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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2016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571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宝鸡市2016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57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等新任教师5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修订)》执行;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附件《宝鸡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
6、年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年龄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下分别指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199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7、大专学历限宝鸡生源或宝鸡户籍(2016年9月30日前已办理落户手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5年(时间截止2016年10月31日),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参加应聘。
9、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以及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服务基层项目”(指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振兴计划、特岗教师)人员服务期未满的(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公告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jrs.gov.cn)、 宝鸡教育网(http://www.sxbjedu.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8:30—10月27日18:00。【2016陕西宝鸡教师招聘报名入口】(详情见附件)
2、报名网站:网络报名平台设在宝鸡市人社局网站(www.bjrs.gov.cn)和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网站(www.bjrsks.cn),应聘人员从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应与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在资格复审环节因专业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报名时,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限选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初审:由宝鸡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8∶30—10月28日12∶00。
5、报名确认: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10月24日8∶30至10月28日17∶00。网上缴费成功后即报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人员缴费时,请在保证网络畅通的情况下,按照缴费程序缴费。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每人收费50元
6、开考比例:报名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但不得改报削减计划或取消计划的岗位,且改报只进行1次。削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及符合改报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宝鸡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改报,不能改报或放弃改报的应聘人员由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负责退还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及不能改报或放弃改报的应聘人员,于10月28日12: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楼811室)申请办理减免和退还考试费手续。#p#副标题#e#
(三)打印准考证
符合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从2016年11月5日8:30开始,登陆宝鸡市人社局或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教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各占5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客观性试题,时间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常识、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事政治等内容。
教育基础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教育学、普通心理与教育心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
(五)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量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缺额,按本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工作年限及同意应聘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应聘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2∶1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体检: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八)考察: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以下环节。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岗位因故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予以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十)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聘用文件,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聘用文件下发《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被聘人员凭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笔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等招聘有关事项将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请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且保持联络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有关的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4、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事实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917-3262997、3260183。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917-3902352(8:30-12:00,14:00—17:00)。

附件1: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2:2016年宝鸡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

附件3:2016陕西宝鸡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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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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