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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96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96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Tianjin Economic-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rea,缩写为TEDA,音译为泰达)于1984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是中国首批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主要经济指标自1997年至今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中始终位居第一,成为中国乃至亚太地区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区域。作为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成为产城融合高度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尖端人才快速聚集的滨海新区核心区、经济发展引领区、先进制造研发集聚区、推进创新驱动活力区、美丽文明宜居标志区。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参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教职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拟招聘96人,其中中小学教师94人,教研员2人:

(一)中小学教师

  1. 国际学校(32人):小学语文13人,小学数学5人,小学英语5人,音乐2人,体育5人,美术2人。

  2. 第一中学(6人):中学语文1人,中学英语1人,中学物理1人,中学历史1人,中学地理1人,美术1人。

  3. 第二中学(3人):中学物理1人,中学化学1人,中学生物1人。

  4. 第一小学(3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科学1人,体育1人。

  5. 第二小学(8人):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英语1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6. 泰达实验学校(42人):小学语文9人, 小学数学4人,小学英语4人,小学科学2人,中学语文3人,中学数学2人,中学英语2人,中学政治1人,音乐3人,体育4人,美术3人,信息技术3人,书法2人。

(二)教研员

  7. 教育促进中心(2人):信息技术1人,数学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服务意识;熟悉现代化教学手段;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英语水平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4级以上(音、体、美学科以取得学位为标准,英语学科须达到专业8级);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明材料。

  1.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应届毕业生应为国家“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毕业,音、体、美学科毕业院校可放宽至省级音体美专业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应为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境)外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专接本或专升本不具备报考资格。

  2.在职教师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须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须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

  (2)音、体、美学科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省级及以上文广、体育行政机关或专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或在团体比赛中获第一、二名),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机关组织的专业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或在团体比赛中获第一、二名)。后者需提供指导教师证书。

 (3)男40岁以下(1976年10月27日当日及以后出生),女35岁以下(1981年10月27日当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

(二)以下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荣获特级教师、省部级劳动模范、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全国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应聘人员,学历、毕业院校、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须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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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数量、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中小学、教育促进中心公开招考教师、教研员计划》(以下简称《招考计划》,具体见附件)。

  招聘岗位查询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11月28日(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时间为准),请报考人员登录泰达人才网(www.tedahr.com)自主查询。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6年11月1日9:00 -11月28日16:00。(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时间为准)。

  2.方式:在泰达人才网(www.tedahr.com)进行报名,招聘单位根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3.相关事项:

  (1)应聘者选择岗位后不可修改简历,但可自行调剂岗位1次,请应聘者慎重选择。

  (2)应聘人员应按招聘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承诺报名表相关内容真实、有效。

  (3)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科45元,两科共收取90元),未及时缴纳考务费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费用缴纳日期截止12月3日16:00(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时间为准)。

  (4)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5,方可开考。未达到1:5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如遇个别科目达不到开考人数或报名比例失调时,可视情况准许考生调整报考岗位。

(二)自行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6年12月5日9:00至12月10日16:00。(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时间为准)。

  2.方式: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务费用缴纳的的人员在指定日期,通过个人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时间:2016年12月11日9:00-11:00。(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时间为准)。

  2.地点:共设天津开发区、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四个考点,考生可自行选择。(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所占分数:

  专业考试(80%)和教育理论考试(20%)。

  4.参考人员范围:符合招考条件的所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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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2)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4)考生自行携带2B铅笔和橡皮、蓝黑色油笔或钢笔。

(四)笔试成绩查询

  1.时间:2016年12月16日-12月26日(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时间为准)。

  2.方式:登录泰达人才网(www.tedahr.com)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为面试前一天下午13:30-16:00,具体学科面试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的面试时间表为准(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时间为准)。

  2.地点:天津开发区国际学校(开发区第一大街与黄海路交口)

  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相关事项:

  (1)考生在网上填写、上传个人的信息和照片,必须真实、准确,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

  (2)考生须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美术方向、书法方向还须分别提交素描作品(原件)、书法作品(原件)一幅。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不退还),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本人生活照1张、报名表(网上报名后同时打印)、学生证(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英语、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等相关证书。尚未取得相关证书者须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并做出相应承诺。

  (4)在职教师须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不退还),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本人生活照1张、报名表(网上报名后同时打印)、身份证、英语水平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发表过的论文等。音体美教师还应提交个人获奖证书或指导教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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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

  1.时间:2017年1月1日-1月3日。(如有变化,面试时间及具体学科面试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时间为准)。

  2.地点:天津开发区国际学校(开发区第一大街与黄海路交口)。

  3.方式: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4.内容:所报学段人教版教材及其它相关内容。

  5.参考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6.相关事项:

  (1)面试流程:点名→分面试组分学科抽取顺序号→领取考题→备考(10分钟)→面试(10-20分钟)→考后休息→面试全部结束→离开考点。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

  1.时间:2017年1月9日(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时间为准)。

  2.方式:登录泰达人才网(www.tedahr.com)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及考察

  1.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2.人员范围: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名单将在泰达人才网公布。

  3.方式:进入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同时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出具考察材料,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递补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以上。

(十)公示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拟录用人员在泰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试用期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方案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22)25295980、25202933、25202256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开发区国际学校(022)25290136

  开发区第一中学(022)66219721

  开发区第二中学(022)66223399

  开发区第一小学(022)66295955

  开发区第二小学(022)66222681

  泰达实验学校 (022)66629182

  教育促进中心 (022)25201863

附件: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中小学、教育促进中心公开招考教师、教研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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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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