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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乡县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内乡县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内容摘要: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内政[2007]66号)、《义务教育法》、国家、省、市招生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城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办法通告如下:

  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内政[2007]66号)、《义务教育法》、国家、省、市招生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城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办法通告如下:

  一、招生规模和班额

  1、小学:内乡县第一小学8班,内乡县第二小学6班,内乡县第三小学5班,内乡县第四小学6班,内乡县第五小学8班,内乡县第六小学6班,内乡县第七小学4班,内乡县第八小学2班,湍东镇屈庄小学(规划中的内乡县第九小学)2班。每班不超过60人。

  2、初中:内乡初中、实验初中均为14班,湍东二初中6班,每班不超过64人。

  二、招生划片范围

  1、小学:

  内乡县第一小学:书院村,清真寺村第三、四、五、六、七、八组,东风村第三、四、 五、六组,县衙社区。

  内乡县第二小学:南园村,清真寺村第一、二组,黉学村第三、四组,教育社区,大桥乡谢营村。

  内乡县第三小学:北园村,黉学村第一、二组,民主社区。

  内乡县第四小学:东风村第一、二、七组,北城社区。

  内乡县第五小学:商城社区,大成路以北的西城社区,范蠡大街以西、县衙路以北的黉学村、清真寺村、书院村、东风村、南园村、北园村,罗岗村酸南组、谢洼组。

  内乡县第六小学:湍东镇罗岗村,大成路以南的西城社区,范蠡大街以西、县衙路以南的黉学村、清真寺村、书院村、东风村、南园村、北园村,大桥乡堰庄村第一、二、三、四、五、六、十一、十二组。

  内乡县第七小学:湍东镇东王营村、张岗村,产业集聚区,菊韵花苑及周边居民子女。

  内乡县第八小学:大桥乡封营村、堰庄村第七、八、九、十组。

  湍东镇屈庄中心小学(规划中的内乡县第九小学):湍东镇屈庄村,职专学校附近居民子女。

  2、初中:

  内乡初中:县衙社区,教育社区,民主社区,东风村第四、五、六组,黉学村,北园村,南园村,清真寺村,大桥乡谢营村。

  实验初中:西城社区,北城社区,商城社区,书院村,东风村第一、二、三、七组,湍东镇屈庄村、罗岗村。

  湍东二初中:县产业集聚区,菊韵花园及周边居民子女,内乡县第七小学、谢楼中心小学及分校六年级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及办法

  1、招生划片范围内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及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由其家长持学生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同户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到辖区内的初中或小学报名,由各招生学校核查入学。如果户口簿不能清晰反映所在招生划片范围的,可同时提交房权证或其它能够证明其所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的有效证件进行佐证。以上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2、城区固定居所同住人员子女申请就学:一是学生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是房屋产权证或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根据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或暂住证)登记位置,参照城区常住户口招生划片范围到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同住子女申请就学时,需同时提交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二是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三是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规范的劳动就业合同。根据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位置,参照城区常住户口招生划片范围到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县产业集聚区非内乡籍企业管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除提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交2016年8月份前不少于3个月的工资花名册及原籍所在地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各学校要按照限定的规模和班额及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得招收招生范围以外的学生。户口不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及不具备城区固定居所和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同住子女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一律回户口所在地初中或小学入学。对于生源不足、达不到限定规模和班额的城区小学和初中,可优先招收在城区幼儿园及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入学。

  5、未经批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它年级一律不得接收插班学生。

  四、有关要求

  1、城区乡(镇)所属学校招生分别由城关镇、湍东镇及大桥乡人民政府负责。局直初中招生,在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下,由学校负责实施。

  2、城区学校报名和录取顺序为:先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再城区固定居所人员同住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后在城区幼儿园、小学毕业的学生。

  3、报名和录取时间:

  (1)符合条件的常住户口学生,报名及录取时间为2016年8月29-30日。

  (2)城区固定居所人员同住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非招生范围在城区幼儿园、小学毕业申请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于2016年8月31日报名。

  (3)开学时间:2016年9月1日。

  4、学籍办理要求: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招录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要求,在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为学生申请建立电子学籍,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使用不可修改。家长要配合学校严格审验登记,避免信息差错。

  (2)根据《义务教育法》及学籍管理规定,不足6周岁儿童入学无法在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注册学籍;已经注册学籍的学生,二次注册学籍会形成“问题学籍”,难以纠正。因此,各学校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入学或招收已经注册学籍的学生作为新生二次注册学籍。

  特此公告

内乡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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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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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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