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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资中县2016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内江市资中县2016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实验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16〕0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认定对象。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资中县行政辖区内的具有国民教育幼师、中师及以上学历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固定工作单位”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二)认定种类。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基本条件

  1.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提供师范学习阶段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业成绩单;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提供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全国统考合格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10月11日——10月30日

  2.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22: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3.报名途径:登录到中国教师资格网后,未参加全国统考报名人员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参加全国统考合格报名人员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报名程序,查看注意事项。网报成功后,请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

  (二)现场审查材料

  1.时间: 10月31日――11月2日

  2.地点:资中县教育局(重龙镇广场路32号)南楼五楼人事股

  3.审查的纸质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申请表、体检表、学历证书上的姓名和出生年月必须与身份证一致);社会报名人员还应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一份。

  (4)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学业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及经办人签字);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及经办人签字),本局管辖学校的教师可用近一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考核单位鲜章)一式一份代替。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自考办的鲜章及经办人签字)一式一份。

  (5)全国统考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表中第1-3栏由本人填写;第4-7,9-11栏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填写;第8栏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8)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应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9)户籍不在资中县而固定工作单位在资中县的申请者(在编公办学校教职工除外),须提交本人与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式一份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可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一式一份。

  (10)近期小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贴证书)。

  以上复印件请使用A4纸,并请自备档案袋用于装放上述材料,档案袋的封面上写好材料目录。

  (三)体格检查(现场材料审查合格后)

  1.时间:11月10日上午7:30

  2.地点:资中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注意事项:体检前一晚素食,当日早晨空腹,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教育网上下载打印)及体检费260元到资中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报到,由资中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申报考生在同一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资中县教育局统一收回。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未参加全国统考人员适用)

  1.时间:11月23日上午9:00

  2.地点:资中县教育局(重龙镇广场路32号)南楼三楼教研室

  3.应带物品:身份证、《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网上打印统一格式表并填好相应信息、贴好照片)、笔、纸。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前一周公布测试的基本要求及内容,请于2016年11月16日登录“资中教育网”(http://www.zzhedu.cn/)查阅。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的通知》(川教函〔2008〕273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函〔2008〕99号)文件的规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 200元/人.次,由教师资格认定权限规定的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收取。

五、补充说明

  1.根据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人〔2016〕367号)要求,属本局管辖学校在编教师、本县户籍或固定工作在本县的社会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我局负责体格检查、材料审查两项工作,因此请这一部份人员的体格检查和材料审查工作,须按照我县的通知要求办理。

  2.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体格检查、材料审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3.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4.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体格检查、材料审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的下载地址:四川省教育厅.四川教育网–处室工作—专题工作–教师资格认证–表格下载。

  6.请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工作,积级组织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人员创造条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7.咨询人:邱显瑜 咨询电话:0832-5515408

资中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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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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