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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内江市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经批准,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有编制专任教师、职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下同]和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cnyz.edu.cn/,下同]等有关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docx(点击下载)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在原四川省隆昌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以培养幼儿、小学教育师资为主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四川重要的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及培训基地,是全国文明单位。

  学校位于成渝经济中心节点,川南城市群中心,成渝高速、自隆高速、隆纳高速、成渝高铁经过隆昌,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校占地400亩,建有教学楼、艺术楼、实训楼、科技楼、图书馆、演艺中心、生活中心、学生公寓以及各专业功能室、各类教学及生活辅助用房,总面积达13.46万平方米。开设有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科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老年服务与管理七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学前教育、初等教育2个专业。

  学校坚持立足川南,辐射西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现代幼儿教育需要的品德优良的多能一专适用人才,为广大城市、乡镇培养合格的专科层次的幼儿、小学教师。努力把学校办成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12月有编考核招聘教师、职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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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学校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岗位见《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2016年11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把填写好的《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12月有编考核招聘教师、职员报考信息表》电子文档发邮箱:lcysrss@126.com,报考信息表的文件名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五、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1-2日,地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生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我校发给考试通知书。

六、考试时间、内容及形式

  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点,考试分为笔试、专业知识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30%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以网上报名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规定将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情况通知考生本人。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考试对象

  凡自愿报名参加应聘者,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核,确认符合我校公告招聘人员岗位条件及要求的,统一由组织人事处通知参加考试。

2、笔试公共科目:专任教师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四川省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大纲》为准,职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知识》,考试内容以《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考试方式: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考试内容及试题并组织考试。

4、考试要求:完成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5、考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三)专业知识能力测试

1、测试内容:包括学校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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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试方法和程序:专任教师以说课、微课等方式进行,职员以问答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评议组考官评定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四)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内容: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考生应聘岗位所需综合素质能力。

2、综合面试方法和程序

  (1)综合面试方法:以问答式和特长展示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程序: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3、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考官的组成。其成员由学校校级干部和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前临时通知。

  (2)工作人员分为三个小组。一是组织管理候考室1人;二是面试室内负责有关计分工作1人、计时工作1人;三是资料准备小组。每个组的工作人员将选派思想素质高、原则性和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和职员组成,具体人员组成待面试时临时通知。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取的记分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X位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X。面试完毕,主考官要当面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应当场在《面试成绩确认表》上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名确认并退场。

  (4)面试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五)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以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八、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学校校园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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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体检、政审及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待遇按省、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试(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核聘用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回避有关规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聘用工作要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2-5908716(川南幼专组织人事处)

  陈老师:18990561056 张老师:15983294226

  张老师:18980202185

  监督电话:0832-2024553(内江市教育局纪委)

  0832-5908833(川南幼专纪委)

  点击下载>>>

  1、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doc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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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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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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