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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乌鲁木齐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单位,高校毕业生及其他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管理,提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范化水平,现将乌鲁木齐地区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原则

(一)乌鲁木齐地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2016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和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不在当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为统一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尺度,提高认定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各环节工作实行集中统一操作,数据集中管理,申报材料集中建档并按权限归口管理。

二、申请者必备条件

(一)身份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2016年11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学历条件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历要求具体条件如下: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以按照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其中修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前教育专业的,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修小学教育专业的,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人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2.普通话水平、MHK等级要求:母语为汉语及民考汉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普通话二级甲等)。母语为非汉语及汉考民的申请人应该达到以下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汉语课教师为四级乙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小学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乙等及以上;幼儿教师为三级乙等及以上。

3.专业课程要求: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具备完整的师范教育学历合格成绩(必须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应学科教学法、教育实习等课程);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要求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和虽具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员,以及学历中没有教学实习环节的成人、电大、自考等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申报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表》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表中的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的信息完全一致,并由申请者本人在《申请表》的承诺书上签名。

2.申请者“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填写,社会人员由乌鲁木齐地区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者乌鲁木齐地区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填写,没有人事档案管理的单位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律无效。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毕业证或毕业情况的各类证明不能作为申请认定的依据)。

5.母语为汉语及民考汉的申请人员须提交《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母语为非汉语及汉考民的申请人员须提交MHK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交人事档案中的毕业成绩单复印件1份(必须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应学科教学法、教育实习等课程)。应届毕业生加盖毕业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历届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公章加盖在复印件右下方。

8.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须提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1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申报材料时领取)。

9.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10.社会人员提交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在复印件下方填写“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字,注明审核日期,并加盖思想品德鉴定单位的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认定申请。

四、关于费用

(一)体检费:80元/人(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费为180元/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

(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试费:190元/人

五、日程安排

(一)10月10日—11月25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申请者需前往新疆师范大学校医院领取《教师资格体检表》,并根据医院的安排接受体检。

(二)10月12日—2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上(http://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三) 10月17日—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前往新医路新疆师范大学成教楼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缴费,缴费时须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四)11月16日—20日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缴费的人员请登陆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jszg.xjnu.edu.cn)打印测试通知单。

(五)11月20日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结果4日后网上查询:jszg.xjnu.edu.cn)

(六)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 11月28日——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

(七)12月12日—15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它事项

(一)不具备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材料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各个环节的内容,逾期不予受理。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地点:新医路新疆师范大学成教楼一楼110室;联系电话:4362086,4333983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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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6年秋季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须知

1.申请人员应该认真学习教师资格政策,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具备完整的师范教育学历成绩(必须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应学科教学法、教育实习等课程);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3.母语为汉语及民考汉申请人员须获得相应级别的普通话水平证书;母语为民语及汉考民各专业申请人员须获得相应级别的MHK证书。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须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5.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须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缴费,并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报名参加测试)。

6.申请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7.申请人员要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候。

二、关于体检

1.体检地点:新医路新疆师范大学校医院(新疆师范大学校门左面行政楼二楼;联系人:侯伟中,李素萍;联系电话:4332941,4332062)

2.应届毕业生在体检表个人基本信息中“现住所”一栏填写所在学校名称。

3.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新疆师范大学校医院填写最终体检结论并盖章。

4.申请人员请自行前往新医路新疆师范大学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5.体检结果半年有效。

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

1.所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首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 请仔细阅读和理解各种提示信息,并严格按照提示信息进行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失误。

▲ 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请选择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按户口所在地选择申请者所在的区、县教育局(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学校所属的区域教育局)。如果选择错误,将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

▲ 申请人员网上报名填写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用字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确认。

▲ 请牢记密码和网报号。

▲ 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电子照片,否则系统无法完成确认。照片需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四、关于申报材料

1.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和留档材料均为A4幅面。

2.所有申请材料涂改无效。

3.在规定的申请材料受理日期截止之前无法提交完整材料的,视为材料不合格,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费用不予退还。

4.所有申请材料上的姓名用字必须和身份证姓名用字完全一致。

5.所有申请材料中使用的照片均须为近期、同一底版、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照片,大头贴和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得使用。照片用途、规格及数量:体检表(1寸,1张),教师资格证(2寸,1张)

6.申请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然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A4纸正反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内容应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填写的鉴定单位、鉴定单位地址、填写人等信息,应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8.按要求整理所有申报材料,装入自备的牛皮纸档案袋,袋上注明“网报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级别(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学科”,没有按此要求办理者不予受理。

五、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首先要确定自己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条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后,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报名及缴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否则不予报名及缴费。确认后测试费用不予退还。

2.测试教案和试讲全部使用汉语(民语系母语语文学科使用双语,但是必须包括汉语),没有按此要求准备者,其测试成绩为不合格。

3.测试考场、学科划分、测试时间等考务信息请在“测试通知单”上查看。

4.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2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测试通知单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

5.测试办法:参加测试的人员根据本人拟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学科划分),准备3个题目及相关教案(一个题目一份教案,共计3份教案。教案应具有一节课的完整课堂内容,并以测试者申报相应教师资格种类所对应科目的现行教材为参考,按照指定年级各准备一篇:小学二、四、六年级,初中一、二、三年级,高中一、二、三年级。有些不是三个年级都有的科目,可以选择不同的年级适当调整,但是必须准备三个题目及相关教案),测试时由测试组专家抽取其中任意题目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包括面试、讲课和专家对学科基本知识和核心概念的提问。测试时间原则上为20分钟左右,测试时间由测试专家把握。未按照上述要求准备三篇教案者,测试成绩为不合格。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为当次有效。

六、关于证书发放

所有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领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前往新医路新疆师范大学成教楼110室领取证书,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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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市实验小学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补充陇南市实验小学教师队伍,根据《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办法》(市委组〔2023〕22号),经研究,决定为陇南市实验小学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体育教师1人,舞蹈教师1人,心理健康教师1人,共计3人。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期间考试成绩优异,无补考记录;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人员;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的“优师计划”毕业生,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4.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7.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6月1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扫此二维码进入陇南市实验小学网上报名平台报名)

附件:陇南市实验小学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简表.docx

监督电话:

陇南市教育局 0939-8212692

陇南市人社局 0939-8236221

陇南市实验小学 0939-8213829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陇南市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补充优质师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办法》(市委组〔2023〕22号),经研究,决定为徽县第一中学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语文老师1人;数学老师1人;英语老师1人;物理老师2人;化学老师1人;生物老师1人。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的“优师计划”毕业生、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4.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6.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将所需材料各自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打包压缩,以“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联系方式”的方式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062207621@qq.com,联系电话:18919492683 张老师。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并认真填写《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和《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

(1)往届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

(3)2024年应届生(不含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证明材料(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及能否按时毕业和教师资格证取得意见,加盖院校公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有人员附件3还需提供电子版。

4.资格审查。报名开始后,由徽县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考核,面试前审查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由徽县第一中学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考核方案由面试考核组制定。

2.面试考核组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不同岗位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4.面试工作邀请县人社部门、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5.面试考核时间:2024年5月29日,地点:徽县第一中学。

(三)考察

由徽县教育局和徽县第一中学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徽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或徽县第一中学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徽县第一中学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体检结束后,由徽县第一中学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陇南徽县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徽县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引进结果报徽县教育局、人社局,徽县教育局、人社局报送拟录取人员材料至陇南市教育局、陇南市人社局备案;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4年7月底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学籍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

监督电话:

陇南市教育局:0939-8212692

陇南市人社局:0939-8236221

附件:

1.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计划需求表.xls

2.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3.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xls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15人公告

为做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根据《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方案》和招聘单位实际需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人数、岗位设置及对象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2024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小学教师15名。详见《2024年度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省级重点直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内蒙古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3.内蒙古民族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2024届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届和2023届毕业生,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1日(不含)至2006年5月11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5.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7. 应聘人员须学历学位证俱全,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证书等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含),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至聘用文件下发时间(不含);

8.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一致,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9.所聘学科教师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授课,需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含)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10.应聘人员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1.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2.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分为线下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形式。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方式一:线下报名

(1)东北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09:00-12:00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图书馆楼前广场。

(2)内蒙古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07室。

方式二: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5月16日下午16:00

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登录通辽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zhaolu.tlsjyy.com.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公告)。

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注册后将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填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线下报名人员可以现场填写或网上下载自行填写打印(一式2份),同时需准备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数码彩照2张;网上报名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并确保验证期限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二)资格审查

由开发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线下报名。

线下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结果当场告知,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2.线上报名。

⑴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线上报名资格初审在网上与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考生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⑵资格复审

线上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环节前统一组织开展,需提交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及证件的原件。

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将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tongliao.gov.cn/)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二维码见公告)发布。

(三)面试

1.本次校园招聘报名人数和岗位数不设开考比例。

2.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试讲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80分,结构化面试占2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3.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导致超出招聘计划的,另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内容为试讲,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取加试成绩较高者,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体检

在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考生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校园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取消资格情形

(一)资格审查应贯穿于校园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阶段虚假填报、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高度负责。不得另设其他附加条件,也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招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一次,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校园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tongliao.gov.cn/)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上发布。

(四)本公告由校园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5-8259802。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

附件:

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2.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报名信息表.xlsx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7日

河南安阳汤阴县2024年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公告(教师岗16人)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及引进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24年汤阴县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卫生系统“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大学生、在汤阴县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等;

6.汤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及引进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人才引进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30日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gyin.gov.cn)发布公告。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应聘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gyin.gov.cn)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8:00—5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资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考生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情况、所学专业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2.资格初审

报考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信息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应聘人员须在缴费截止前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报考信息被审核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人才引进无需缴纳),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7: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务必打印,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才引进岗位形成竞争即可)。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缴费截止后的次日下午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须提交打印的《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表中注明改报岗位并签名确认,经审验后予以改报(届时将同时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或逾期未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不再改报其他岗位的,笔试考务费予以退还。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8:00—6月14日18:00。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通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县直及各镇所属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共一套试卷,满分100分;幼教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和解剖学等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最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通过资格初审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请于2024年6月17日-18日(8:00—12:00,15:00—18:00)携带《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路东段)事业单位管理股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行资格复审,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即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后仍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才引进岗位形成竞争即可)。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人才引进无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

(2)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编在岗人员(包括现仍在报名时填写的单位工作、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而现在有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等情形)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转正定级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已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离职且现在没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

(4)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并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退役大学生士兵另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汤阴县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幼教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人才引进: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幼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选岗

体检结束后,报考0101A、0101B岗位和报考0201A、0201B岗位的所有体检合格人员在所对应的0101岗位和0201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具体单位详见《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设置表》(附件3)。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择岗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时,抽签确定择岗顺序。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0101岗位、0201岗位考察阶段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我县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参加考试,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重要提示: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汤阴人民政府网(www.tangyin.gov.cn)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6203568(工作时间内)。

附件1:《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4年汤阴县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设置表》

附件4:《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

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供给性质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拟聘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龄
1 县直主管部门 县直事业单位 全供 管理 0101(A) 15 不限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限男性
县直事业单位 全供 管理 0101(B) 14 不限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限女性
2 各镇 镇所属事业
单位
全供 管理 0201(A) 8 不限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限男性(汤阴县范围内户籍)
镇所属事业
单位
全供 管理 0201(B) 8 不限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限女性(汤阴县范围内户籍)
3 县教育局 县直机关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1 2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 县教育局 德昌路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2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 县教育局 夏都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3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6 县教育局 星阁路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4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7 县教育局 长虹大道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5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8 县教育局 学苑街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6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9 县教育局 城关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7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汤阴县范围内户籍,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未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入学时为汤阴县户籍的1999级和2000级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学历、专业、年龄、户籍限制)
10 县教育局 白营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8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1 县教育局 古贤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9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2 县教育局 菜园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0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汤阴县范围内户籍,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未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入学时为汤阴县户籍的1999级和2000级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学历、专业、年龄、户籍限制)
13 县教育局 任固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1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4 县教育局 五陵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2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5 县教育局 瓦岗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3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6 县教育局 伏道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4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7 县教育局 宜沟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5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8 县卫健委 汤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全供 专技 0401 2 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临床医学(1002)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9 县卫健委 汤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全供 专技 0402 1 专科:康复治疗技术(520601)
本科:康复治疗学(101005)
研究生: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105114)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0 县卫健委 汤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全供 专技 0403 1 专科:中医学(520401K)
本科:中医学(100501K)
研究生:中医内科学(100506、105701)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1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501 21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0201、105101)

儿科学(100202、105102)

外科学(100210、105109)

妇产科学(100211、105110)

眼科学(100212、105111)

耳鼻咽喉科学(100213、105112)

肿瘤学(100214、105113)

麻醉学(100217、105116)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5029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0201、105101)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医技、影像诊断工作
23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5032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4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5041本科:医学影像学(100203TK)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105107)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5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5051本科:麻醉学(100202TK)
研究生:麻醉学(100217、105116)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6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11专科:中医学(520401K)
本科:中医学(1005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K)
研究生:中医内科学(100506、105701)

中医外科学(105702、100507)

中医妇科学(105704、100509)

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100602)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专科学历须具有医师资格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有1年以上二级医院工作经历者年龄

可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7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21本科:中医学(100501K)
研究生:中医内科学(100506、105701)

中医外科学(105702、100507)

中医妇科学(105704、100509)

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100602)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

可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8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32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5101、100201)

儿科学(105102、100202)

外科学(105109、100210)

妇产科学(105110、100211)

急诊医学(105117、10021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9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41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麻醉学(100202TK)
研究生:麻醉学(100217、105116)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手术室工作:取得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的年龄可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0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51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5101、100201)

儿科学(105102、100202)

老年医学(105103、100203)

外科学(105109、100210)

妇产科学(105110、100211)

耳鼻咽喉科学(105112)

急诊医学(105117、10021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

可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1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61本科:医学影像技术(101003)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100207)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具有放射医学技术资格证
32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71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具有护士资格证
33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84专科:康复治疗技术(520601)
本科:康复治疗学(101005)
研究生: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105114)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4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92专科:医学检验技术(520501)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10020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5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菜园分院差供专技07011专科:药学(520301)
本科:药学(100701)
研究生:药剂学(100702)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6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差供专技08011专科:医学影像技术(520502)
本科:医学影像学(100203TK)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105107)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7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差供专技08021专科:中医学(520401K)
本科:中医学(100501K)
研究生:中医内科学(105701、100506)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8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差供专技08031专科:医学检验技术(520501)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10020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9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差供专技08042专科:护理(520201)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0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差供专技08051专科:口腔医学(520102K)
本科:口腔医学(100301K)
研究生:口腔医学(100301、100302)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1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城关分院差供专技09011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临床医学(1002)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城关分院差供专技09021专科:护理(520201)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3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宜沟分院差供专技10014专科:护理(520201)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4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五陵分院差供专技11011专科:医学检验技术(520501)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10020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5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五陵分院差供专技11021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外科学(105109、100210)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外科医师工作
46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五陵分院差供专技11031专科:护理(520201)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7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瓦岗分院差供专技12011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医学影像学(100203TK)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105107)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医技、影像诊断工作
合计130

附件2:

2024年汤阴县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拟聘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龄
1 党委直属 融媒体中心 管理 5001 1 新闻传播学(05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政府直属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管理 5002 1 公共管理(1204限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汤阴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管理 5003 1 化学(0703)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汤阴县政务发展研究中心 管理 5004 1 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汤阴县发改委 汤阴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中心 管理 5005 1 工商管理学(1202)、公共管理学(1204)、应用经济学(020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汤阴县工信局 汤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管理 5006 1 生物与医药(0860)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 汤阴县工信局 汤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管理 5007 1 会计(1253)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 汤阴县人社局 汤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管理 5008 1 中国语言文学(0501)、 新闻传播学(0503)、新闻与传播(0552 )、工程管理(1256)、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 汤阴县财政局 汤阴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和预算投资评审中心 管理 5009 1 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土木工程(0814)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9 汤阴县畜牧发展中心 汤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管理 5010 1 畜牧学(0905限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农业(0951限养殖、渔业)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0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工作委员会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发展服务中心 管理 5011 1 金融(0251)、新闻与传播(0552)、新闻传播学(0503)、城乡规划学(0833)、土木工程(081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合计 11

附件3:

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设置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党委直属 汤阴县精忠报国培训中心 2
县委编办 汤阴县机构编制研究和评估中心 1
汤阴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1
政府直属 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2
汤阴县医药产业发展中心 2
汤阴县口岸与物流发展中心 2
汤阴县生态保护事务中心 1
工信局 汤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心 1
财政局 汤阴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 1
文广体旅局 汤阴县文化馆 1
汤阴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1
汤阴县文化艺术博览馆 2
汤阴县文物保护中心 3
农业局 汤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1
民政局 汤阴县社会工作中心 1
交通运输局 汤阴县邮政业安全中心 1
大数据局 汤阴县政务大数据中心 1
市场监督管理局 汤阴县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3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工作委员会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发展服务中心 2
城关镇人民政府 城关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韩庄镇人民政府 韩庄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白营镇人民政府 白营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古贤镇人民政府 古贤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1
菜园镇人民政府 菜园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1
任固镇人民政府 任固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五陵镇人民政府 五陵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瓦岗镇人民政府 瓦岗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伏道镇人民政府 伏道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1
宜沟镇人民政府 宜沟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1
合计 45 

附件4: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

河南许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29人公告

根据市直学校(含三个功能区,下同)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9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见附件);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同时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学科)的,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学科)须一致。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为教师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29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00至5月13日17:00。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点击“许昌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附件,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5月13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5月14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5月17日9:00至17:00到许昌市教育局2006房间(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20楼)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5月14日9:00至16:30提交到许昌市教育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20楼2006房间)核实确认。

4.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5月20日至22日17:00前持相关材料到许昌市教育局2006房间(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20楼)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2.笔试时间拟定于6月中下旬,最终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可通过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进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辞职报考的,需提供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单位)在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期前办理的辞职手续;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发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下旬,最终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或说课内容为应聘学科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与舞蹈(音乐学、音乐表演)和美术(设计、绘画、书法)岗位面试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环节(具体内容见《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或说课70分,专业技能展示3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教育基本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教育基本理论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教育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教师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许昌工商管理学校1506、1507、1508、1509和1510岗位的人员,试用期内须取得中职(高中)教师资格证,试用期内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4-2699970

监督举报:0374-2699965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许昌市市直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xlsx

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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