门 天门职业学院
47 潜江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48 仙桃 仙桃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49 省直 湖北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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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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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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