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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仪陇县2016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仪陇县2016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字〔2016〕04号)的要求,遵照南充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1.凡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我县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学历,其他中等学校及以上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其他中等学校及以上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

申请中职、高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非师范专业毕业和函授、小自考等成人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取得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四川省自学考试)合格证书;或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应当参加相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2.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3.根据认定工作需要,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程序

在申请教师资格前,申请人必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做好准备工作。

(一)申请教师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1日-10月31日。

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已参加全国统考人员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报名,其余人员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报名。

2.现场确认

⑴确认时间:10月20日-11月1日前(节假日休息)

每天的8:30-12:00和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⑵ 确认地点:仪陇县教育局办公楼五楼政工股518号办公室。

⑶ 上交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

②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在职教师由工作的学校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式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⑥非师范专业毕业和函授、小自考等成人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提交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四川省自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在个人学籍档案中复印)复印件(一式一份);

⑦在职教师提供上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附件二:仪陇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此表在教育局档案室复印);

⑧与网报同一背景的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体检表张贴1张,现场确认时上交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⑨体检表一式一份(先到教育局初审合格后,再到指定医院体检,其它医院体检无效)。

注:所有复印件注明“系原件复印”,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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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

时间:11月5日前

地点: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

2.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时间:11月5日前

地点:仪陇县中医院(仪陇中学新政校区老校门前行一百米)

申请人员在指定医院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

测试时间:(待定)

测试地点:(待定)

2.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测试时间:11月5日下午2:00开始

测试地点:仪陇县实验学校

(四)证书制作、发放

具体时间:11月10日-12月20日

未尽事宜,请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南充市教育局0817-2810030(彭老师),仪陇县教育局政工股0817-7216535(石老师)

附:网上报名方式及打印申请表

在四川省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已参加全国统考人员并取得合格证的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报名,其余人员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阅读“申请人必读”。需等待10秒。

②确认“服务条款”。

③选择“认定机构”。首先选择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然后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南充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县级认定机构(仪陇县教育局)。

④选择“确认点”。(高中选择:南充市仪陇县教育局,幼儿、小学、初中教师选择:仪陇县教育局)

⑤阅读“注意事项”。

⑥填写“身份信息。

⑦填写“申请材料”。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必须牢记); 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无头饰彩色证件照,淡蓝色或红色、白色背景,无边框。请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背景。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⑧注册“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4、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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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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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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